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1)
周彩霞看见儿子回来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站起来:“弟弟啊,过来叫叔叔。那个今天我自行车轮胎坏掉了,还是这个叔叔送我回来的。”
周云起看了看那个坐在主位上的男人,那个男人也用冒着精光的小眼睛注视着他,仿佛是一个等着家仆请安的男主人。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吃好。”周云起嫌恶地皱起眉头,错开与男人的对视,用家乡的吴语责问道。显然,周云起没打算接纳他。
“喝了点酒嘛总是会慢点的。他是隔壁厂里的老板,还是他用三轮车帮我把自行车拖回来的。”周彩霞很是沉迷这段“英雄救美”的故事,接着又转过身对那男人用拙劣的普通话说道,“这个是我儿子,他在前面老师家里写作业。”
这个男人的样子显然是个风里来雨里去大太阳底下暴晒的外来民工样子,周云起不知道他在周彩霞眼里是怎么变成一个老板的。
那个男人笑起来是满脸皱纹,故意撅起嘴用哄小孩轻柔语气问周云起:“今年上几年级啦?”
他相以这种方式表现自己的和蔼可亲,殊不知在常人看来这副样貌与黑山老妖无异。
周云起摆出一副小流氓的样子,斜嘴笑着回答说:“关你屁事。”说着一脚踹掉了脚边的破菜篮子,还补了一句:“吃完就快滚。”
那种一家人的感觉让他惶惑不安,那个男人颐指气使的神态也让他厌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手中的力量是多么薄弱,这里是他家他却根本无以反抗,只能用凶狠来掩饰内心的不安。
姜还是老的辣,那个泥潭里摸爬滚打许久的男人早已看出周云起的色厉内荏,小口嘬着杯里酒,笑得愈发老奸巨猾。
周云起转身回自己房间,手下一时没控制住力道,将门“砰”地一声甩上。他听见身后母亲的声音跟了上来,上四年级了,他成绩很好的。你看那张墙上都是他的奖状。
随即男人的笑声又穿透墙壁,大声说着,多熟现在也妹用,窝就妹多过几年熟,窝专的钱也不烧。
从前这个家是安静的、私密的,虽然没有传统意义上家的功能但它就像一个上锁的破盒子,装着些阴暗的小东西,可也因为破旧没有人觊觎,让周云起安心地将见不得人的小心思和坏脾气留在这里,从另一个角度上提供了安全感。
现在,那个男人的嬉笑怒骂如魔音般涌入他的耳朵,搅浑了他的五脏六腑。有人买椟还珠,也自然有个老乞丐看上了这个破盒子。
黑暗中的周云起呼吸急促起来,双手紧紧握着拳,短短的指甲嵌进肉里,梗着脖子似乎是要将后槽牙咬碎。敌人已经在磨刀霍霍磨牙吮血,向他挥起大砍刀,他却才发现自己赤手空拳,连擂台都上不了。
第16章第16章
那个男人叫田丰收,十七岁从邻省的一座大山里出来,讨一份体面的生活。家乡也不是不好,那里有成片的树林,满山翠涛,春天挖笋,秋天捡栗子,家家户户还散养些鸡鸭。天气好的时候,就带上晒干的笋丝、剥好的栗子和囤积的蛋到镇上的集市去卖几个钱。当然这些都是在地里忙不动的老年人的活计,踏踏实实的庄稼人则成天成天地面朝黄土背朝天。
其实像田丰收这样的出去的年轻人不在少数,有的就在镇上谋个工作,有的则天南地北远走高飞。十七八岁的年纪,总觉得自己被天地束缚,不管自己几斤几两那也总是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偏要出去闯一闯才知天高地厚。
田丰收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座山里。那时候,他们家养黑猪,他每天的必修课之一就是割猪草,把猪喂肥了长大了,他就跟着他爹一起拉着猪去配种。猪又生小猪,一样的小黑猪,继续吃草配种,等时候到了就一把抹脖子宰了吃。田丰收想,自己要是一直呆在这座山里,那和猪还有什么区别。
他决定要走,要是去镇上干活,那到头来还不是回这大山里娶个媳妇儿继续种田养猪。但是要是往北上广走,他又没有那个胆,再说父母还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彻底舍弃这座大山。所以他就来到了长江三角洲的平原地区,这里因为上海的经济辐射,制造业服务业都蒸蒸日上,总是能找到个工作的吧。他去在镇上买了车票,背着十个馒头做干粮,揣着五块钱积蓄离开了家乡。
那个时候这座城市也没有这么发达,市中心也就那么几座高楼。但是他第一次看到那么高的楼,在家乡除了看天以外他还从来没将脖子仰得这么高。已经不是能够张目对日的年纪了,他还是恋恋不舍地看了那高楼很久,直到目光里都出现了黑斑。这样的大楼就给了他莫名的自信,他想,在这个城市里找份糊口的工作应该不难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