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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算是飘雪镇的一个奇特景致之一。
不久前,飘雪镇迎来了另外一位客人,他是一个人类,一位有着一头莹白长的人类,幽蓝色的眸子。阴柔俊逸的脸庞,那是即便连精灵也惊叹的绝世容颜!
雪之魅,旅馆老板娘的女儿。一个迷糊的小萝莉在迷雾森林中捡到了他,他的胸口上有着一道深可见骨的剑伤,但是让人惊叹的是,他居然还活着!
没有知道他来自哪里,是不是人类。不过从他的装扮与那根微微出魔力波动的藤木法杖看来,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师!
在德拉诺的世界,图腾之力掌握在兽人萨满祭司之中,自然之力掌握上古精灵长老手中,圣光之力则只有我主的信徒才能动用,除了那些投靠恶魔的堕落术士,人类的施法者非常之罕见!
这个世界最为广泛的力量是斗气,一种来自于兽人剑圣并逐渐传遍整个大陆的简单元素之力运用。简单的几个音节,借助**的力量引动空气之中的魔法元素,斗气的存在极大的提高了底层冒险者的生存几率。也使得德拉诺世界的冒险行业比主物质位面更加繁盛。
现在,整个飘雪镇谈论最多的便是那位被迷糊萝莉捡到的白少年。一位失忆的魔法师。
雪之魅旅馆的老板娘是一位妩媚的木精灵,她曾经是一位高明的弓箭手,同时也是一位让人神往之的木精灵祭祀,恩,曾经是。十年前。她与她的女儿,一只怎么样也长不大的迷糊萝莉在飘雪镇开了一家名叫,雪之魅的旅馆,嗯,她的女儿全名叫做萝莉安一安雅。
让这种八卦惊爆的事件生在第三天,因为那位失忆的白魔法师居然被财迷的老板娘拉出来做劳工了!
让一位魔法师做酒保”雪之魅,旅馆一下子就变得声名远播!
“左正太,右萝莉,御姐在柜台,熟女在收钱
一下子”雪之魅旅馆便成了让无数人神往之的存在!这一年的飘雪镇,比往年热闹了太多,太多。
旺:月票?兄弟们的战斗力呢?
这一更因为涉其到第一部的一点历史背景,所以写的稍微有一点慢了。花了大半天的时间。这一章。应该能够解释一些书友关于主物质位面历史的一些疑惑吧?
在保证质量,也就是写出来的自己满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更新量。
下一章是大章,一直写到凌晨一点,我也不知道能写多少字,如果不够今天的一万字爆,我会在下个月统一补偿回来。
这章还算给力吧?你们的月票呢?难道真的一天连田张月票都号召不到么?难道我想欠你们个几万字爆都不可能么?让我看看你们的战斗力吧!
正文第二章萝莉安
才清冷冷的月光洒入小院之中。这里是雪之魅,后院的冰历。而菲利克斯现在所干的事情,便是劈林
“咔嚓!咔嚓!
沉重的柴刀在菲利克斯手中便好似轻若无物,一根成*人腰部粗的木桩,他只要轻轻几刀就劈成了大小相等的几块。他的力气很大,出刀的度快的出了人类的视觉极限!
这让菲利克斯感到疑惑,因为酒馆里的客人都说他过去应该是一位接大的魔法师。在菲利克斯的记忆中,魔法师应该是那种比较瘦弱,没有那么大力气的存在,而且魔法师似乎都是随着年纪而逐渐强大的!他如此的年轻,即便是魔法师,也只会是一个魔法学徒。菲利克斯觉得自己应该不是魔法师,因为他力气大到可以单手提起飘雪镇的铁匠,一位脾气暴躁喝醉酒后喜欢找人单挑的山丘矮人!
