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告不死他(3/3)
明薇:“老板,你知道咱县里有人写状纸吗?”
老板点头:“自然是有的,我也能写。”
明薇坐下了,又问:“要告官员的儿子的,能写吗?可以加价。”
老板脸色一变,连连摆手:“这生意老头子我可做不了,我还有一大家子人呢。”
明薇追问:“那谁能写?”
老板将明薇打量了一番,压低了声音道:“这位娘子,不诓你,状师能写这样的。但要价极昂贵,起步都是二十两五十两。还有就是,状师多少和大老爷相熟,你若要告,怕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明薇眯了眯眼,给了老板两个铜板,“谢老板告知我。”
明薇离开信摊,往集市上走。
告梁鑫,是原本小说里就有的剧情——明薇回去后有补过剧情,但原文里“明薇薇”告梁鑫时,全家人已经只剩下她一个了,且她已经被梁鑫糟践得不成样子。
这是一本古言小说,是剧情流,主探案,视角也是男主。小说背景是大渝朝新帝登基不久。新帝是个好皇帝,但他爹比较平庸,朝廷里各种贪污,给他留下了诸多漏子。
而男主,是新帝的表哥,一位世子。男主在新帝登基这年就考上了状元,新帝需要培养自己的人才,男主就是一把好手。他给了男主许多能展现能力能立功的任务,男主都非常出色的完成了,到现在,男主已经是手握实权的都察院御史。
按照原文的时间线,男主这会儿已经到了陈州府,在调查一档私盐走私的大案,牵扯朝廷不少权贵。他要在这里遭遇各种刺杀,解决那些权贵用来转移他视线的各种疑难杂症,以及与女主的相遇。
总而言之,男主会在陈州待三个多月。原文是在男主已经回京的路上,遇见了要寻死的“明薇”,才来解决这事。
但现在,明薇想将这时间提前。她要想好好在县里做生意,就必须解决掉梁鑫,否则明天后天,指不定哪天还要撞上,还要被盯上。
请状师不可靠,普通人又不敢写,那明薇就只有自己写了。
边想着,明薇边回到集市。
她回来是跟肉摊老板拿猪油的,这是她一早到集市就已经订好的。
说起早上,明薇也是到了集市看到猪油才想起,她早上从村子里出来时,想的用什么植物除草,完全跟除虫的给记反了——她就说她根本不会种田嘛。
除草简易方式,用醋、盐这类的酸碱物使杂草脱水快速干枯。但醋和盐性价比实在太高了,白酒更不用说,而古代也还没有洗衣粉洗洁精。
但是可以有肥皂水。
先把肥皂做出来,肥皂小样、肥皂水的除草效用,还有明薇从现世买的那袋子高产量谷种分出一捧,她会同状纸,一同寄到刚来陈州府的男主手里。
男主是新帝的心腹,就算不重视她们家的案子,也会重视另外两样东西。
她不仅要梁鑫那个臭虫死,她还要升官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