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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昏昏沉沉地在大街上乱逛,走进一家布店,糊里糊涂地买了一块布。回到家里才猛然想起,这种青花布通常是用来做包袱的。”
“你该不是想逃婚罢?”
“是啊,连该带什么细软,往哪里逃我都想好了。现在只缺下决心了。你说说看,我究竟是逃好,还是不逃好?”女子扒在桌边,瞪着眼,小声地道。
“这是你自己的事,应当你自己来决定才对。”
“这话自然不错。可是……若由我来决定,将来要是后悔了我就会责怪自己,会弄得下半辈子都不好过。若是找个陌生人来帮我决定呢,后悔的时候就可以归咎于他。我会想,‘是他!全上他的一句话毁了我的半生幸福!’——这样我自己就好受得多了。”她认真且井井有条地道。
子忻张口结舌地看着她,半晌,慢吞吞地道:“那么,在你的内心里,究竟是想逃,还是不想逃?”
“想逃。”女子果断地道。
“那你就逃罢,”说完这话,他不忘加上一句,“我的诊费是五十文。对了,别忘了我的名字叫姚仁,将来恨我的时候,只管骂我,我不会介意的。”
“谢谢你,这是五两纹银,不用找了。”女子嫣然一笑,转身上了一道马车,匆匆离去了。
…………
在江湖中走动,他信奉一条奇异的原则,那就是:不打算认识任何陌生人。
每过一处,他自然要和各色人等打交道。
有些人会和他有一段极短暂的交情,帮助过他的人,他也会请他们到饭馆里小吃一顿。但只要夹起包袱准备再度起程,只要身子离开了这一地界,他便会在脑中结束自己与这个地界的所有关联,将陌生人全部从记忆中删除掉。
六年当中,陌生的人影潮水般从他眼前流走,不留下半点痕迹。唯一让子忻记住且不想忘却的陌生人只有一个。
竹殷。
竹殷陪伴他度过了数不清的寂寞时光。
他也习惯了竹殷的来去无踪。
两个人都在维持着这份淡淡的友谊,互不相扰,只在见面时偶尔深谈。
对于这种友谊,子忻十分满意。
他知道自己与人交接,一向缺乏耐心。
…………
草草地喝了一碗花茶,又看过几个病人,日已黄昏。算算路程,下一处是嘉定府,也是个繁华所在。只是离此地甚远,就算连夜赶路,走一通宵也不一定能到。不过,沿途当有不少村镇可供歇马。想到这里,他收拾了一番,扬鞭起程。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忽有一骑从身后追上来,只听得一人远远地道:“喂!前面骑马的大哥!等等我!”
子忻扭过头去,来人正是下午所见的女子,停下马来,有些诧异地看着她。
她穿了一件灰蒙蒙的粗袍,披着一个大斗篷,瘦瘦的脸蛋藏在帽子里,显得男女莫辨。他看见马背上绑着一个青花布的包袱,道:“是你?”
“是我!真巧!你去哪里?”
“嘉定府。”
“我也去嘉定。咱们同路,真好!”她的声音就算不是兴奋也是喜滋滋的。
“为什么要挑这个时候出门?天都快黑了。”他问。
“和你一起走,不怕。”她一笑。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和你一起走?”他漠然地哼了一声。
“走夜路是件危险的事情,你若和我一起走,我就可以保护你。”她把头拧得高高地,显得十分自豪,“我会一点武功,这是我的武器。”
她“哗”地一下,从怀里抽出一把锋利的小斧头。又“刷”地一下从腰后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
他不禁宛然,道:“失敬。”
…………
那条铺着细沙的官道远比他的想象要荒凉。
日落之后,道旁的一切变成了灰色,山际之中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平原。黄昏的余光下,云影掠过山峦,挟裹着一团飞鸟在浅碧的空中滑翔。道路在褐色的土地上绕过几道半干的湖泊,向前蜿蜒而去。
不论走到何方,他总能感到某些景物似曾相识,就好像他生命中的某一刻曾路经此处。
当然,在不同的季节里,他的确走过无数个与此类似的地形。在相隔千里的村落,他往往也能迅速察觉一些相似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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