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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折纳绢帛的一项重赋。南宋初,在和买演变为定额税的同时,又将夏税与和买绢帛之类折纳钱币。广西路在北宋时已将夏税麻布改纳折布钱,南宋时又加重税额。川峡四路有两川(成都府路、潼川府路)畸零绢估钱、四川激赏绢(后利州路与夔州路减免,则称两川激赏绢)、两川绵估钱、西川(成都府路)布估钱,则将绢、绵、麻布等折铁钱与纸币钱引输纳。在江南、两浙等路,则有东南折帛钱。最初在建炎三年(1129),规定两浙路全部上供?绢,每匹折钱二贯。后又按夏税、和买?绢一半折钱的比例,推广于各路。
南宋东南各路各个时期的折帛比例不尽相同,如宋孝宗赵昚时曾规定?折二分,绢折三分,绵折五分,而各地官吏又往往不按规定比例征收折帛钱。东南折帛钱额最高曾达每匹十贯以上,绍兴十七年(1147),规定两浙路夏税?绢每匹折钱七贯,和买?绢每匹六贯五百文,绵每两四百文,江南路?绢每匹六贯,绵每两三百文。宋孝宗时,规定东南折帛钱以铜钱、东南会子中半输纳,南宋晚期,又改为以铜钱、关子中半输纳。在某些地区,官吏还迫令百姓折银输纳。据绍兴后期统计,东南折帛钱收入达六百万贯左右,为南宋极其沉重的一项赋税。
(王曾瑜)
折冲府
折冲府
唐代府兵基层组织的名称。府兵的基层组织泛称军府。西魏、北周时期军府的长官是开府,其副为仪同。隋初为骠骑将军和车骑将军,军府即改称骠骑府。隋炀帝改骠骑、车骑两将军为鹰扬郎将与副郎将(副郎将后改鹰击郎将),军府也改称鹰扬府。唐初恢复骠骑、车骑将军官称,各自置府。武德六年(623),车骑将军隶属骠骑府,次年又改骠骑为统军,车骑为别将。贞观十年(636)军府统称为折冲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其副为果毅都尉。
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有时增至一千五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所属的兵士通称卫士。每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别将、长史、兵曹参军各一人,这是府一级的组织。府以下,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及旅帅;五十人为队,有队正、副;十人为火,有火长。
折冲府分布各地,随时置废,全国府数增减不恒,较多时为六百三十三(一作六百三十四)府,一说多达八百,少则不满六百。为了维护居中驭外的军事形势,唐代军府集中设置于关中,大致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为河东、河南,南方军府很少。诸府大都因所在地立名,每个府的管辖区域别有规定,称为“地团”,大小不等,折冲府和地方长官没有统属关系。但设置都督的州,都督多兼任州刺史,他对折冲府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力。
诸府分属十二卫及东宫六率(见十六卫)。每年,卫士分番上长安,于所属之卫承担宿卫任务。如调发府兵征防,须朝廷颁铜鱼符及敕书(合称鱼书),由刺史和折冲都尉会同勘对,才能差发。调发全府,即由折冲都尉率领;调发不尽,则由果毅或别将率领。每年冬天,折冲都尉主持教练军阵战斗之法。正月,折冲府造卫士名籍,名下具注三年来宿卫、征防及其他差遣情况,评定优劣,申送所属之卫。折冲府储备战马、帐幕和鍪、甲、弩、矟等武器,征行时配给兵士。府兵自备军资、衣装、轻武器和行粮。每府由国家给与公廨田四顷或公廨钱十万至二十万。公廨田大致采取租佃形式,收取地租;公廨钱以高利贷形式收取利息,这些收入作为本府公用和官员食料开支。
唐初,折冲府曾经在军事组织、教练、指挥各方面起过重大作用。唐高宗以后,特别是武则天统治的后期,由于战事频繁,兵士死伤以及逃亡的日益增多,缺额又难以补充,府属卫士空额越来越多。到了唐玄宗统治期间,折冲府逐渐成为空壳,番上宿卫由兵员寡弱而至于无兵可交。天宝八载(749),诏停折冲府上下鱼书,标志着府兵制的彻底破坏。以后,折冲府只有兵额,却没有军士、武器、马匹,折冲、果毅等官员虽时见记载,那只是一种军官的虚衔而已。
参考书目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6章,中华书局,北京,1963。
唐长孺:《唐书兵志笺正》卷1,科学出版社,北京,1957。
(杨德炳)
折估
折估
唐朝后期财政收支上市价和官价的相互折算。南朝宋、齐在征收赋税时,往往把租折成绵绢。当绢布价廉时,又将折成绵绢的租和原来纳布的调都折成钱征收。南齐时钱贵物贱,布价大跌,而官价仍照宋初旧估,百姓负担加重若干倍。唐朝从前期开始,市场上的货物由政府估定牌价,按质好坏,分为上、中、下三等,是为官估。建中(780~783)以后,货轻钱重,物价下跌,各地的实际物价被称为时估,又称实估。两税中的户税,以钱定税。定税数额,皆用缗钱计算,纳税之时,又折为绫绢。由于物价下跌幅度太大,四十年间,绢一匹由四千文降为八百文,米一斗由二百文降到五十文以下,按原定税钱数额折纳实物,百姓负担无形中增长四五倍,大大超出了农民的负担能力。因此,中央政府又定出一个高于实估,接近建中元年初定两税时物价的价格,称为虚估。因为是尚书都省所定,所以又称省估。尚书省户部的度支司在接受各地的税物和把物资发给各政府部门时,都要增长本价,即按虚估折算,称为折估。官吏的俸禄,布帛部分也按虚估付给。地方官吏在把税物送交中央时均按照省估,而留州和送交节度使或观察使的税物则按照实估即时价征收。元和三年(808)裴垍为相,奏准留州、送使的钱物,一切令依省估征收,由此唐后期财赋主要基地江淮一带百姓的负担有所减轻。其后,唐政府又规定,两税中折纳的绢帛,按一定比例,一部分按虚估即省估征收,一部分按实估即实价征收。但事实上,各地官吏以实估征敛的情况一直没有停止。
参考书目
刘淑珍:《中晚唐之估法》,《史学集刊》1950年第6期。
(吴宗国)
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
清代喀尔喀蒙古地区最大的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活佛。17世纪初,xī • zàng佛教觉南派(Jonang-pa)僧人多罗那他(Tāranātha)受请前往喀尔喀部传教近二十年,常驻库伦(今蒙古乌兰巴托),深得喀尔喀部统治阶级的信奉和支持,被尊为哲布尊丹巴(Rje-btsun-dam-pa),意为圣贤尊者。明崇祯七年(1634)多罗那他圆寂。次年,喀尔喀部土谢图汗衮布多尔济生次子札那巴札尔,喀尔喀部遂认定是多罗那他转世,即哲布尊丹巴一世(1635~1723)。清顺治六年(1649)哲布尊丹巴一世进藏学经,dá • lài五世迫令他改宗黄教,授给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呼图克图,意为长生不老之人)的尊号。从此哲布尊丹巴活佛系统由觉南派改属黄教。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进攻喀尔喀部,哲布尊丹巴一世劝说喀尔喀部归顺清朝。乾隆以后,其转世须经由清廷主持的金瓶掣签确定。1911年哲布尊丹巴八世在沙俄怂恿下宣布“dú • lì”,成立“外蒙古自治政府”,称“大蒙古皇帝”。1919年11月撤销自治。1921年3月白俄军据库伦,拥哲布尊丹巴八世复辟。7月,蒙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