首页 > 女生小说 > 她与龙 > 第一章随机抽红包哦!小可爱们快留言鸭! (2)

第一章随机抽红包哦!小可爱们快留言鸭!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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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上面是一张当下很红的男明星的照片,看起来是他在随手翻新闻的时候翻到的。

陶初看了看屏幕上的那张照片,又抬头看了看沈玉致。

哦,原来是照着他的发型弄的啊。

“真好看。”她对他笑了一下,然后就把自己手里的鞋盒递给他,“阿致你快试试,这双鞋你合不合脚。”

沈玉致垂眼,目光落在她手里捧着的鞋盒上。

最终他轻轻颔首,接了过来。

那双鞋的款式并不太适合年轻人,陶初有点不太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说,“家里只剩这一双我爷爷留下的新的鞋子了,要是合脚,你就暂时先穿着,我们一会儿出去买。”

末了,她还特意拿出自己的小西瓜钱包,豪气地往茶几上一拍,“我有钱的!”

沈玉致始终眼含笑意地看着她,神情温柔得不像话。

见鞋子还算合脚,陶初松了一口气,然后她就一拍大腿,站起来牵住沈玉致的手,“阿致我们出去吧!”

在打开门的那一刹那,她站在门边,忽然停顿了一下。

在她身后的沈玉致看向她,眼底浮现淡淡的疑惑。

陶初转身,干笑了一声,“忘了拿钱包了……”

然后沈玉致就看见她绕过他,蹬掉鞋子,急匆匆地往客厅的茶几边跑。

陶初一把抓过茶几上刚刚被她拿出来“炫富”然后忘记揣回兜里的小西瓜钱包,飞快地冲到玄关,穿上那双白色板鞋,然后她又把挂钩上的帽子拿下来戴在头上。

“走吧阿致。”她对他笑,露出一小排洁白的牙齿。

今天的陶初穿着一件西瓜红的棉质短袖衫,下面搭着一条牛仔短裤,乌黑的头发被她扎成两个松松的麻花辫,这会儿又戴上了一顶帽子,看起来特别可爱。

她不知道,当她牵着沈玉致往走廊里走的时候,他的目光落在她的侧脸有多久。

他的目光从她的睫毛,一点点到她小巧的鼻尖,再到她红润的嘴唇……

他忽然想起,她刚刚似乎吃过一个冰淇淋,那样冰凉的温度,贴着她的唇,将她的唇瓣一点点变得绯红。

收回视线,沈玉致垂下眼帘,神色不清。

他开始漫不经心地想,她刚刚吃过的冰淇淋是什么味道的?

草莓味的?香草?

……有点想尝。

所有的心思,被他不动声色的敛进眼瞳深处,不着痕迹。

因为沈玉致过分昳丽的长相,一路上总会遇上许多无端投注过来的目光。

偶尔有年轻的女孩子路过,陶初还能听见她们吸气声,还有小声的碎碎念。

即便沈玉致穿着一件泛黄的老旧款衬衫,但却并没有对他的身形气质造成任何的损毁。

简单来说,这就是应了那句话:“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

“他不用手机没有号码不加微信不交朋友不闲聊不约不寂寞不想找人陪……”

陶初像是护着小鸡崽似的把沈玉致护在自己身后,熟练地用这句话拒绝了好几拨年轻女孩子,顺便用她自认为的“超凶”表情对着她们,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

那些脸皮薄的女孩子走过来时一副含羞带怯的模样,什么话都还没说呢,就被陶初这一句话给糊了一脸,然后就都懵了,那么一点积蓄起来的勇气就都没了,只能讪讪离开。

走进商场里,陶初把自己的那顶棒球帽摘下来,然后她扯了一下身边沈玉致的衣袖,“阿致,你低一点。”

沈玉致乖乖地俯下身。

陶初把帽子戴在他的头上,然后把帽檐往下压了压。

她歪着头看了一会儿,然后皱了皱眉,嘴里小声嘟囔着,“好像没什么用……”

