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不如沉默(3/3)
心脏猛缩,她突然间悲从心来,潸然泪下。她低着头,眼前突然出现一方手帕,泪眼朦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这年头看到手帕的几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几率还要低,她一时错愕,忍不住抬起头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时候,他却很快转过脸去,继续看前方,假装没看到她的狼狈。
陈启中是真的没想到,第二次见到何小君,她的装扮竟然像是变了一个人,更想不到的是,她坐在他身边哭得这样伤心。
他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数周前。她一身金光闪闪,笔直走向他们,坐下之后把架在脸上的那副超大墨镜往上一推,简单地“嗨”了一声;喝茶的时候说起她的包,轻描淡写地讲出那个令人咋舌的价格,表情却并不兴奋;后来走出茶室,阳光下像是变了一个人,冷下脸说让他不用勉强了,说话的时候微微仰着头,身上有话梅糖的味道,很特别。
最后他送她回家,她在车上瞪他,还质疑:“真的送我?”
他点头。她想了想,才补了两个字:“谢谢。”后来笑了,好像乌云透出了金边。
都是些很细小的片段,不过见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没机会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样子。
那天告别的时候,他当然能够感觉到她对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还在心里对自己说,算了吧,不该记得的。可那天之后,他竟时不时就想起她的样子,想起她身上话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小蔡突然对他提出聚会要求的时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谢谢。”脸上潮湿一片,知道自己狼狈,何小君终于接过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那个朦胧的影子。
很干净的大手帕,清爽晒透,闻起来好像还有阳光留在里面。多年前她爸爸用这样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带回家解开结子,掀开杯盖,然后微笑地看着她对里面快要溶掉的冰激凌欢呼。
那时候的快乐是多么容易,现在呢?回忆让她更加悲伤,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双手掩着那块帕子,好像那是她现在唯一能留住的东西。
周末的主干道很堵,红灯交替亮过两次,车流却不见移动。本该是觉得焦躁的时候,陈启中却全不在意,只是看她这样难过,有些手足无措。
他虽然长年跟电脑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刚才的情形看在眼里,细节不得而知,大概还是猜得出来的。想想真值得叹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偏偏却撞见她如此狼狈的时候。
红灯又在闪烁,车流终于开始缓慢移动。他握着方向盘看前方,挣扎许久终于开口,用的是平常语气,好像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幻影。
“能不能去吃点东西?我今天赶项目,误了午餐,有点饿。”
她大概是没想到他会有如此一说,掩在脸上的那块手帕终于落下一点,露出水汪汪的一双眼。陈启中正打方向,与她目光对了个正着,顿时手指一颤,差点转到逆向车道上去。
5
两个人吃的是烤肉自助餐,就在附近商厦一层。因为是周末晚上,这里生意好得不行,唯一的座位在最靠厨房的角落里,每次有服务生进出就带开那扇银色小门,带出一阵嘈杂烟火气。
何小君外表娇柔,性格倒并不像一遇伤心事就凄凄惨惨的黛玉妹妹。从小她就很会自我开解,排解方式除了化悲愤为力量,奋发图强之外,还有暴饮暴食暴走。幸好她骨架纤细如小鸟,再有肉都不觉得太胖,只是握上去像一团又白又软的棉花糖。这时她心情跌落谷底,卯着劲儿猛吃,穿着白色制服的南美帅哥穿梭来去,每一次都在她面前的白瓷盘里堆上形形sè • sè的烧烤肉类,她来者不拒,埋头苦吃了许久。突然一抬头,看到坐在对面的陈启中,一手刀一手叉,都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估计是被她的吃相吓到,何小君一窘,再想装淑女就来不及了。
她从未在冯志豪面前这样失态过,当然他也很少会带她来这种不限量的地方。冯志豪来中国工作之前常年居住海外,饮食习惯也偏西式,又很讲究消费场合,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都是些极高级的西餐厅,灯光朦胧音乐舒缓。她最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样子,每次都吃得文雅娇柔,再说她跟他吃饭的时候当然是满心欢喜,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暴饮暴食。想到冯志豪,她心里又是一痛,逼着自己把那个影子扔开,然后才开口:“不好意思,我心情不好就会这样,其实我平时吃得不多……”
他笑了,只是问:“还要吗?”
没想到陈启中这样善解人意,对于之前的状况一句话都不多问。何小君忍不住心中感谢,感谢完又叹气,摇摇头。被这个男人撞见自己最窘迫的时候,又蒙他伸出援手,她此时此刻竟对他有了些微妙的亲切感,再开口说话的时候,不由自主撤了心防。
“吃饱了,感觉好一点。”
他想了想又问:“很难过?”
她点头:“当然难过,分手哪有不痛苦的,你分手过吗?不对,你谈过恋爱吗?”
这话说得……陈启中挑起眉毛,他又不是山顶洞人,怎么没谈过恋爱?
