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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狼王的所剩的生命值绝对不足以支持这个魔法完全施放。结果就是,我被未完全的魔法杀死,而护法也因发这个魔法导致狼王的生命值直接归零,挂掉。
更无耻的是,它在被迫离开狼王躯体的同时,以图腾之力向我发出诅咒。
但巧合的是,他的力量受到新手村结界的影响,最后连收回戮血魔卷的能力都没有,直接导致戮血魔卷掉落在地上。所以戮血魔卷不用鉴定,装备的属性也完全出现。
戮血魔卷有不掉落属性,这个属性对BOSS来说同样有效。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无论玩家杀死狼族护法的真身多少次,这个戮血魔卷都不会掉落。
戮血魔卷掉落的原因,大概等同于一个玩家失手将物品掉落在地。不同的是,玩家的东西会得到系统保护,而BOSS的东西则不会有系统保护。
他娘的,老子这次可赚大了。不过,仔细想一想,这东西其实也挺鸡肋的,还真只适合血多的BOSS使用。
以我现在的生命值,也就能发出一个四阶位的范围元素魔法或三四个四阶位的单体元素魔法,再高等级的魔法,根本无法使用,生命值不够啊。
元素系分为主元素系和辅元素系。元素法师只能使用主元素系魔法,主元素系魔法分土、雷、冰、火及风等五系,各有特点,不过,一个玩家最多只能将三个系的元素魔法修炼到顶端,并且只能掌握一个禁咒级别的魔法。
辅元素系魔法只能由NPC和怪物掌握。辅元素系魔法非常杂,包括水、木等自然魔法,还有血、音、气等各种变异魔法。
若论攻击力,还是主元素系魔法强大,辅元素系属于剑走偏锋,只能在某些特殊的地方才能发挥作用。
等我生命值足够多了,到了可以发出五六个四阶位范围元素魔法的时候,人家元素法师早就能发出攻击力远高于我、攻击次数是我的两倍的四阶位魔法了。
最倒霉的是,天级物品都有负面效果,这个戮血魔卷的负面效果就是智力屏蔽,也就是说,在使用这个东西的时候,我的智力为零。
影响魔法威力的主要是施法者本身的智力,其次才是法杖的增幅效果。可以这么说,我要是和一个等级足够的法师使用同一个魔法,我的法术威力,大概不足人家的三分之一吧。
由于那个屏蔽智力的负面影响,血少的法师使用这个东西根本就是得不偿失。这个东西,只适合血牛型战士来使用,不过,血牛型战士可都是负责防御的,血牛型战士如果用这个东西,完全是祸害队友的好方法。
想来想去,戮血魔卷也就适合我这种血超高的蛊巫了。
嗯,虽然等到大家等级都高了,这个戮血魔卷就变得更加鸡肋,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绝对是不可夺得的宝物。想一想,一个身上加持着火系的“火焰护盾”、土系的“石肤术”、冰系的“冰之护甲”、雷系的“静电力场”和风系的“风之铠”的蛊巫,在游戏初期,对现在的玩家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超强的大BOSS。
可惜啊,从现在开始,我的生命值的开支就又大了许多,用完上面那些防御魔法,我的生命肯定立刻见底。万恶的网盟,为什么大型金疮药那么贵?
郁闷,戮血魔卷虽然好,但永远不能作为主力装备使用,只能成为较好的辅助装备。
不过,无论如何,咱有了这件装备,实力完全是提高了一倍。
我胡思乱想了半天,等回过神来,才发现静蕊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不禁老脸一红,说道:“你看,这个东西能不能先给我用着。以后等我发达了,会付给你等同于这件装备价值一半的黄金。”
静蕊摇了摇头,说:“其实,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你打的,我不过是帮你捡回来而已。再说,这个东西的属性还是比较适合你的,归你是应该的。如果一定要谢我的话,那以后我什么时候想见见你的蛊宝宝,你就得随叫随到。”
汗,原来这小丫头一直在打我蛊宝宝的主意。
我连忙点头答应:“放心,没问题,蛊宝宝是我的,也是你的。”说完,我开心地抚摸着戮血魔卷,心里想,咱终于也能在游戏里牛B一回了。
不过,我倒是觉得我的好运完全是由静蕊带来的,嘿嘿,这个小丫头什么都好,甚至连运气都好的惊人,简直是我心目中理想的游戏伴侣啊。
这时候游戏的天色已晚,而现实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我对她说:“现在已经中午了,咱们下线吃饭吧,顺便休息一下,毕竟三倍的虚拟时间会给人体带来一定的影响。下午一点,准时上线,如何?”
静蕊轻轻地点了点头,温柔地答应了一声:“嗯!”然后便看着我,等我下线。
我冲她微微一笑,便选择退回登陆大厅,最后在登陆大厅中退出游戏。
我从游戏仓中爬出来,看到此时正值中午,一缕缕阳光从窗外进入,与游戏中的傍晚时分相差极大,顿时有种滑稽的感觉。
好在这种时差只是心理感觉,不会影响到生物钟。
我缓步走上跑步机,开始慢跑。
我们职业玩家长期处于游戏状态,日子久了,身体很容易患各种慢性疾病,而我每天坚持锻炼身体,每天保证一个小时的慢跑时间。
第二卷绝世好女人第十七章有女白荷
在跑步机上跑了十几分钟,就听到门铃声,大概是送外卖的白明来了,我就走到门口,打开可视门铃。
内测完后,我一直懒得自己做饭,就订了楼下小饭店的外卖,每天中午十二点和六点准时送到。
咦?送外卖的怎么会变成一个女的?
那个双手捧着托盘的女子见到我后,微笑着说:“你是达哥吗?我是白明的妹妹,白荷。我哥回山里了,我接替我哥当服务员,以后你的外卖就让我来送了。”
我点点头,打开楼下的门。
我叫莫音达,总是喜欢让熟悉的人叫我达哥。
过了一会儿,我将笑容可掬的白荷礼貌地引进屋内,同时细细打量这个山里的妹子。
啧啧,我老早就羡慕白明老家那里有山有水,今天一看他的妹妹,我才真正地领略到什么叫“钟灵毓秀”,才明白为什么别人总是说好山好水养育好儿女。
她身着朴素的鹅黄色长裙,有着一头秀丽的黑发,相貌清秀但算不上漂亮。不过,她那水嫩洁白的肌肤和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特别醒目;最让我吃惊的是,她骨子里透出一种俊山秀水般清新的灵气。
好一个清新朴素的山里妹子。
也许是长期生活在嘈杂的城市中的缘故,我非常向往大山里的生活,连带着对山里朴素的女子都有一种自然的好感。
在我大学毕业后,我那气人的老爸老妈,高呼“终于摆脱了世界上最大的包袱”,便不负责任地留下我的基本生活费用,回到乡下老家享受农家之乐。他们就是厌倦了都市嘈杂的生活而选择去清幽之地度过晚年,我可羡慕死他们了。
我接过白荷手中的托盘,然后客气地请她做到沙发上,但当我看清楚沙发上满是sè • qíng光碟、杂志和没洗过的衣服后,便红着脸匆匆将那些东西胡乱团成一团,塞到沙发后面。
自从父母回到乡下老家后,整个家就如同被贼光顾了一样,什么都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
我刚打开饭盒,发现她竞在仔细打量乱糟糟的屋子,就连忙找个话题,说:“你哥怎么回山里了呢?不是干的好好的吗?”
白荷微微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用非常悦耳动听的声音说:“我哥哥啊,他回去相亲去了。我正好闲着,就想来城里闯荡一番,所以就接替了我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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