但她也没再让他把帽子摘下来,牵着他的手就往里走。

商场里的有价格昂贵的高端品牌,但也有一些价格不那么吓人的普通服装店,只是分布的楼层不一样。

陶初找到一家经营男装的店,牵着沈玉致的手进去时,立刻就有店员迎上来,当她满面笑意看过来时,目光不经意落在陶初身边的沈玉致的面庞。

顿时,嘴里刚要出声的“欢迎光临”就销声匿迹了。

年轻女店员满脑子都是“啊啊啊啊啊”这样的弹幕刷屏。

“小胡你怎么回事?杵那儿不让客人进来?”一个中年女人踩着高跟鞋走过来,嘴里念念叨叨的,在抬眼看见沈玉致时,她也消音了。

只是愣神了那么一会儿,然后中年女人和那个被称作小胡的年轻女店员回过神来,然后就无比热情地将陶初和沈玉致迎了进去。

陶初的目光一直在店里的衣服上来回徘徊,那边沈玉致已经在沙发上坐下来了,那个姓胡的年轻女店员小心翼翼地在他面前放上了一杯茶水。

在中年女人的陪同下,陶初认认真真地挑了好几件衣服。

“小姑娘你眼光真好,这几件衣服穿在你哥哥身上,那肯定是特别的帅!”打扮入时的中年老板娘在旁边笑眯眯地夸赞。

哥哥?

陶初愣了一下,然后她下意识地反驳,“他不是我哥哥……”

“不是你哥哥?”老板娘有点惊讶,然后她上下打量了一下陶初,感觉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那……他是你男朋友?”

???

陶初被“男朋友”这三个字砸得有点懵。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飞快地看了一眼坐在那边的沈玉致,然后脸颊就开始有点发烫,她语无伦次,“没,不是……”

老板娘却好像已经认为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笑眯眯地小声说,“虽然说早恋不好,但是看你这男朋友的长相,要是不早点给逮手里,怕是这好白菜就得让别的猪拱的咯!早做打算是对的,阿姨给你点个赞!”

什么白菜什么猪??

还点什么赞??

“……”看着老板娘朝她竖起的大拇指,陶初讲不出话。

沈玉致自从坐下,就一直维持着一个腰背直挺的姿势,手放置在双膝上,没有动过。

陶初本来是想让他去试衣间里换上试试衣服的,但是看见他微皱着眉,显然是有点抗拒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宽衣解带的样子,她就没有勉强他。

她选好了两套衣服,是老板娘帮着搭配的,她也确定过价格,确实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然后她才拿着衣服在他面前量了一下。

两套衣服买完,就花了有差不多九百多块。

要是平时,陶初自己买衣服,九百块够她买好多件了,但给沈玉致买衣服,她却一点儿也舍不得他穿质量不太好的。

而且……陶初提着装着衣服的袋子,看了一眼身边的沈玉致。

那么好看的人,一定要好看的衣服,才配他呀,她忍不住想。

在路过一家品牌店时,陶初看见了橱窗里那件白色的衬衫。

她“咦”了一声,然后松开沈玉致的手,跑到橱窗前去近看。

衬衫的款式属于极简的风格,领口是立领的设计,边角还绣了银丝纹,衬衫的料子在柔和的灯光下有细微的星星点点莹润的光泽,像是料子里穿插了极浅极细的银丝线,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陶初趴在橱窗上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件衣服一定很适合沈玉致。

但她的目光扫到它的价格……6900元。

……打扰了。

沈玉致走到她的身边,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耳尖,软软的,他没忍住又捏了一下。

陶初的两只手还趴在透明的橱窗上,她抬起头,望着他,“阿致,我觉得你穿这件衣服肯定很好看……”

然后她耷拉下脑袋,“要是我有好多好多的钱就好了。”

她的声音闷闷的。

好多好多的……钱?

沈玉致低眼,看向她,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她原来很喜欢那些东西?

