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910更(1/3)
“大姐,你干嘛捂我眼睛啊。”林智思刚说完,眼睛上的手就松开了,揉了揉眼睛,视线恢复清晰,出现北骁大哥两眼发直,一动不动的模样。
“干嘛呢?”林智兵转过身来,在两人之间瞟来瞟去。
林娇清了清嗓子,“你们还不去上工。”
“你不是都让智思去上学了吗,还上啥工。”林智兵挠头,不知道究竟在搞什么鬼,不过这不重要,赶紧到地里宣传一波魏北骁有多重视娇娇,才更重要,想到这又笑得龇牙咧嘴道:“行了,我先走了。”
“那我也去吧,都上了半天了,下午的工分不能浪费。”智思看不懂大姐在搞什么,知道快要上学,家里负担更重,不能白白浪费下午的分。
等到人都走完,林娇又凑上去亲了他一口,感受到对方身体一震,笑弯了眼说:“醒过来了?你就是传说中的睡美人,得要亲吻才能醒过来吗?”
“什、什么是睡美人。”魏北骁捂着右脸,脖颈通红,燃烧至耳朵面颊,浑身滚烫,先前亲得太快,怀疑是出现幻觉,直到林娇又亲了一遍,才确定是真的,嘴角不由自主上扬,完全控制不了。
林娇面色温柔,泛着浅浅粉光,声音轻和:“谢谢你,我很感动,辛苦你了。”
“我做这些不算什么。”魏北骁摇头,扶住她双肩,认真道:“我知道村里肯定有很多闲言碎语,这次来不及,等到一年后,我们就先定亲,不能让你没名没分跟我守三年孝期。”
林娇轻笑,“你不要乱想,没影的事,再说我的能力你这两天还没看出来吗,那些人说点什么,对我来说,都是耳旁风。”
魏北骁松开手,看向白皙手腕上的手表道:“城里结婚时兴三转一响,我先把东西送来,别人也不会胡言乱语了。”
“原来你这么细心啊。”林娇绽放笑容,心底像是塞了只小麻雀,扑棱扑棱个不停,欢呼雀跃。
魏北骁被夸,双眸清澈见底,笑意化成眸光,闪闪发亮。
对视许久,林娇耳热先移开视线,“正好我给你做的衬衫,还差领子没缝,新缝纫机做的第一件衣服给你。”
缝纫机放在房间窗边,阳光透过窗棂洒在黑色机头上,反射出十字状浅金色光芒,烘托出岁月静好的温暖。
魏北骁眼神随着林娇的身影挪动,看她拿出成形一半的衬衫,倒油穿线,不用人指导,技巧娴熟开始缝制,丝毫不陌生。
皮肤雪白泛着红晕,被午后阳光照着,一层稀疏细小绒毛清晰可见,像极了白里透红的水蜜桃,凑近好像能够闻到甜甜的香气。
长睫微垂,神情专注为他缝制衣裳,心口酸涨,被塞得很满,一种充实的感觉油然而生,眼神挪向饱满莹润的双唇,心底有一股冲动,忽然懂了刚才娇娇为何要来亲他。
“好了!”林娇满意看着成果。
魏北骁惊醒,莫名心虚不敢对视,他刚才想干坏事来着。
林娇把衣服拿到男人身上比了比,估摸着很适合,勾着唇道:“我出去,你把外套脱了,换上试试。”
关上门,林娇低头看着手表,抬起手指摩挲几下,镜面光滑,时间已经被调好,嘴角忍不住往上翘。
“换好了。”
林娇回头,瞬间被惊艳到,男人身材比例绝佳,衬衫底下实打实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不是现代健身房里喝蛋□□练出来的夸张型假把式,而是真真正正拿命拼出来的肌肉,蛰伏在衣服下面,增添男子气概。
白衬衫衬得眉目明朗,设计款衣领抵住线条利落的下颌,领子上还缺两颗扣子没缝,恰好露出他凸起的喉结,有种莫名的诱惑。
“咳!”林娇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拉回想偏的思绪,夸赞道:“真好看!我都没打版,还怕有些许微差,没想到正好,穿起来帅爆了!”
