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炸蝗虫,了解一下?(3/3)
唐朝开设了市坊制度的同时,也别具一心地开设了‘夜市’!
酒楼老板们在李恪的允许下,在集市开设了夜市摊,除了卖火爆一时的炸蚂蚱外,烧鸭、烧鹅以及各种卤味,也在夜市中广受欢迎。
制作一盘炸蚂蚱的成本最多3文钱,转手一卖20文甚至25文钱,最主要的还是供不应求,价格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从古至今,商人的嗅觉都是很灵敏的。
马富贵见这炸蝗虫和烧鸭、烧鹅、卤味如此受欢迎,自然不想放过这么好的商机。
他主动找到了李恪,提出要将岭南的特色菜卖向全国!
李恪当然非常乐意。
将岭南特色菜向全国推广,一来打响岭南的知名度,二来增加业绩,让朝廷的群臣们刮目相看,又狠狠地打太子党的脸,三来,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卖钱!
目前,只是在岭南道,每卖出一盘炸蚂蚱,就需要向李恪本人缴纳百分之十的税。
每盘炸蚂蚱每盘大概交税2文钱!
短短七天,每日至少能卖出3万盘炸蝗虫,共卖出大约22万盘扎蝗虫!
只是卖炸蝗虫,李恪就能每日坐收600贯铜钱,足以支付300名一线工人一个月的俸禄,或建起一座有模有样的大书院!
要是顺利将炸蝗虫卖向全国,售价自然要有所提升,就算税率不变,李恪的收入也能得到提高。
刚开始推出炸蝗虫时,李恪还以为百姓们或多或少会对蝗虫顾忌,那些达官贵人们更是不屑一顾。
李恪为了打响招牌,索性将烧鸭、烧鹅一块推出,结果却是差强人意,销量和口碑远还不如炸蝗虫......
想想也的确是这么一回事。
古代,有多少人是真正能吃得上饭的阿?
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对吃什么非常讲究的阿?
炸蝗虫又香又脆又便宜,色香味俱全,不火爆才有假咧!
只是...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炸蝗虫火,蝗虫要灭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