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4)
「嗯,好久不见。」
只不过半年不见,洛黎恩的体型就比洁儿大了一圈。会被说像母亲的只剩下容貌,过去虚弱的自己已经不见踪影。
一切都是拜洁儿所赐。自从离开缺乏日照的画室、留意湿气与霉菌、按照她的建议,有空时就飮用混入新鲜蛋白的酒,洛黎恩的身体就变健壮了。
「如何?你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他将在洁儿常光顾的摊位买的猪肉香肠送给她当伴手礼,她的脸马上洋溢出宛如宝石的光芒。
——在那之后,当洁儿听说了洛黎恩读的学校,她就时常提起想去上学。
实际上,会来安迪鲁的医师几乎只有产婆,而且专长都在生产方面,对妇女病或其他的xìng • bìng没有正确知识。
「等我长大变成有钱人,我要在安迪鲁开一家医院,让娼妓们能活得更长寿。娼妓被视为伤风败俗的人,大家都拿不到教会的药,所以我想找个地方开辟种药草的药园。
谁教我不像琪琪那么漂亮,也不像赫丝那么强。我是派不上用场的累赘包袱。」
跟她说只有男性才能上大学后,她竟然干脆地剪去那头美丽的银色长发,穿上马裤混进学前学院。
在那里,她依然发挥了惊人的知识。也不知道是在那里学来的,她的外语能力优异到足以胜任翻译。不只如此,对于大学必备的教养,也就是神学、古代拉尔格语、诗学、音乐的知识也很充足,而且她竟然也懂算数。担任教师的神父十分惊讶,在不知道洁儿是女性的情况下,将她推荐到洛兰特的医药学校。虽然他以前是卡露莲席思的恩客,但并不知道她的孩子全都是女孩。
当时药学大学是想成为医师的人必经的难关,只要毕业就能开设药局,因此要入学没那么简单。而且入学还需要教区司祭的推荐信,因此学生几乎都是身兼医师的修生,就结果而言独占了医学与药学方面的权利。
就连在那所学校,洁儿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即便如此,她偶尔还是会偷走学校药园中为了作为药材而培育的番薯、鹿肝等等,用店里的炉灶烤来吃。她依旧是个大胃王。
「这么说来,我在学校听说了洛黎恩的传闻。」
两人朝着面向天门附近的回盼桥走去时,洁儿这么说道。听到她说出这句意料之外的话,洛黎恩心中一惊。
「哦,什么样的传闻?」
「听说最近你受到某位侯爵赏识,受邀绘制要献给圣幸德米亚寺院的天顶画。」
洛黎恩的名声已经传遍社交界,现在到处流传他是哪个侯爵夫人的情夫、又有哪个富豪夫人成为新赞助人、哪个异国王族遗孀是他的爱慕者等等,有许多他不太希望洁儿听到的传闻。
这一切都是为了出人头地才这么做,也是为了正式向洁儿求婚。男人没有准备好新家与一年份生活费就不能求婚,这是帕尔梅尼亚的习俗。
可以的话,也想把琪琪跟赫丝接过去一起住,洛黎恩一直是这么想的。卡露莲席思是绢屋的当家红牌所以没办法,但正值花样年华的她们还是尽早离开安迪鲁比较好。而且依照洁儿的性格,想必不愿只有自己得到幸福吧。
「你变得很了不起呢,洛黎恩。」「有吗?」
「竟然能够出入贵族宅邸,这种事连盖恩叔叔都做不到。」
洛黎恩露出带有几分自负的微笑。没错,在这个年纪就超越父亲,对他而言是种骄傲。但是他受到赏识的不仅只是绘画技巧,这点洁儿想必不知情吧。
她不知道也好,他不希望她知情。那些人不会为了生存而劳动,只为排遣日常的无聊而浪掷千金、陷害他人、说着言不由衷的奉承话。与那个只有虚伪的世界相较之下,靠着自己的身躯为生存而战的娼妓们,是多么强悍而美丽啊。
「欸,洁儿,你记得我以前对你提过的事吗?」
他不着痕迹地暗示结婚的话题。
「什么事?」