重新牵起沈玉致的手,陶初带着他去坐电梯的时候,没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橱窗里的那件衬衫,还挺有点恋恋不舍。

她几乎可以想象到,他穿上那件衣服的模样。

多适合他啊。

最后,陶初又给沈玉致买了两双鞋,她小西瓜钱包里的钱算是彻底花光了。

但是她一点都不觉得肉痛。

晚上拥着被子睡得香甜的陶初不知道,原来本该在她隔壁睡觉的沈玉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将自己从长极渊里带出来的小锦袋拿了出来。

那里面,装着他之前跃入水底,匆匆打包好的“行礼”。

金银堆作小山丘,珍珠宝石掺杂其中,好多好多颗亮闪闪的夜明珠,还有各种奇珍异宝,就那么堆成一堆。

沈玉致倒了倒锦袋,里面终于空空如也。

他望着面前的小山丘,眉头微皱,绯薄的唇抿了抿,像是有点不太满意。

他觉得自己好像带的少了点。

作者有话要说:阿致:行李带少了,不开心。

陶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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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药丸

第二天陶初刚睁开眼睛,就下意识地往床头的电子钟看了一眼。

然后她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天。

刚坐起来,她就又倒下,缩回被子里翻个身又把眼睛闭上了。

但没两分钟,她就又一下子翻身坐起来,目光渐渐移向被她放置在飘窗软垫上的那两只仅存的小猪钱罐。

当年爷爷奶奶还健在的时候,就已经拟好了遗嘱,除却被养女陶倩音挥霍掉的那一笔钱,还有那套被卖掉的房子之外,老两口在衡南大学做教授,平常他们也做一些翻译书籍,甚至是给报刊写文章的琐碎工作,再加上他们平日里的勤俭节约,还是积累了一些积蓄。

但因为陶倩音前前后后拿走了他们不少钱,所以两位老人家留给陶初的,也并没有很大一笔钱。

但,总归是足够她满足一般的生活和学习的。

他们两位老人,一早就把身后事安排得明明白白,甚至还替她规划好上学要花费的钱,以及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大概数目。

只要陶初花钱不大手大脚,维持生活和学习,是没有问题的。

在两位老人去世后,受他们生前委托的律师就帮他们暂时保管那笔钱,遗嘱说的很清楚,在陶初十八岁前,由受老两口生前委托的那位秦律师每月按时给陶初足够的生活费,学费另算。

这样做的目的,一来是为了防止陶初无法合理规划自己的用度,二来……是为了防止陶倩音从陶初这里下手,夺走老两口留给陶初的钱财。

无论是否亲生,在陶倩音那里都已经无所谓了。

她这辈子都改不掉做养父母身上的吸血虫的习惯。

所以即便陶绍云和郑春月不在了,她也还是会想方设法,从陶初这里打歪主意。

自从爷爷奶奶去世,陶倩音时不时地也会过来纠缠闹上一番,但每一次陶初都没给她开门,也没有理她。

这个月的支出有点多,主要是她赶着回涂洲西县的陶家村去看老宅,机票钱,路上一些吃的,用的,都花了不少。

暂时还没有到秦律师给她打生活费的日子。

她也没想着提前去要。

爷爷奶奶给她留下的钱,她从来都是用在刀刃儿上的,所以这一两年来,她吃得很克制,穿得也很将就。

她不会像别的同龄人一样,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除了昨天……她给阿致买衣服。

那还是用的她存下来的钱。

但是今天总要吃饭的吧?昨晚陶初就看过冰箱了,里面空空如也,连一瓶奶都不剩下,现在她兜里也没剩几块钱了。

在她走神的时候,她根本没有发现,她的那只粉皮猪存钱罐的眼睛好像动了一下,有一丝微弱的光闪过。

当陶初打定主意,要再砸一只存钱罐,先度过这两天的难关时,她抬眼,目光在粉蓝色猪猪存钱罐和粉皮猪存钱罐之间来回游移,还伸出手指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最后她点了点头,像是做了决定。

她下了床,走到飘窗边站定,然后抱起了那只粉皮猪存钱罐,放在自己的书桌上,然后拿了柔软的毛巾,把它包起来。

谁知她小锤子刚一拿出来,她还没往下砸呢,就看见被毛巾包裹住的那只存钱罐好像动了一下。

有那么点瑟瑟发抖。

陶初眨了眨眼睛,错觉??

