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告不死他(2/3)
“不用低着头,你不丑,”明薇没想让她去劈柴,又道:“会做吃的吗?”
彩茵小心抬起头来,见明薇脸上的确不见嫌弃或强忍厌恶的神色,心下立刻明白这是她的机会,她咽了咽口水,利落答道:“会的!常见的菜式我都会做!只是太复杂的贵的,我……我没吃过,不大会……”
彩茵说到后面声音就小了下去,问她会不会做菜,多半是想买她回去当厨娘的,但她就会几个家常菜,实在没什么优势。
她心中忐忑,生怕这位夫人不再问下去了,却又很快听见那个极好听的声音继续说道:“没事,不用你做复杂的,会就行。”
彩茵心情激动,却又更加忐忑,马上就到最后一个问题了。
“那你的工钱想要多少?”
“最低五两,最低卖五两。”彩茵咬牙闭眼,声音又弱又小。
先前就说过,清河县临江而建,经济并不贫,和周边的一些县比起来,还算得上小富。陈州近年没有遭过灾,穷到卖儿卖女的现象并不多,便是有,价格也不算贱。
但五两,就算是在清河县这样有些小富的小县城,还是贵了,且贵得还不少。这也是彩茵一大早来却到中午都还没成的根本原因。
因为是女孩子,劳力比不上男孩,有买人想法的,多是家里不算富裕,想省笔彩礼给自家儿子买媳妇的。但彩茵这价,这脸,在那些人看来,实在是不划算。
她也知道这点,所以开口回答明薇时,底气也格外不足。但她需要五两银子,除了安葬的费用外,她还得去还他们家的债。
报完了价,是短暂的沉默。但这沉默在彩茵看来,已经等同于默认拒绝了。她不由得将头垂得更低了。
“你误会了,我不买你,我请你做工。五两可以作为预支薪水,你得在我家多干些时间。”明薇不是乱发善心,是确实需要请人,又正好遇上这小妹妹了。除了甜点,她还有很多东西要研究要做出来,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
彩茵猛地抬起头来,两只本来就因为瘦脱相而显得很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她嘴唇动了许久,才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您,您您是说真的吗?我愿意,我愿意一直在您家做工!”
生怕明薇反悔,彩茵将话一口气都说完了。
明薇不会反悔,但还是要立个凭证,防人之心不可无。要这妹妹拿着钱就溜了,葬父是假,骗钱是真,那她找谁说理去?
彩茵自然是同意的,告知了明薇自己的姓名后,两人一同去了帮忙写信的摊位写了张字据,双方都签了名/按手印,一式两份。
明薇将其中一份收好,将另一份递给彩茵:“彩茵,我每天都会在集市摆摊,你忙完了来找我就是,五天时间够不够?”
彩茵小心叠好纸,一个劲点头,眼中带泪:“多谢夫人,多谢夫人!”
“去吧。”明薇将钱给她,让她好尽快去安置。
彩茵眼睛里的泪彻底涌了出来,不等明薇拦下就给明薇跪下“呯呯”磕了两个响声很大的头,然后紧攥着明薇给的袋子离开了。
明薇:“……”她还准备把篮子里剩下的那块面包给她呢。
彩茵走了,明薇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又回到了方才帮忙写字据的摊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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