陈启中硕士学历,工作稳定,收入颇高,姐姐嫁到加拿大,父母跟过去照顾她的孩子,留他一个在上海。家里原先的房子小,在浦西的老城区,他工作之后又买了一套在金桥,虽然偏远了一点,但也算有房一族。就是一直以来工作的地方偏僻,生活环境单调,缺少与女孩子打交道的机会。不过就算如此,给他介绍对象的人还是有的,而且还不少,只是不知是他运气不好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总会遇到出乎他意料的情况。
第一回认识的是个在银行个人理财部门工作的女孩子。那时候他公司还没有配车,碰面的时候他是骑着助动车去的。吃饭的时候他们倒谈得不错,没想到走出门,她看到他摸出钥匙弯腰开车,当场就把眉头皱起来了,用上海话说了一句:“格种车子我不坐的,我叫叉头回去。”从此再无音讯。
介绍人很不好意思地传话说,人家觉得他人挺好的,就是性格不太合适。他听完好笑,不过也没放在心上,抗打击是男人的基本心理素质之一,他一向很会自我调节。
第二个约会对象是个小学老师,长得小鼻子小眼,像个日版洋娃娃。谈了几个月,有次看电影,有些桥段挺恐怖的,她在黑暗中双手掩住眼睛,还忍不住从指缝里偷看,后来被吓着了,扑过来抱住他的手臂。他觉得她可爱,倒是真想继续下去,没想到几个月后她突然约他出来,面现难色,吞吞吐吐地说:“我觉得你人挺好的,可是我妈说,你房子在金桥,我家在中山公园,太远了。她不想我以后住那么远,照顾不到。”
他为了她的话莫名了许久,最后还是想通了。算了,房子又不长脚,他想把它搬到她妈妈家边上也难啊。
有了前两次经验打底,他后来见第三个对象时就没那么投入了。那女孩子是做文秘的,长得很漂亮,他见了更觉得没戏,没想到她倒是对他很有好感。那时他仍没有车,每次约会结束把她送到家后,都坐地铁回去。她有时还特地做了吃的放在保温盒里给他带着,让他第二天早上不用出门买早餐了,多睡一会。
他自然是感动的,认认真真开始谈恋爱。没想到一年之后公司派他去纽约总部培训,机会难得,他当然去了。一开始她每天在MSN上诉说想念之情,他也觉得愧疚,再忙碌都抽时间打电话给她,一有机会上街便替她买礼物,一样一样收起来,放在箱子里。但后来她渐渐少了音讯,他打电话给她也多是忙音或者无人接听。最后他终于结束工作回国,她来机场接他,开口时声音艰难,说:“启中,对不起,其实你……”
他已经心里有底,苦笑着替她把话说完:“知道了,其实我挺好的,行了,你走吧。”
她听完竟然哭了,擦着眼泪转身,就上了停在门外的一辆车。车里的男人已经等了很久,踩了油门就走,就这样驶出了他的视线。
自此之后陈启中就对介绍对象这回事觉得无谓了,大丈夫何患无妻,该你的总是你的,不该你的强求也没用,有这些工夫他还不如多搞点专业上的事情。他虽然不是太有野心的人,但事业总是自己的。
更何况他对自己当时的感觉都已经模糊了,或者是故意不想记得。有天晚上,他开车时听到主持人聊失恋这个话题,主持人用欷的口气说现在我来读一个男人发来的失恋感受,他说失恋就像一把刀插在肋骨上,不,就像一颗子弹打过来,“嘭”的一声,就打在心口上。
他心里想能够发出这个短信的男人一定年龄不大,不该叫他男人,叫男孩比较好,男人会那么轻易地把自己的感受描述出来吗?事情已经发生并且结束了,任何辩解、追悔都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这样撕心裂肺地把自己的感受讲给全世界听,不如沉默。他对何小君转述了那个电台短信,语气平淡,然后看着她一摊手,说:“你觉得呢?”
她没想到竟然有人能用这么平淡的语气复述如此激烈的一句话,强烈的反差让她忍不住嘴角一弯,笑了。
他又想起那句话,乌云背后的金边,接着也微笑了,为了她的笑容。
两个人相对笑过之后,气氛顿时转好,接下来的时间里开始边吃边聊。最后何小君终于吃得动弹不得,开口说自己不行了,要回家。他这次不知为什么没回答,只是看着她。何小君被看得忐忑起来,低头检视一下自己,又看了看面前空空如也的餐盘,窘了。
“陈启中,我说了我平时不是这样的。再说这是自助餐,吃再多都是一个价钱,今天我请客,你就别看我了,行不行?”
他笑了,只说:“多吃点,你又不胖。”
她这次真是叹气了,放下刀叉很认真地看着他说:“陈先生,你是装的对不对?其实你特别会讲话,拐着弯刺激我,还不带让我反驳的。”
他听完也不反驳,笑着对她举手投降。
何小君后来想想,觉得人真是需要互相了解的时间和空间。陈启中看上去话不多,居然还挺有幽默感,笑起来的时候眉目舒展,左边嘴角上方忽隐忽现的一个小涡,很是吸引人。她之前心情恶劣到极点,但与他一顿饭吃下来,居然不知不觉放松下来,渐渐觉得心里没那么痛了。
也是,分手而已,地球仍在转动,太阳照样升起。失恋又不是地震海啸,天崩地裂,看在其他人眼里,不过是庸人自扰。更何况,分手那两个字终究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内心再如何狼狈不堪,她至少在退场的时候维持了表面完整,也算值得庆幸。
小姐过来买单,何小君摸钱包,抬头却看到陈启中已经在付钱了。何小君当然拒绝,今天这顿饭他们之所以会在这里吃,原因她心知肚明。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刚刚被她利用了一把,人家一言不发全程配合,且风度极好地一个字都不多问,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感激的,所以这顿饭于情于理都该是她来请。
没想到陈启中回过头很认真地看着她说话,说:“应该的,我是男人。”
好吧,何小君不得不承认,陈启中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