「喏,我们不是做过一个约定吗?就是……如果你跟我结婚的那件事。」
洁儿的表情一下子亮了起来。
「哦,猪脚那件事。」
「……是结婚的事。」
虽然没有错,但总觉得基础认知出现了大幅偏差。
「圣幸德米亚寺院的天顶画完成后,我希望能先让你看看。」
「……要让我比委托人都还更早看到?」
洛黎恩点头。他认为那里是最适合身为画家的自己求婚的地点。
「为什么?要在那里开宴会吗?有免钱饭可吃吗?」
「……我想完成后确实会开宴会没错。」
悲哀的是,她满脑子似乎只想到能不能作为相关人士混进去,吃一顿免钱饭。
「那个,我想这大概是一年以后的事了,但是等那幅画完成,我成为受世间肯定的画家后……到那个时候,洁儿,希望你能听听我的愿望。」
「你已经成为很棒的画家啦。」
洛黎恩还以苦笑。没错,他身为画家确实已经小有名气。那位名声响亮的宫廷画家札克杜拉有意招揽他。此人的确是个优秀的画家,但年纪已老。他想跟最近被邀到洛兰特的新锐画家对抗,因此需要像自己这样的钓饵。
满十八岁后,就要向洁儿求婚。不知从何时开始,洛黎恩就在心里做了这个决定。
那幅奉献给寺院的画将在一年后完成,到时候洁儿是十四岁。这并不会太早。要是再拖下去,早已看上她美貌的安迪鲁寻芳客当中,说不定会出现哪个人想买下她的初夜。只喜欢雏儿的变态客人并不少见,时常在此走动的洛黎恩很清楚道一点。
(我不会把她交给任何人,洁儿就由我来保护。)
或许从她被可疑的高大男子带到安迪鲁来时,他就喜欢上她了。他比任何人都更早注意到她的聪明与美丽,以及她的殊异之处。其实,他很希望能更早将她占为己有。为此,他想得到足以让她优游自在的金钱与名誉,因为这就是洛黎恩所相信的爱的形式,他也认为这是站在娼jì • nǚ儿这个危险立场的洁儿需要的事物。
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不择手段往上爬。当然,有许多同画室的人或新进画家骂他是小白脸。即便在贵族之中,也有人对出卖肉体(但是洛黎恩一次也不曾主动诱惑)而向上晋升的年轻画家,从不掩饰自己的不快。
但是,这些对洛黎恩而言全都不重要。他想守护的只有洁儿与洁儿重视的家人,而不是其他人。为了这个目的,他一点都不在意自己被别人如何看待。
然而,洛黎恩还是动作太慢了。
谁又预料得到会发生那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呢?
洛黎恩连日在教会住宿,挺着酸痛的脖子卖力描绘天顶画草稿的期间,三姊妹的母亲卡露莲席思意外身亡。听说她是为了保护冲到马车前的小孩,但那个孩子原本并不住在花街,而是住在遥远的地区,因此到处有人低声谈起阴谋论。
也有传闻说那不是意外,犯人是在卡露莲席思的阴影下长年屈居第二的藤屋头牌高级娼妓。
在这段期间,洁儿离开了扮男装偷偷通学的医药学校。实际上,是不得不离开。有人向学校密告她其实是女孩,而且不曾在教会接受洗礼。而那位给了她方便的神父曾是卡露莲席思恩客的事实也跟着曝光,因而被眨至外地。
洁儿身边的环境在卡露莲席思死后急速恶化。绢屋的佩拉老板娘遭到熟人欺骗而背负重债,到最后姊姊琪琪被卖给了人口贩子。洛黎恩心想唯有这件事一定要设法阻止,四处奔走疏通请人借钱给绢屋,但还是没赶上。
他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无力。感情那么好的三姊妹,竟然以这种形式遭到拆散。
