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天下大乱,诸王造反(3/4)
但是呢?
当老皇帝准备下旨嘉奖襄王时。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崔臣及时开口,为襄王争取到了一些补偿。
兵权是不可能再作为补偿,还给襄王了。
异地就藩,就成了赵喆能补偿他这个儿子,可操作的唯一选择。
在崔臣的争取之下,老皇帝最终决定,将襄王就藩之地迁往吴郡。
因为他主动要求减少封地,赵喆就给他加食邑的奖赏。
原本襄王的食邑是两万一千户,这一次,老皇帝一纸诏书、给他加到了食邑三万户。
不过呢?
为了防止在出现“豫康谋反”这种情况,老皇帝这次给襄王加食邑的过程中,还是留了后手。
什么后手呢?
那就是只给襄王采邑、收租和收税的权利,剥夺了开府任员、自行募兵的军政权。
而且,还明定出襄王的仪銮卫为四营、两千人。
且,这两千仪銮卫只能配备常规依仗兵器。
不得再大规模装配战马、战车、攻城器械等作战所用兵械。
并在此之外,老皇帝还增颁了一道旨意:自从以后,恢复武帝时“藩衙同立”的旧制。
“藩衙同立”,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藩王就藩以后,王爷们只负责采邑,去做某一个地方的“太上皇”。
有权过问当地的军政诸事,却不能直接掌控当地的军政、吏治。
有司礼、督察权,无实际控制和行政权。
地方的实际权利,全部交给州府衙门。
由朝廷直接委派官员去管理地方诸事,进一步缩减藩王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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