菲利克斯觉得自己失忆之前应该是个不错的剑客,要不然就是一个。身手高明的游侠儿,因为这样才符合他快的令人砸舌的度。在一次意外的闹事事件中,一个喝的半醉的剑师甚至还来不及拔出剑。菲利克斯的菜刀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菲利克斯认为自己过去应该是游侠儿的可能性高一点,因为他用不惯双手剑,反倒是对于游侠的匕和单手剑用的非常顺手。可是,这样一来,又无法解释萝莉现他时的那根藤木魔法技,还有那件用奇特皮革制作的黑色斗篷。那是旅行魔法师的标准装束。
在劈完了这一个礼拜烧的柴火后。菲利克斯拍拍身上的灰尘准备回酒馆里面看看,每当这个时候,总有些喝醉酒的旅客试图占一些男人都喜欢占的便宜。而这个时候,就需要个打手来告诉他们,这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滴!显然,菲利克斯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打手!
雪之魅的老板娘,也嚣是萝莉安安雅的母亲,过去的木精灵祭司一莲蒂娜一安雅,为了医治菲利克斯的伤势,这对母女花光了她们全部的积蓄,整整四十六枚耶鲁金币!
事实上,提出到旅馆帮忙是菲利克斯自己的主意,虽然记忆深处只剩下一些破碎的画面。但他凭着直觉,还是认为自己不应该欠别人这么大一个人情而无动于衷。
为了治疗他胸口上深可见骨的剑伤,莲蒂娜谈雅,这位好心的木精灵祭司甚至怀着一丝扦悔之心前往了一次月亮井,为菲利克斯求来了一口来自月亮井的泉知,
那是一对善良的母女,虽然母亲有一点财迷,女儿是个迷糊路痴,但永远不可否认,在生命女神的指引下。她们的身上散着光芒,那是菲利克斯渴望的知,
雪之魅,与其说是一个旅馆。倒不如说是一个酒馆更加贴切些。
因为飘雪镇过往的旅客并不多。反倒酒鬼总有那么一群。在这里定居的人大多都是厌倦杀戮想要追求安定生活的冒险者,对于他们而言。酒,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菲利克斯哥哥”。菲利克斯网到前厅,便有一只身高网到一米二的小萝莉飞扑了过来!她有着比菲利克斯更加粉琢玉雕的小脸蛋儿与菲利克斯相同,这只名叫萝菲安一安雅的如同精致瓷娃娃般的小萝荷同样是一个半精灵。不过她的精灵血脉要比菲利克斯浓郁很多,萝莉安有着一半的木精灵血统。或许就是因为同样是半精灵。这只有点迷糊的小萝莉对菲利克斯表现得异常亲近,一见再总是喜欢腻在他的身边,唯一让菲利克斯感到不自在的是,当这只调皮的萝莉再现了他耳朵上的秘密后,总喜欢趁他睡觉的时候,偷偷跑到他床上捏他的耳垂,
该死!菲利克斯讨厌那行软绵绵浑身打颤儿的感觉!
弯下腰抱起了香喷喷的还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小萝莉,菲利克斯苦笑着拍掉了她想要绕过自己脖子捏住自己耳垂的手儿。这招他早已经免疫了。
“菲利克斯哥哥,大胡子奥丁曼斯又喝醉了。”眼见把戏被拆穿。小萝莉墨绿色的眼珠子咕噜噜一转,立亥抓住菲利克斯想要抽她屁屁的大手,用银铃般清脆的声音,转移话题道:“菲利克斯哥哥,你知道么?今天大胡子奥丁又找人单挑了!”
“又单挑了?”菲利克斯闻言眉头一皱,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哭笑不得的表情小萝莉口中的大胡子奥丁便是飘雪镇的铁匠。一个喜欢喝酒喝醉后喜欢找人单挑的山丘矮人!这个山丘矮人可以说是飘雪镇仅次于菲利克斯的名人,目前他最高的战绩,便是喝醉酒后,把镇外的大树当成了一只食人魔,抱着它吼了一夜的“我要和你单挑”
这家伙是标准的不和谐分子。每天总得搞点事情出来。菲利克斯这段时间最常干的事情,就是修好被这家伙打烂的座椅,然凹曰况姗旬书晒芥伞
虽然毛病不少,但是这个山丘矮人人缘却是很好,因为他曾经是一位正直善良的狮鹫骑士,非常乐意帮助需要他帮助的人。
矮人天生是什么的德行,飘雪镇的镇民心中大多有数,所以也不会对这个喜欢找人单挑的家伙真生气。
当然,菲利克斯也一样。
估计唯一郁闷的就是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