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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风大,车子里面暖气充足,司机无话,只听的见收音机里传来dj的胡说八道。我靠着言七,仿佛冬眠,眼睛合拢,瞌睡袭来。记忆就像车窗外经过的人群,午后的街道,扬长而去,褪色的往事,好像一部伤情的电影。而某个人的样子,忽远忽近。
忐忑地等着被接见。我指着报纸上的照片,对接待我的胖女人结巴地说,我就要这个,这个小女孩,我就要她。
胖女人扶了扶眼镜,慢条斯理地说,恩,我们这里是按国家规定做事的机构,你领养儿童是好事,但是必须先办理认养手续,然后等待排号,轮到什么样的是什么样,不能随你高兴挑着来。都像你这样的,那些条件不好的孩子怎么办?
幸亏言七。他让我稍微等一会,然后就到室外走廊的过道里打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
最后进来伏在我耳边说,我爹有个老战友是省政府的要职官员,专管这口,现在已经搞定了。
我不知道他花了什么样的力气,但是我终于见到我要领养的那个孩子了。
小孩子和照片上一样孤僻,不合群,一脸的决然,一脸的无需关照。我有一刹那的失神,我很想上前拥抱这个小孩。可是我怕我会吓到她。她的头发已经遮住眼睛了。不知道别人,我是有这样的感觉,每每看见喜欢的人走近,真的,别无所求,只是可以抱抱他就好,哪怕只是抱一下,少活几岁,也肯交换。人的一辈子,有时快乐真比生命还重要。
言七拽了拽我。拉我到会客厅门外。
你可想好了?不是闹着玩的吗?
恩。我的眼泪差点流下来。我想要她。我觉得我的孩子就应该长成这个样子。很寂静的归宿感。
可是,他是个男孩,还有,他不会说话。言七很认真地说。
啊?!我顿时感到意外。
这个小孩,哑的。不能说话,永远没办法叫我妈妈。而且他是个男孩,我混淆了他的性别,以为他长头发,眼珠漆黑,没有好笑容就是个女孩。我错了。
可是我还是喜欢他啊。我带着一小丝哭腔对言七说。
言七抱住我,如果你实在喜欢孩子,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生一个啊。我向你保证我身体很好,我的强项是制造女儿。
我觉得冥冥之中我和这个孩子一定有什么牵扯不清的东西。我想给他狠狠的拥抱,狠狠的爱。给他暖的衣服,香的食物,给他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
他一定就是我弄丢的那个孩子。一定是。不然为什么我看见就有恍如隔世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的风霜他的单纯,我的疯狂他的天真。我是白牡丹他是白乌鸦,哈,漫山遍野都是哀艳的战火。
最终。
最终他还是跟我回家了。他十二岁,身高和体重都比同年纪的孩子要弱,会听,会表达自己的情绪,会写自己的名字。他是后天不会讲话的。因为失火,父母被活活烧死,只有他存活了下来。万幸的是,他没有亲眼目睹,只知道一夜之间,父母都消失不见了。于是,他不再说一个字。
这童年的这笔辛酸帐,与我极其相似。
原来那么多孤单的日子,只是为了等候这样的一个小人儿。
从此,我是做妈的人了。
带孩子去体检,注射各种疫苗针,买来菜谱每天对照着变着法地煮东西给他吃。从前我的厨房纤尘不染,自从孩子来了,厨房渐渐有了烟火气。
每晚都哄他睡觉,在他睡觉之前给他讲一段童话故事,有时哼摇篮曲。
不再出去泡吧,收了店就急急往家赶。有时把他带在身边。他很安静,非必要时决不打扰我,我喜欢将他揽在怀里,揉乱他的头发。情不自禁地看着他就笑,就高兴。
他结实了。脸色也红润了。
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我的生活一下开辟了新的方向。我的重心不再仅仅是开店赚钱,而更换为这个孩子。他载着我顺流而下,沿途看见许多美好的风景。
二十岁生日。言七送了一颗很大的碳给我。
我和孩子及他对坐。孩子不喜欢他。我也只叫他孩子。他甚至拒绝任何新名字,这使我头疼。我一直在思考,也许我只需要教他电脑,会看会写一门外语,教他弹钢琴,教他学开车。他的将来基本可以安稳。不需要去读书也没关系。
那颗碳我没有接。尽管那颗戒指对我来说很奢侈,足够漂亮,足可以打动任何一个女人的心。
言七微笑着说,戴上不会有束缚感,摘下来不会有疼痛。试都不肯试?你就那么信不过我?
其实言七是个好人,是那种即使在黑暗里依然光明磊落的男人。可是他也有缺点,譬如嗜酒如命。正餐吃饭时,他只喝酒,不吃菜,原因是他认为饭店里除了酒以外其他东西都不干净,后半夜回家自己煮面条。他总是把饭店当酒吧,把酒吧当家。他如果哪天没喝酒,那一定是太阳绕着地球转了,稀奇死了。再说,我一想到以后半辈子会跟一个在凌晨四点回家喝得醉醺醺的男人生活一起,简直是不寒而栗,恐怖极了。
于是我微笑着说,如果你哪天不喝酒了,我就嫁给你。
结果这混蛋马上幸灾乐祸的说,太好了,那我就不用戒酒了。
谁没有前尘往事?要说挖地三尺,每个人都找得出污点。
我有件事情没有告诉言七。
月末,在店里盘点时候,有两个女孩子来买衣服。其中一个个子小巧的女生,头发染得金黄,发根隐约有一点黑,上色还算均匀。一边试衣服一边和另外一个说,上个礼拜在坐舞吧跟一个叫言公子的男人去开房。第二天那人送了部三星的电话给她。她还在向同伴炫耀那个最新款的彩屏电话,可以用自己的照片用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