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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小薇,你要学的东西太多了。男儿膝下有黄金?哼,抹掉就是了。在社会上,这点小委屈都不肯受,就会有更大的委屈接踵而来。
我还是无法理解。也不认同他做事的方式。但是每个人的生活观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别人无权指手画脚。
干我何事呢?
欧阳师看出我的情绪,抿了一口酒,伏特加,他喜欢喝纯的。他喝酒的样子很有趣,酒咽下去以后,牙齿上下并在一起,还发出滋的声音。
我喜欢加青柠汁或者橙子汁,再加冰块,晃一晃,透明水晶酒杯,彩色的酒,非常耀眼漂亮。
他的手很小,和女人的手一般,且纤细羸弱。
他诡秘地朝我伸手,我伏下头,他贴近我的耳,小薇,告诉你个秘密。你知道现在我们的场子后台是谁吗?哈,就是当初我下跪的那个人。他可是了不起的人呢!
我撑圆嘴巴,他马上竖起食指在唇上,嘘!
真是赌局。庄家永远不会输。
后来,很多年以后,我在电视新闻上看见的欧阳师所说的那个人,是个gāo • guān,很高很高,因为行贿受贿已经被收审了。那个人的名字实在太响了,别说是欧阳师,任谁在那个人的眼里都廉价卑微如蚂蚁。
自此以后,我当真是对欧阳师心悦诚服,尊崇有加。
这样的男人,才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他太懂得审时度势,时势的确可以制造英雄。
跟对一个人,太太太重要了。跟生存比起来,自尊又算得了什么,踩在脚下,跺上几脚,不是做秀,是聪明之举。
我自陈剑以后,一颗心已经死掉。曾经对他说,无论你是谁的,我都是你的。那么天真的话我也说得出?
其实,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孤零零的来,又孤零零的去,谁也不是谁的。
是的,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他利用我对他的感情,买断我。没有人逼我啊,是我自己脸上写着要卖走到他面前,他肯买,已经是恩赐。
可是,我想终止交易合同。不止是我,相信不会有人一辈子愿意被买。
我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习惯,比如说爱逛超市的时候喜欢把手反复插在米桶里,沙沙的感觉,觉得很爽;喜欢攒糖纸,花花绿绿的夹在书本里,压得平平整整;喜欢收集硬币,装在空了的橘子罐头瓶里;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杯子,专门定做了柜子摆放,而平时最常用的不过是一只钢化玻璃杯;喜欢用康师傅的酱味调料包炒土豆片就大米饭,天天吃也不会腻;喜欢把指甲剪得很秃;喜欢用黑色圆珠笔写字;看杂志只看图片;喜欢穿很贵的内衣和很便宜的内裤,内衣可以是五百,内裤也许是五元。
尽管如此,我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回沈阳看看。
我想我妈,午夜梦回的时候,哭着醒过来,觉得自己特别凄惨。但是我更多的是恨她。恨比爱更具有力量。我有时想起她那天往死里抽打我,身子上的伤痕淤血累累,那么求她,那么求她,她还是打我。我的牙齿就恨得咯咯响。怎么可以那么狠?她怎么可以。
我总是买隔夜的报纸。楼下的报纸摊子会每天留一份给我。我会事先存放在他那里五十块,上下楼的时候喜欢什么杂志就顺手拿了,请他在里面慢慢扣除,差不多的时候再补钱进去。
报纸副刊上有认领孤儿的公益启事。那些黑白照片上孩子们的眼神无辜得叫人窝心,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来是快乐还是伤心,一派前途未卜的茫然。
他们从一出生就被遗弃。很多是先天有残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