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2/2)
由于一直都是在抄近道,这边也看不到周围有什么可供住宿的城镇,陈时逸索性在野地里升起了篝火,打算就地对付一晚。
空中传来了鹰啸之声,伯爵先是在高空盘旋了两圈,很快便俯冲下来,啪的一声,先是掉落了一只野兔,随即小鹰也降落了下来。
还冲着陈时逸喳喳地叫了几声,像是在摆功一样。
陈时逸一脸不屑,“就这兔子,还不如耗子大呢,连你都不够吃,有什么可得意的。”
伯爵没有得到表扬,像个孩子一样,背对了陈时逸生闷气。
这小家伙体型并没有比出关时候大多少,倒是很结实,按照周涵山对陈时逸所讲,这种海东青的个头就是不及其他鹰类大,但飞行速度极快,性子也很凶猛,不能以其他鹰类来衡量。
不管怎么说,小家伙越来越通人性,陈时逸说的话基本上都能听懂,还时不时会主动帮着打猎。
当然正如陈时逸所说,它猎到的食物通常个头都不大,也顶多就够它饱餐一顿的。
周涵山在古籍上看到过关于这种王鹰的记述,上边写的很清楚,小雏鹰一旦喝了人血,就会认主,而且终生不离不弃。
但这里有个前提,陈时逸也会有不在它身边的时候,不能总是靠着陈时逸的血来饮食。
好在周涵山看到过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那就是陈时逸切下一小片自己的肉来喂伯爵,这多少有些佛祖以身喂鹰的意思。
虽然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陈时逸还是照着做了。
结果还真如书上所写,吃下陈时逸的一片肉之后,小鹰再也不用他的血来往食物上滴,也照样吃得津津有味。
周涵山最后给出的解释是,越是吃不到的东西,越会想吃,一旦吃到了,也就不稀罕了。
这解释听得陈时逸一阵嘴眼抽搐,但也没有更好的解释,权当是真的吧。
篝火熊熊,陈时逸用刀切了那只野兔,丢给伯爵,伯爵也不客气,立即开始风卷残云。
陈时逸又拿出一些事物和水放在了莫峻的身前,然后解开了绑着他的绳子,冷声道:“该吃吃,该喝喝。”
莫峻跟着陈时逸一路走来,对于这位的脾性也算是了解了,不敢反抗,乖乖地拿起来吃喝起来。
也是没办法,陈时逸对他本身就没什么好感,甚至是有些厌恶,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