但是当她再一次举起小锤子,毛巾下面的粉皮猪就忽然窜了出来,耳朵一扇一扇的,竟然飞了起来。

锤子“哐当”一声落地。

陶初瞪大双眼,愣了好一会儿,才一边“啊啊啊”一边往卧室外跑。

“阿致救命啊啊啊!猪猪存钱罐它成……”

精了。

等她打开卧室的门,跑到客厅里,最后两个字就被她哽在了喉咙里了。

因为她看到了更加不可思议的一幕。

金银堆成一堆小山丘,里面还掺杂着各种亮晶晶的宝石,珠子,已经一些她根本见都没见过,但是一看就很了不得的东西。

她呆愣愣地望着那个小山丘,吓得打了个嗝。

好,好闪啊……

彼时,她卧室隔壁的那间房门被人从里面打开,沈玉致这会儿穿着浅色短袖衫,搭着一条修身的深色长裤,短发微卷,有点凌乱。

他几乎是一出来,就敏锐地察觉到陶初房间里的异样。

精致的眉眼顿时染上几分冷意,他只一抬手,一道淡金色的光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出去,只是片刻,他手里就已经稳稳地握着那只粉皮猪存钱罐了。

陶初后知后觉地转头,看见沈玉致手里握着那只粉皮猪存钱罐,她张了张嘴,往客厅里的那堆金银财宝看了一眼,又回头来看了他手里的那只粉皮猪一眼,都不知道自己该先问哪一个了。

“这只猪……”她指着他手里那只存钱罐,话还没说完呢,就见一道淡淡的光芒从那只粉皮猪存钱罐里浸出来,丝丝缕缕的气流渐渐凝成了……一团毛茸茸???

他的体型比较小,脑袋狭长,耳朵短短的,也圆圆的,脑袋上的毛是淡褐色的,耳朵边儿还有点白色的茸毛,下巴底下也有一圈儿白色的茸毛,身体上的毛色总体就像是琥珀一样的色泽,那双眼睛大大的,漆黑明亮。

这团忽然出现的毛茸茸让陶初感觉有点眼熟,但她又根本叫不上来名字。

谁知道,那只从地上踉踉跄跄爬起来,学着人一样的姿态站起来的小动物,竟然对着站在他面前纹丝未动的沈玉致弯腰,行了一个标准的礼。

“童安拜见殿下,请殿下恕罪……”他趴在地上,竟然开口说了话。

陶初又一次瞪大眼睛。

真的成精了???

或许是见沈玉致没有什么反应,那只毛茸茸战战兢兢地趴在地上也不敢起来,他说话也有点抖,“对不起殿下,我没想吓到夫人的……”

夫、夫人??

陶初懵逼。

“殿下?”那团毛茸茸还在瑟瑟发抖。

他心里还想着,果然九天之境的太子殿下就是不一般,只站在他面前,这般的威压气势,就已经让他腿都发软了。

“那个……他不能讲话。”陶初试探着开口。

童安这才抬起毛茸茸的小脑袋,“殿下您不能说话?”

他像是有点惊讶,然后又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他就匆匆忙忙地在自己那圆鼓鼓的肚子上绑着的小布包里掏啊掏。

他从小布包里拿出来一颗黑漆漆的丹药,用小爪子递到沈玉致的眼前,献宝似的,“殿下,这是家中长老命我给您带来的丹药,说您会需要的。”

沈玉致低眼看向他爪子里握着的那颗丹药,然后目光又停在了他的身上,一双眼睛微微眯起来。

妖族?

