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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 第二十一章 律法之争(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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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么这厮就故意在这等着呢!不就被俺赢了官司嘛。如今官员的胸怀也太窄了吧?”潘景良愤愤然,此后纵老死也不与这宋家小儿相往来了。

无论如何,儿子性命保住了,赶紧找医生准备杖刑后疗伤吧。至于潘子善会不会被杖毙或残废,潘景良倒不担心。军律无情,没说这人该死,你就一定不能弄死。大明的法制还是可信的。

因为潘子善没死,那么吕寿年也就拣了条小命。

然而到底吕寿年也是从军十数年的老卒,早年跟着父亲在寿州练兵,也曾多次到岚山军训。如今三十而立,正是要建不世之功的时候。

如何就一时慌乱做下这等错事呢!吕寿年终究追悔莫及,强烈的挫败感让他羞愤难当。想来自己终归是玷污了自家的祖宗姓氏。

吕寿年受刑不治创,特请拜见老父吕祖泰一面后,回到狱中自缢身亡。

要说吕寿年的确从军十几年,但他还真是没正式上过战场的将军!

二次卫国战争时,寿州乡勇还游离在大明系统之外。直到此后大明与金国划定淮南“租界”时,他也跟随父亲成功内附,自此编入淮南的厢军系统。

吕寿年的军事能力还是不错的,加上身上有寿州乡勇的归附因素,一身军职倒是大半属于枢密院照顾寿州乡勇的情绪而得。不过到了乾贞四年的南北战争时期,吕寿年跟着时少章执行“安全区”的任务,其间很是风光了一段时间,颇受枢密院好评,自此调入禁军系统打磨。

要说起军中演习、训练,那是真的和潘子善一样,成绩优异的。然而,他们终究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的菜鸟!哪怕他们已经算是统制司级别的高级指挥人员,那依然还是菜鸟!

要说潘子善的“战争资历”比吕寿年还不如呢。他甚至还要追溯到二次卫国战争时期,随着时少章驻防沭水所得。那一路上干的都是地方接收工作,这也算上过战场吗?

所以真要认真追责起来,恐怕枢密院要担起老大麻烦。但此时是战争时期,并无人搭理这茬。

无论如何,游击将军吕寿年的羞愤自杀,对大明士卒的震撼之大,影响之远,实在无法形容。远不是潘氏父子那场律法之争能够比拟的。

自此大明极少临阵溃逃的将士,哪怕大明的律法特意留有相关的解释条款。

鉴于战争开始后出现的新问题,国会山立刻对大明军律作了大规模修定增补,除了对于“敌人”定义外,对于士兵身份也作细致规定,此后军服上都要掇上士兵姓名编号,部队番号等。

国会专项拨款在六郡修建忠烈光明寺,专门收葬战死将士。每年申明王府、明教教廷分别派员祭祀战损英烈,英烈家属也及时给予物质、精神的奖励、补偿。

战阵主动反水降敌,或不听军令临阵逃亡依然是死罪。但若你是箭尽粮绝情况下,可另做别论。岚山依然会努力通过外交渠道保护你的人身安全,或设法把你赎回来。

当然若无特殊立功表献,那么你最好的结果也是剥夺一切职务,荣誉,权利,义务。甚至窝囊点的,连大明臣民都不算,发送殖民地安置了事,那也就比死强一些而已。

至于强多少,各人有各人价值观的。至少当时身在寿州险境的吕少安就认为,临阵脱逃,哪怕是再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行。

“毋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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