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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帝曰:热病可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善。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帝曰:病热当何治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刺热论篇第三十二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肾热病者,先腰痛胻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胻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
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
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应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热病始手臂病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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