沈玉致一时猜不透他们这一遭献殷勤的用意。

“殿下,长老是不会害您的,我们盼着您醒来,都盼了好久了……”童安怕他不相信自己,就又解释了一句。

“您是这里,唯一的一位神明了,我们期盼您的苏醒,已经盼了几百年。”他摇了摇自己毛茸茸的尾巴,说。

若这世间,没有神明,那会如何?

人类不会知道。

在他们失去神明庇护的这几百年里,一直是妖族在维护人类社会的稳定。

人分好坏,妖亦如是。

几百年前,九天之境还没有和这个世界彻底剥离的时候,妖族就已经分裂为南北两支,南支妖族,尊崇善念,与九天之境交好。

而北支妖族则没那么多管束约定,善恶向来只在一念之间,少了束缚,就多了争端。

算是亦正亦邪。

南北不合是定数,但南北制衡,也是稳定人类社会的重要一环。

南支与北支曾有一约定,不可屠杀无辜人类。

而他们与人类之间,永远隔着同样的敌人——魔修。

人类向来是脆弱的,但同时,若是凡人入魔,所有的七情六欲无限放大,欲壑难填时,他们就是这世间,最为恐怖的存在。

南支与北支往往在面对魔修这一事情上,总是能够团结起来的。

而那些占据了这世间所有阳光雨露的平凡人类,什么都不知道。

他们也不必知道。

这是妖族,与神明的约定。

“殿下,请您相信我。”童安又把药丸往沈玉致的面前递了递。

陶初看了两眼他手里的药丸,然后好奇地问,“阿致吃了这个药丸,他就能说话了?”

这可把童安问住了。

他来的时候,长老爷爷也没说这药丸是干嘛的呀。

他的爪子在自己毛茸茸的肚皮上划拉了两下,有点心虚,说话也是含含糊糊的,“可能……也许……大概?”

“……信你个鬼哦。”陶初才不相信这么一只来历不明的家伙。

她也不能让阿致随随便便就吃了这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呀。

沈玉致根本没有要伸手去接童安爪子里的那颗药丸的打算,即便那颗药丸确有助他尽快恢复修为的功效。

但他并不喜欢这样不明不白的馈赠。

即便没有那颗药丸,他如今的修为也已经恢复了八成,剩下的两成,也不过就是这些天了。

于是童安把药丸揣回自己兜里,耷拉着耳朵,灰溜溜地离开了。

童安走了之后,陶初一转身,又望见了沙发边的那一堆金银堆成的小山丘,她还是难免被那些亮晶晶金灿灿的光芒给晃了一下眼睛。

……这富贵的颜色真的好刺眼哦。

“阿致你说,是不是谁抢完银/行怕被逮着然后就把黑锅甩我家了?”陶初扯了一下沈玉致的衣袖。

沈玉致低眼看着她的那张白皙的面庞时,眼底终于有了几分温柔的笑意。

在她的目光注视下,他摇了摇头,伸出修长的手指指了指自己。

陶初看他指着他自己,有点没反应过来,一时嘴快,“啥?你抢的?”

沈玉致猝不及防,被她的话弄得怔了一下。

最后,他只好拿出自己的那只小锦袋,在她面前把那座金银珍宝堆成的小山丘收到那只锦袋里,然后又在她面前把那些东西听令哐啷地重新倒出来。

陶初目瞪口呆。

期间沈玉致在那堆金银珠宝里翻翻找找,扯出来一串珍珠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

像是不太满意,他又从里面扯出一条蓝宝石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

接着是银质的镂刻项链,上面还镶嵌着会发光的珠子,以及小小的珍珠和宝石,看起来富贵到爆。

他那双茶色的眼瞳里清辉熠熠,像是渐渐找到了趣味。

于是他又给她戴上一串大金链子。

陶初回过神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脖子有点重,一低头,才发现自己脖子上坠了一圈又一圈的……财富。

有,有钱的感觉,还真的挺沉甸甸的哦???

