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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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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是一个高贵的男人。人格的确有高低之分。

我认识他已经有些时日,我们最亲密的动作是他往我碗里夹菜,嘱咐我吃多些,养得胖一些,他才有成就感。他把自己当饲养员,而我是他的实验目标,一头小猪。

可是我是那种怎么吃也不胖的体质,没办法,不吸收。

有些时候,他会开车接我,七拐八不拐的带我去郊外看日落。

无论是日出还是日落,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塌实起来,心里尘埃落定,平静如水。

夜了,大约十一点左右,我们停靠在一段废弃的铁轨边,他按下左边的窗子,将烟灰弹在窗外。另外一只手自然地搭在方向盘上,他的右手距离我那么近,近得失真。我当时真的很想触摸,想像会是怎样的质感,是丝还是麻,会不会导电,肌肤相贴,那是什么样的感受。

但是我不敢。

我怕吓到他。很奇怪,居然有这样的感受,那么喜欢一件事物,越是喜欢得不得了,越是不舍得轻易去碰触。就摆在那里就好了,看得见就已经足够好了,哪怕不是我的。

陈剑熄灭了烟头,转向我,他说话的时候一股醇和的烟草味。他的手指,他的呼吸,他的周身都有这种淡而甜的味道,好好闻,真正有恋爱感觉。两人不说话,只是看着对方,已经很快乐。

他是我的毒药。在我身上不知不觉地保留了许多他的习惯。自他以后,我也开始吸烟,只抽555,而且我对吸555的男人有特别的好感,一下子就会与其拉近。

当然,后来遇见言七,当时他叼着555,神情从容自来熟地问我,嗨,女人,借个火。

那时我手指上夹的也是555,递了过去。

喔,现在和言七没有关系。还没有轮到他出场。

我每天就窝在家里看书,一本又一本。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喜欢看家居杂志,看着那些精美的图片,真是放松,什么烦恼都烟消云散。那些床单,那些窗帘,那些桌子椅子沙发茶几杯子瓶子和地毯甚至花盆,都是那么精致简洁美好。我喜欢。经常抱着杂志幻想自己将来的家,我和陈剑的家如何布置。要有大片大块的蓝,深蓝浅蓝水蓝墨蓝粉蓝海蓝湖蓝各种各样的蓝。我喜欢陈剑连衬衫都是蓝的。他钟爱蓝。

在看花卉杂志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茶和玫瑰,都属于中国。云南盛产玫瑰,英美的植物专家终身住在当地研究玫瑰。呀,原来所谓的英格兰玫瑰也是从中国输出。十八世纪英国商人来华采办茶叶,见茶田四周有艳丽娇柔的玫瑰,一并带了回国去,据为己有。

真是学到很多知识。

我没有出去做事。主要是因为陈剑希望他随时都可以看得见我。他不大喜欢我到处乱转,即使去喝茶也要有他护驾。他对我的感情里多少有一点袒护的成分。

有一次我想去看画展,打电话给他。他问我,一个人吗?我说,恩。

需要多长时间?他还是不放心。我说最晚六点之前回家。好不好。

他说,不好,很不好。想看改天我陪你去,乖,现在客户进来签协议了,回头和你聊。

于是我就不舍得出去,趴在阳台上往下看,甬路两边三步一株樱花树,开得纷纷扬扬,粉红雪白,要多美丽有多美丽,要多柔软有多柔软。像日剧里面的镜头画面,唯美而清纯。

没等我抒情呢,电话乍响。

我喂了一声,那端明显松了一口气。是陈剑,他只说了一句话,喔,你没出去,太好了。就挂了。

我看着话筒,情不自禁地笑。你看,他霸道得跟个孩子似的,渐渐把我归属为他的私人用品。

开心的事情有很多。

我经常被他拉着手到滇池边吹风,坐在岸边的马路牙子上,有时走到桥的尽头。这桥很是奇怪,只修建了一小半,远远没有通过对面的意思,五百米左右便自行了断,堵死了。

在死口的栏杆处坐下。把小腿伸到滇池的水里乱踢,扑腾扑腾地溅起泡沫的水花,很好看。

他喜欢望着水平线,良久。但是电话总是吵,他好像有接不完的电话,忙不完的事情。

天气好的时候他带我去爬山。一直爬到半坡,树林深处,有块可以平躺的大岩石,累了再坐索道观光缆车下山。

那块大岩石是我们无意中发现的。宽大,非常平整,平坦,刚好够我和他并肩平躺。

岩石藏在一个偏僻的拐角,上面是茂密的灌木和树,青葱的杂草,长得参差不齐,山坡上没有路,要往深里走才会发现那块岩石。

有一次我和陈剑躲在那里打盹,树荫阴凉,没有太阳。要知道昆明的太阳有多毒辣,海拔那么高,一个中午不擦防晒用品,回家照镜子就会发现脸被照射得又黑又红,跟土著似的。

有细细的风吹来。我侧睡,没有枕头,便枕着自己的半条胳膊。陈剑平睡,我听得见他均匀的呼吸。

他半晌见我不吭声,问,小薇,你睡了没?

我不动,回他,没。

那你转过来给我抱抱。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要求。我住他的房子,吃他的食物,但是他从来不在我那里过夜。他每天晚上都回家。事实上我猜想,他是有老婆的。但是我从来没问过。他不说,我就不问,即使他和我撒谎,我也不去揭穿他,这不是虚伪,这是一等一的涵养。我尊重他的意愿,他不告诉我自然有不告诉我的原因,我相信他有他的道理。

我只要可以看见他就足够安慰了。

真的,我不贪心。我也没资格贪心。人有先来后到。这是秩序。

我转过身,将脸埋进他的棉布衬衫的胸膛,他轻轻抚摩我的头发。

那一瞬间,我的心,酸起来。

他那样小心翼翼地与我交往。他收留我,爱护我,照顾我,却从不冒犯我,尽管我心里是期待他进一步亲近我的。他对我说话都是敬语,请,麻烦你,谢谢一类的词汇。有时因为他的过分礼让而不自在,甚至对自己产生怀疑。我的意思我也不过是平常女子,不必对我那么尊重。

他的手掠过我的耳垂。

小薇。

恩?

你知道吗。我真挺喜欢你的。

恩。

你身上有一种使我不顾一切保护你的冲动。

我不说话,听他说。

小薇,早一点认识你就好了。他顿了顿,好像酝酿着什么,过了一小会儿,他接着说,我结婚了。

她漂亮吗?我问。

恩。他重重地点头。很漂亮,像电影明星,她是个非常能干的女人。

我想知道,你既然那么喜欢我,为什么从来不碰我?你身体有问题?

哈哈哈,没有。傻妞。以后你再大一点你就会明白,你越喜欢某个人或事,你越是不舍得轻易碰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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