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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之前-(1989)-Before I Wake(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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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斯坦利·罗宾逊kistanleyrobson——著

夏星——译

金·斯坦利·罗宾逊(1952——)是一位美国科幻小说家,作品屡获大奖,在类型小说的读者群之外也有极大影响力。罗宾逊为公众所知,源于几位研究气候变化的科学家常常提及他的名字,流行文化以及像《经济学人》这样的杂志也引用过他的作品。《经济学人》曾在2015年出版了一期关于全球变暖的特刊,开篇就是罗宾逊的小说《2312》(2012)的摘要。他和凯伦·乔伊·富勒恐怕是人称的人文科幻小说家当中最为成功的两位。

罗宾逊在第一部小说《蛮荒海岸》(,1984)出版之后便广获认可。这部小说作为泰瑞·卡尔编辑的王牌书社科幻小说特辑中的一期发行于世,获得了轨迹奖,并且是加利福尼亚三部曲的首部作品,这三部曲的背景分别是三个不同版本的奥兰治县,该县位于洛杉矶以南,濒临太平洋。罗宾逊的《火星三部曲》()也备受推崇,《红火星》(,1992)是第一部,《绿火星》(,1993)继之,《蓝火星》(,1996)是终结篇。“火星”(ars)系列的三部小说全都获得了雨果奖,《蓝火星》还获得了轨迹奖。全书就是一部未来史,详细叙述了移民到火星的人类脱离地球控制、获得政治dú • lì期间的情形(罗宾逊对于读者的偏好相当乐观,在文本里提供了一部完整的宪法),同时也探讨了火星地球化改造所涉及的伦理学和可行性。经过认识与了解,带着适度的审慎,故事中的人物(以及他们所采取的一连串行动)是支持对火星进行地球化改造的。

尽管我们可以把他称作硬科幻人文主义者,但是他的作品之所以越来越有影响力,主要是因为其中令人信服的分析以及对于绝对性思维的处理方式。在罗宾逊的写作生涯中,他总是以某种形式秉持着这样一种看法——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是人们必须认识到:人类要想繁荣兴旺,那么技术就只能以有益于地球生态的方式加以运用,与这一论点紧密相连的信念是,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世界变得更好,那就是放任它变得更糟,糟到足以致命。

罗宾逊的《梦醒之前》与他的长篇作品有所不同,在这部短篇小说里,他反而更加漫无边际。这是一篇震撼人心的人文主义小说,讲述了现实的本质,其中有部分是基于罗宾逊从1975年到1980年所记录的梦境日志。毫无疑问,罗宾逊偏向于理智的天性使得来源于梦境的部分得到了很好的平衡。

在梦中,阿伯内西站在一处陡峭的岩石山脊上。山脊的侧面是一道岩屑坡,通向下面的冰川盆地和其中的小湖。湖水中央是较深的钴蓝色,外围则是浅一些的海蓝色。在这块岩石林立的广阔区域,随处可见一小块一小块的草地闪烁着微光,就好像土拨鼠出没的草坪一样。这里一棵树也没有。寒冷的空气吸到喉咙里,感觉很稀薄。他看见数英里之外有绵延的山脉,尽管一切都纹丝不动,但由于地形起伏太大,仿佛有一阵狂风吹起了万物的表面。

“醒醒,你这该死的。”一个声音说道。有人在背后推了他一把,他从崩塌的岩石上滚下来,带起了一场小型的山崩。

他站在一个白色的大房间里,大小不一的玻璃箱子堆得到处都是,四五个一摞,每个箱子里都有一只睡着的动物:猴子、老鼠、狗、猫、猪、海豚、乌龟。“不,”他边说边往后退,“别,求你了。”

一个留着胡子的男人走进房间。“好啦,醒醒吧,”他粗暴地说,“弗雷德,该继续工作了。咱们只有尽自己所能地努力工作才会有指望。昏昏欲睡的时候你得忍住才行!”他抓住阿伯内西的双臂,让他坐在装松鼠的箱子上。“现在听我说!”他喊道,“咱们睡着了!这是在做梦!”