作者有话要说:谈恋爱吗?给你戴一脖子项链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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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捉虫)

“你……还是收起来吧。”陶初把他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项链一条条取下来,看着眼前这一堆亮闪闪的金银珍宝,她咽了一口唾沫,揉了揉自己有点发酸的脖颈。

这么亮晃晃的摆在这里,她心里总觉得不大安全。

沈玉致眨了一下眼睛,他手里捧着她刚刚从脖子上摘下来的那条大金链子,那双清澈的眼瞳里流露出几分迷茫。

她不喜欢这些吗?

绯色的薄唇微微一抿。

他有点不太开心。

果然还是带的少了。

纤长浓密的睫毛遮下,他垂眸,开始在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再回去一次。

早餐时间已经错过了,想起自己微信上还有点钱,陶初就点了外卖。

沈玉致是绝对不会吃的。

这么久以来,他连陶初做的饭都没有吃过,更不要说,还是从外面点的餐。

他是神,生来辟谷,不会饥饿,对于凡间的食物,他从来都没有尝试过,也没有兴趣尝试。

所以这注定又是陶初自己一个人的午餐。

她吃饭的时候,沈玉致就坐在餐桌边,一只手撑着下巴,望着她。

看得饶有趣味。

然而陶初却觉得不太自在。

顶着他的目光,她低着头扒饭,一口一口饭喂进嘴里,她吃得心不在焉。

一不留神,一片姜喂进嘴里,嚼了两下,她察觉到味道,一张白皙的小脸顿时皱起来,而对面就坐着那个一直盯着她看的少年,她想吐出来也不是,不吐出来也不是。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太喜欢的食物。

陶初能接受姜片在菜里当做增加风味的配料,但是她并不会吃。

沈玉致却看了出来,他直接从旁边的纸巾盒里抽了一张纸巾递到她眼前。

陶初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接了。

她鼓了股脸颊,看见坐在她对面的沈玉致还是用一只手撑着下巴,眼睛一瞬不瞬地望着她,她顿了一下,然后转过身,躲着他,把姜片吐到了纸巾里。

然后故作从容地丢到了垃圾桶里,动作一气呵成。

夹了一块糖醋里脊,陶初先是看了沈玉致一眼,然后试探着递到他面前。

“尝一尝吗?”

回答她的是他把椅子往后拉了一下的动作,还特意离得远了一些。

陶初讪讪收回手,把肉喂到了自己的嘴里。

下午的时候,陶初收到了一个快递。

可她这段时间根本就没有在网上买什么东西啊。

盒子拆开,打开层层包裹着的塑料纸,里面赫然是一张身份证明,一把钥匙,还有一张银行卡。

陶初拿出那张身份证明,看清头像的那一栏是空白的,而旁边赫然写着沈玉致的名字。

“阿致!”陶初连忙回头去看沈玉致,见他还趴在鱼缸边在那里看小金鱼游来游去,就又叫了他一声,“阿致你快过来看呀!”

少年像是有点不太情愿,但是他看了一眼坐在沙发边地毯上的陶初,又看了一眼鱼缸里的小金鱼。

他还是选择了过去。

“你快看,这到底是谁……”

陶初在把那张身份证明递给沈玉致的时候,她话还没说完,就看见在他把那张身份证明接过去的瞬间,那证明上头像空白的地方,有暗红色的光寸寸流散,碾碎无痕,沈玉致的模样赫然印在了上面。

陶初惊得说不出话。

还,还能这样吗???

沈玉致看着那张身份证明,神色始终很平静。

再看陶初递过来的钥匙,银行卡,他也没有露出什么惊讶的表情。

直到陶初在快递盒子里翻出一张纸。

沈玉致接过来,那上面写着:

殿下,我想您会需要这些的。——司愿

背面写着银行卡的密码,以及房子的地址。

沈玉致垂眸,眼底压着一片冷淡的光,唇角无意识地微微勾了一下。

果然是他。

沈玉致两指夹着那张薄薄的身份证明卡,低眉时,想起之前的雨夜里,自称司愿的那个魔修。

他的神情变得有些阴郁,眼瞳里晦暗一片,犹如永夜的浓黑。

上次没杀了他,真是有点可惜。

“阿致,你是有认识的朋友吗?”陶初在旁边憋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他。

如果不是认识的人,又怎么会帮他办身份证明,还又是送房子又是送银行卡的?