不知道是如何用卖掉琪琪的钱处理了债务,佩拉的绢屋勉强没有倒闭。然而,无人能填补至今不曾动摇的主力卡露莲席思的空缺。赫丝利用早已超越佣兵的身手,开始参加小型比武大赛与小巷弄中的非法决斗来赚钱,但她终究是女性。要是在那种地方曝光女性身分,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洛黎恩劝告她不要参与非法决斗时,赫丝就发出宣言——为了正式当上佣兵以参加比武大会赚钱,她要出外旅行。据她所说,她在不久前就受到了认识的同伴邀约。
与洁儿约好一年一定会回来一次后,赫丝便踏上了旅途。一个女孩子要进入莽汉群集的佣兵团或是比武大会,实在太过乱来,但看到赫丝挥舞着比人还要高大的巨镰,肯定不会有人认为她是女性,也不会有人把她当女性看待。
绢屋只剩下洁儿一个人。
为了帮助佩拉,她提出要下海接客。这是洛黎恩一直以来最害怕发生的情况。为了设法说服钻牛角尖的她,洛黎恩明知道教会天顶画的工作进度会落后,还是回到位于安迪鲁附近的父亲的画室。
那是个风很强的日子。在冬季前采收期的黄昏时分,为了从外地聚集而来的谷物商手中榨出钱财,安迪鲁的每个人都拚命拉客。
「举失去了母亲、姊姊和妹妹,许久不见的洁儿形容憔悴。变成孤零零一个人后,她不只一直负责绢屋的琐事、洗衣、打扫等杂务,也协助处理店内的帐目。因为绢屋连雇用杂工的钱都没有了。
她向洛黎恩倾诉,说不想待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佩拉家里白吃白住。
洛黎恩说出找洁儿出来的理由。他说认识的商家正在找可以照顾小孩的年轻女佣,问洁儿有没有意愿试试看。虽然照顾小孩是不分日夜的辛苦工作,不过包住宿,也会给薪水。
洛黎恩觉得,这总比愧疚地留在佩拉的店里更好。洁儿也表示赞同,因此他放心地打消当场求婚的念头。他必须遵守自己立下的誓言,保留到天顶画完成的时刻。
就在此时,气喘吁吁地回来的父亲盖恩,通知他们一项糟糕透顶的消息:
绢屋竟然失火了。
洁儿铁青着一张脸,像烈马一样冲了出去,洛黎恩也连忙追了上去。
安迪鲁已经完全沉入夜色,在通明灯火之间,前来mǎi • chūn的男人来来去去。成串的铃声叮铃铃地飨个不停,那是领路人在摇动烟花队铃的声音。她们摇动每家店代代相传、音色不同的铃铛,昭告众人自家店里来了上宾。
在公主们为客人带路的潮流之中,洛黎恩追着洁儿逆流而行。她一语不发地往前跑去。她的脚程实在太快,他有好几次差点跟丢。洛黎恩喊着洁儿的名字急忙穿过狭窄小路,但不知怎地撞上许多人。有一次差点被找碴的人缠上,他立刻揍了对方一拳就逃。
不顾一切地转过弯想继续追赶洁儿时,他的脚步——突然停止。
在四处无人的道路正中央,洁儿被拖进马车。
「洁儿!」
若以真实的时间来说,那大概仅是眨眼即逝的短暂瞬间。但是,洛黎恩的眼睛确实看到了。他看见遭绑架的洁儿那头他不可能认错的亮丽银发,以及负责指示并随后坐进马车的男人,他所穿的大衣衣襬上缝着金线。
人口贩子和人蛇集团强掳年轻女孩的事件时常发生。当然在安迪鲁的大街上并不太常见。但在外地都市或农村,人口贩子都是在冬季降临前到访,而人蛇集团则全年无休。正值青春的洁儿被那种人盯上也并非不可能的事。
(那是谁,到底是谁抓走了洁儿?)
但是,洛黎恩并未上当。洁儿不是被人口贩子带走的。
(就算用的是不起眼的小型四轮马车,身上大衣缝有金线的男人不可能是人门贩子。)
平民是禁止在衣服上缝金线的。如果想这么做,若非持续不断缴纳罚款,不然就是要拥有获准直接谒见国王的身分。此外,就是他的鞋子。
他穿的不是长靴。那是长度只到脚踝的鞋子,通称宫廷鞋,许多富商的家人与贵族会在宅邸中穿着。当然,因为常用于宫廷的沙龙中,这种鞋才因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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