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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皦生光先生除了是秀才外,还兼职干过诈骗犯。具体方法是欺负人家不识字,帮人写文章,里面总要带点忌讳,不是用皇帝的避讳字,就是加点政治谣言。等人家用了,再上门勒索,说你要不给钱,我就跑去报官云云。
后来由于事情干得多了,秀才也被革了,发配到大同当老百姓,最近才又潜回北京。
可即便如此,也没啥大不了,归根结底,他也就是个普通混混,之所以被确定为重点嫌疑人,是因为他曾经敲诈过一个叫郑国泰的人。
郑国泰,是郑贵妃的弟弟。
一个穷秀才,又怎么诈骗皇亲国戚呢?
按照锦衣卫的笔录,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有个人要去郑国泰家送礼,要找人写文章,偏偏这人不知底细,找到了皦生光。皦秀才自然不客气,发挥特长,文章里夹了很多私货,一来二去,东西送进去了。
一般说来,以郑国泰的背景,普通的流氓是不敢惹的,可皦生光不是普通的流氓,胆贼大,竟然找上了门,要郑大人给钱。至于此事的结局,说法就不同了,有的说郑国泰把皦生光打了一顿,赶出了门,也有的说郑国泰胆小,给钱私了。
但无论如何,皦秀才终究和此事搭上了边。有了这么个说法,事情就好办了,侦查工作随即开始,首先是搜查,家里翻个底朝天,虽说没找到妖书,但发现了一批文稿,据笔迹核对(司法学名:文检),与妖书的初期版本相似(注意,是相似)。
之后是走访当地群众,以皦秀才平日的言行,好话自然没有,加上这位兄弟又有前科,还进过号子,于是锦衣卫最后定案:有罪。
案子虽然定了,但事情还没结。因为明朝的司法制度十分严格,处决人犯必须经过司法审讯。即便判了死罪,还得由皇帝亲自进行死刑复核,这才能把人拉出去咔嚓一刀。
所以万历下令,鉴于案情重大,将此案送交三法司会审。
之前提过,三法司,即是明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若干部门。
三法司会审,是明代最高档次的审判,也是最为公平的审判。倒不是三法司这帮人有啥觉悟,只是因为参与部门多,把每个人都搞定,比较难而已。例如当年的严世藩,人缘广,关系硬,都察院、大理寺都有人,偏偏刑部的几个领导是徐阶的人,最后还是没躲过去。
相比而言,像皦秀才这种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人,死前能捞个三司会审,也就不错了,结案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起案件,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到三法司,皦秀才就不认账了。虽说之前他曾招供,说自己是仇恨郑国泰,故意写妖书报复,但那是在锦衣卫审讯时的口供。锦衣卫是没有善男信女的,也不搞什么批评教育,政策攻心,除了打就是打,口供是怎么来的,大家心里都有数。现在进了三法司,看见来了文明人,不打了,自然就翻了案。
更麻烦的是,沈一贯和朱赓也不认。
这二位明显是被妖书案整惨了,心有不甘,想借机会给沈鲤点苦头吃。上疏皇帝,说证词空泛,不可轻信,看那意思,非要搞出个一二三才甘心。
所以在审讯前,他们找到了萧大亨,准备做手脚。
萧大亨,时任刑部尚书,是沈一贯的亲信,接到指令后心领神会,在审讯时故意诱供,让皦秀才说出幕后主使。
可是皦秀才还真够意思,问来问去就一句话:
“无人主使!”
萧大亨没办法,毕竟是三法司会审,搞得太明显也不好,就给具体负责审案的下属,刑部主事王述古写了张条子,还亲自塞进了他的袖口,字条大意是,把这件事情往郭正域、沈鲤身上推。
没想到王述古接到条子,看后却大声反问领导:
“案情不出自从犯人口里,却要出自袖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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