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2)
沈泽冲他笑了笑,又被酒吧散乱的灯光扫进黑暗里了。
那一瞬间,林砚生得到了他的上帝给予的加持。
他觉得自己现在一定像一只快要爆掉的白炽灯管,奋力地,濒死地,挥着光热。
后颈上的WITNESS也跟着发烫,像一个诅咒,像一块烙印。
后来沈泽说,喜欢他在台上熠熠的样子。
然后林砚生开始推敲“喜欢”这个字眼。
他语文不好。不知道“憧憬”,“崇拜”,“理解”,“尊重”几个词语糅杂在一起会不会就会等于“喜欢”。
如果这样成立的话,那他就喜欢沈泽……吧。
他问谢锐,那个最shǎ • bī的问题:什么是喜欢。
谢锐给出了那个最shǎ • bī的答案,见到她心跳会加快,不见她心里会痒痒。
林砚生再次审视自己,觉得好像又不是这样。
那感情极其混沌,就像是“雏鸟情节”。这能算zuò • ài吗,有人说能,也有人说不能。林砚生甚至觉得自己的感情根本算不上什么雏鸟情节,就只是崇拜的变体。
每一个人都会有,但由于强度太弱,常常被省略。
只是独独他的情感关系太过贫乏,导致这份情感屹立在他的世界中央,无法忽视,所以他开始主观地向其中投入燃料。
人在每个阶段都需要找到一个支撑自己茕茕前行的理由,但在他抱着昏暗梦想期盼发酵的十七岁,生活这么苍白寡淡,想来想去也只有沈泽,能够为他的行动注入一些热血。
他不喜欢沈泽,只是因为憧憬,所以需要他的认可。
这么简单的一个事实,他花了太久年才把它想明白。
第14章
“你还不走?”沈泽偏头问林砚生。
林砚生埋头啃着沈泽买来的鸡肉多拿滋,冒着热气,像是在抚慰林砚生冻红的鼻头。他含糊回一句,“不。”
“你们寝室十一点熄灯吧。”沈泽笑起来,隔着校门的铁栏递来一只围巾。
林砚生一看手表,十点五十五,确实该回去了,不然只能露宿风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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