魏北骁露出干净白牙,“你做的好,手工缝制精细,比店里,比厂里做的都要好,比军队发的还要好。”
林娇欢笑出声,“够了够了,脱下来我给你缝扣子。”
魏北骁自然垂着头,光线撒在他脸上,唇峰染上一道孤光,嘴唇变得更加立体,抬手解开衬衫扣子,腕骨突出,结实有力,懵然不知已经展现自身荷尔蒙十足的魅力。
林娇皱着眉暗自咒骂自己一声,刚想说你去房间里脱,就看到他里面还穿着一件低领衬衫,完全不会泄露任何地方。
低着头走到屋里,找出纽扣针线,又把他军装外套拿出来。
破旧房子里,男人宽肩窄腰,白衬衫塞在绿色军装裤里,显得高大挺拔,林娇踮起脚尖帮他把外套披上:“当心着凉。”
魏北骁笑迷了眼,抬手穿上,有媳妇的感觉真好。
林娇三两下将扣子缝好,叠放整齐,拿出屋里上次留下的旅行袋,“你明天几点的火车?”
“八点去市里,九点的火车。”提起这事,魏北骁心里有点惆怅。
林娇了然一笑,从抽屉里拿出纸笔,“把你部队地址写这,到时候我给你写信寄东西。”
魏北骁理好衣领,接过铅笔,在纸上快速写下一排字,“要经常写。”
林娇扑哧一笑,想起首次见他,还以为是个深沉内敛的性子,结果却是个傻憨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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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思往地里走的路上难掩兴奋,脚下像是安了弹簧,一蹦一跳荡着手臂,路过村民时,热情笑着主动打招呼,让人见了一头雾水。
临近地头,听到大哥吹嘘的声音:“比你这手表看上去值钱多了,是真疼咱娇娇。”
“我的妈,这也忒大方了,我看到缝纫机的时候就惊讶的不行了,居然还有手表!”
“一表人才,还是解放军,出手大方,娇娇命咋这么好。”
“咱村头一份了,没谁家姑娘这么风光过。”
“缝纫机有啥用啊,又买不起布,还不如多给点钱票实在,攒着到时候留给智文智捷娶媳妇。”
“你这想的,人家能买得起缝纫机,买得起手表,等到结婚时候彩礼还能少得了?”
“什么彩礼不彩礼的,那是旧思想,现在不流行给钱。”
林智兵满脸红光,不知道的还以为夸得是他,看到智思来上工后,又开始吹嘘:“娇娇想着弟妹,以后智文智捷都不用愁,这不,从明天起,智思就去公社开始读初中了。”
话音落下,林智思接收到无数道惊讶目光,还没来得及说话,场面就沸腾起来:
“是真给钱了?”
“拿到钱不留着给智文智捷娶媳妇用,给智思去上学,怎么想的?”
“智思都上了这么久工,还去上啥学,小闺女读那么多书干甚!”
“初中高中不都一个样,还得跟咱这小学都没上过的人一起干活挣工分。”
“智兵,你得劝劝娇娇,花那钱干啥,识字就行了。”
“是啊,娇娇这事做的不行,你看苗苗,读到高中了,该挣工分还得挣工分,白花钱。”
林智思听完社员们的话,平时利落的嘴皮,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她喜欢读书,但确实如大家所说,读书多似乎没有什么出路,不管是初中高中大学,甚至留洋博士,都在地里干活...
林娇送魏北骁经过地里时,看到大妹坐在路边垂着头,像是霜打的茄子,神情萎靡不振。
“发生什么事了?”
智思听到大姐的声音抬头,皱着眉说:“村里人都在说闲话,觉得你不应该让我去读书。”
“你想去读吗?”林娇当然知道村里人为什么会是这种反应,时代影响思想。
“想!”智思紧紧扣着手指,明白自己不够懂事,家里本来就困难,她还增添负担,“大姐,我上完初中就不读了。”
林娇蹲下身拉起她的麻花辫,轻声说:“你想读书一点错都没有,要坚定自己的想法,不要轻易动摇。”
智思看向地里忙碌的社员,喃喃道:“大姐,我就任性这一回。”
林娇听了鼻子泛酸,赶紧垂下双眸,忍回去这股酸意,良久之后,揉了揉她的头顶,“有大姐在,你可以一直任性。”
智思偏过头,瞳仁迷茫,盯着她看了一会,慢慢变得清澈明亮,紧抿的粉唇缓缓上扬...
林娇感觉到两人之间一层无形的壁垒开始融化,发现大妹漂亮双眼开始里有她清晰的倒影,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先前的酸意涌向鼻尖,喉咙微微发紧。
将魏北骁送到村头,约定好明天明早去送他。
次日一大早,林娇乘坐第一班公共汽车,来到县委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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