想到这里,陶初忽然有点慌张。

“你……是要走了吗?”她紧紧地盯着他。

她的模样看起来有点不安,嘴巴不自觉地抿起来,整个人像是绷紧了的弦。

沈玉致却在下一刻,将他手里的那张纸条,包括身份证明卡,房子的钥匙,以及银行卡,全都丢进了垃圾桶里。

“诶,阿致你干嘛?”陶初想也没想就把被他丢掉的东西捡了出来。

她把身份证明卡拿在手里,在他面前晃了晃,“阿致你知不知道,这个东西在我们这里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它,你出去会很不方便的!”

是吗?

沈玉致看了一眼她手里的那张卡片,想起来自己之前了解过的一些关于这个所谓现代社会的事情。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于是他轻轻点头,勉强同意留下她手里的那张身份证明卡。

陶初看他点头,就把手里的身份证明卡要递给他,谁知道她才一伸手,她面前的少年就迅速地往后退了两步。

???

陶初有点懵。

他躲什么呀?

然后她看见他那副皱着眉,显得有点别扭的模样。

???

她愣了一下,然后瞬间明白了。

……原来是嫌弃她这从垃圾桶里翻找过的手。

什么毛病。

她撇撇嘴。

这些东西是谁寄来的,陶初也不知道,除了那张身份证明之外,钥匙和那张银行卡,她都存放起来了。

第二天一早,陶初就去上学了。

这次她没有带上沈玉致,主要是怕他……扎人。

上次他扎得人家夏易蓝瞬间冒血珠,她到现在都还有点过意不去。

她出门时分明有叮嘱过沈玉致不要随便出门,主要是怕他迷路,找不到家。

然而她并不知道,她前脚出了小区,坐上了公交车,沈玉致后脚就出了门。

戴着陶初专门给他买的深色鸭舌帽,他提着一个黑色的背包,看起来沉甸甸的,衣服的口袋里装着陶初给他的一百块钱,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电脑,走出小区之后就上了一辆出租车。

陶初不知道这些,她在学校上了两节课,就被语文老师叫到了办公室。

教高二一班语文这门课的,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姓林。

她长相不错,又爱打扮,但就是脾气不大好,一点就着,通常说话也不大好听,有时候对待男生和女生的态度也有些差别,尤其对男生总要比对女生宽和一点,所以一班的女生都不太喜欢这位语文老师。

这次她找陶初,也不是为别的,就是上一周跟陶初说过的那个作文比赛的事情。

她不打算让陶初参加了,换了她教的另一个班里的班长。

上周和陶初说好的事情,这周一却立刻变卦。

“老师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陶初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

那位林老师坐在椅子上,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卷发,又用小镜子照着看了一下自己的口红掉没掉,在听见陶初这么问的时候,她画得很精致的眉皱了皱,她抬眼看向陶初,“我觉得你参加过一次已经足够了,还是把机会留给别的同学吧。”

“好了你回去吧。”她显然不想再跟陶初多说些什么。

陶初只好转身离开办公室。

回到教室里的时候,夏易蓝问起她去办公室做什么,陶初就跟她说了这件事。

夏易蓝听了,就冷哼了一声,“她哪里来的那么大脸,还把机会留给别人?昨年这比赛你还拿了个银奖呢!”

前桌的短发女生听见她们的说话声,也转过头来,对陶初说,“初初,你猜我上次路过办公室看见了啥?”

“什么?”陶初问。

“林爱美教的隔壁那班的班长,给她送礼呢。”短发女生压低声音说。

林爱美是大家背地里给语文老师取的外号。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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