“谢天谢地。”阿伯内西说。

“别急着谢!咱们也是醒着的。”

“我不信。”

“你当然信!”他把一大卷坐标纸拍在阿伯内西的胸口上,纸卷散开了,落在地上摊开来。图表上涂抹着黑色的波浪形曲线。

“这个看起来好像乐谱。”阿伯内西心不在焉地说。

大胡子男人却喊道:“没错!没错!这就是咱们的大脑所演奏的交响乐,非常贴切!小提琴如泣如诉——那是曾经属于我们的东西,弗雷德,那就是意识。”他用双手使劲扯着自己的胡子,似乎痛苦万分,“突然就降调成了低音提琴,拉呀拉呀,舒舒服服地睡着了,是的!是的!等到晚上,喇叭、双簧管和中提琴这些幽灵般的乐器就开始了即兴演奏,它们的小旋律在基础低音的上方旋转着,时间越来越长,直到小提琴再度拉得震天响,是的,弗雷德,太贴切了!”

“谢了!”阿伯内西说,“但是你用不着大喊大叫。我就在这儿呢。”

“那就醒一醒,”那个男人不怀好意地说,“醒不过来,是不是?被困住了,对不对?你就像咱们大伙儿一样,在演奏那首新歌。看看这个——一会儿是快速眼动睡眠,一会儿是清醒状态,一会儿又是深度睡眠,缠夹不清,杂乱无章,把我们全都变成了梦游者,陷入不眠的梦魇之中。”

阿伯内西透过这个男人的胡子往里看,发现他所有的牙齿都是门牙。他慢慢地朝着门口挪动,随后突然破门,拔腿就跑。那个男人向前一跃,拦住了他,他俩一起摔倒在地。

阿伯内西醒了过来。

“啊哈。”那个男人说道。他叫温斯顿,是实验室的负责人。“现在你相信我了吧?”他愠怒地说,揉着一边的胳膊肘,“我觉得咱们应该把那个写在墙上。不然的话,要是咱们全都开始昏昏欲睡,那就压根儿记不起本来是什么情况了。一切就全完了。”

“这是哪儿?”阿伯内西问道。

“实验室,”温斯顿回答说,听起来他在极力耐住性子,“咱们如今住在这儿了,弗雷德,记得吗?”

阿伯内西看了看四周。实验室很大,灯火通明。用来记录脑电图的坐标纸撒得满地都是。黑色的工作台面从墙壁上伸出来,各种机器摆得乱七八糟。实验室的一角有个笼子,里面关着两只老鼠。

阿伯内西猛地摇了摇头。他全都想起来了。此刻他是醒着的,但那个梦也是真实的。他shen • yin了一声,走到房间的小窗户旁边,看见烟雾从下方的城市袅袅升起:“吉尔在哪里?”

温斯顿耸了耸肩。他俩急匆匆地穿过实验室那头的一扇门,来到一个小房间里,这里摆着几张折叠床和几条毯子,但是一个人也没有。“也许她又回家去了。”阿伯内西说。温斯顿既生气又担心地“咝”了一声。“我来检查屋子周围的情况,”他说道,“你最好回家一趟。小心点!”

弗雷德已经到了门外。

街道上很多地方都被撞毁的汽车堵上了,差点走不过去,但是跟阿伯内西上一次冒险回家的时候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他把车开得飞快。郊区的雾霾有点呛人,闻起来就像焚化炉的烟味。一名加油站员工手里拿着油枪,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飞驰而过,随后朝他挥了挥手,不过阿伯内西并没有挥手还礼。有一回出行的时候,他目睹了一起持刀伤人事件,所以现在他都不爱看窗外了。

他把车停在房前的路边。说是房子,其实只是残垣断壁,几乎已经被烧成焦土,只剩齐胸高、发黑的烟囱。

他从那辆老旧的科迪纳车上下来,慢慢地穿过留有黑色脚印的草坪。远处有条狗一直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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