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2/4)
这和林子轩的说辞完全不同,季鸿明的这份陈述几乎没有漏洞。
它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从林子轩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轩亲笔写的。
就算是找到林子轩当初租住过那栋公寓的房东,也很难证明季鸿明是否在那里居住过。
这个时代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
林子轩这一方自然极力否认季鸿明的说辞,林子轩只是找季鸿明翻译文稿,从来没有在公寓接待过季鸿明。
彼得逊律师从另一方面出声反驳。
他认为作为一名纽约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怎么可能不关注美国的文学评论,而且季鸿明还曾经在一些文学杂志上写过评论。
《老人与海》被评论界关注是这半年来的事情。
作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与海》真的是季鸿明写的,他会随时专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闻不问。
季鸿明一直在纽约,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小说被发表了,但他直到两个月前才去《大西洋月刊》确认自己是作者,这十分可疑。
季鸿明的律师辩驳称,季鸿明一直在潜心治学,没有看到和《老人与海》相关的评论。
双方激烈的辩论一番,最后的焦点集中在《老人与海》的笔名上。
季鸿明的说法是那是他随便写的,没有什么意义。
彼得逊律师出示了一位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的声明,林子轩发明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把汉语拉丁化,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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