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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丝丝的钻心的疼,低声说:“我什么也不会。”
“你打工也好,做小买卖也好,”三胖顿了一下,说,“大不了你跟着三哥,咱俩开车拉熟食去,不也算个营生吗?”
魏谦轻轻地笑了一下,没吭声。
“只要你点头,回去我就跟我爸说……”三胖说到这,突然若有所感地回了下头,他发现魏谦已经不在那了,就这样非暴力不合作地走人不听了。
三胖住了嘴,愤愤地甩了一把手上的水,怒气冲冲地说:“孙子,早晚有你后悔那天!”
三胖跟他是打小的交情,总不会害他,魏谦心里知道,他说得话都有道理。
他在娱乐城一年多,已经渐渐放下了对乐哥的盲目崇拜,他干的是什么营生,魏谦也多少知道一点。
魏谦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别人再苦再难,都能走一条正路,只有他自己这么孬种呢?
是他愿意当一个流氓吗?
他虽然混,却也知道好歹,他在学校当了那么多年的好学生,可不是为了辍学当流氓的。
是为了钱吗?
是,魏谦承认,乐哥给他的钱多,可三胖说得对,他卖的是命,钱再多一倍也划不来。
那是怕吃苦吗?
大概也不是,是板砖手上磨出的大泡和晒爆的皮疼,还是被人一棒子活生生地砸断胳膊疼,这不好比。
那是为了什么呢?
魏谦无数次地这样问自己,后来他发现,大概还是他那一点要了命的自尊心在作祟。
他从生在这个世界上、第一声啼哭开始,就注定了低人一等,所以当他稍微长大了一点,稍微有了一点选择的余地时,他就死也不愿意再低下头——哪怕是像现在这样凶狠地、让所有人都畏惧憎恶也好。
让别人都怕他,总比看不起他强。
10、第十章
乐哥让魏谦先上着白天的班,等胳膊拆石膏了,就转到晚上去。
夜总会的夜班待遇非常好,两拨人倒班,一个班只有四个小时,钱却是白天的三倍,这意味着他每天只上四个小时的班,就能让自己一家人过上非常宽裕的日子——当然,拿高薪的是打手,不是麻子那种苦哈哈打扫卫生的小弟。
以魏谦的资历,原本是不能上这个荣耀的夜班的,乐哥为了表示亲近,亲自和经理吩咐了,破格提拔。
麻子羡慕得不行,魏谦却没什么喜色,烟抽得反而更凶了。
前途凶险而迷茫,即使魏谦是个钱串子,他也很难对那些多出来的收入表达喜色了。
这一天,宋小宝和魏之远放学回家,魏谦把一个两斤多的小西瓜一切两半,让他们俩一人一半拿勺子挖着吃,吃完写作业去。
宋小宝盘腿坐在沙发上,吃得满嘴都是西瓜汤,兴致勃勃地边吃边说:“哥,妞妞姐死了。”
魏谦一愣:“谁?”
“妞妞姐,这么高,脸上有两个小窝窝,眼睛是这样的,梳……这样的头发,在前面小平房那边住……”宋小宝描述眼睛就伸手撑开自己的眼睛,描述到头发就去揪自己的头发,一席话说得手舞足蹈,全是肢体语言,可见她一年级语文就不及格是有原因的。
魏谦往后一仰,躲她远了点:“你给我坐好了,好好说话,喷我一脸——死了?怎么死的?”
“这样死的。”宋小宝说完,原地翻起白眼,抱着她的半个西瓜往旁边一倒,一行西瓜汁应景地从她嘴角淌了出来。
魏谦:“……”
他的小妹妹尽管还年幼,可有一种透过现象刺穿本质的超凡脱俗的模仿能力。魏谦第一次觉得这丫头长得不好看也挺可惜的,不然等她长大了,说不定能当个演员。
魏之远在旁边冷静地补充说:“吃耗子药死的。”
宋小宝从死亡状态里复苏,忙问:“你怎么知道的?”
魏之远像个见过大世面的人那样淡定地说:“她嘴里吐白沫,脸是那个颜色的,肯定是吃耗子药死的,我以前见过。”
宋小宝崇拜地说:“你怎么什么都见过?耗子药好吃吗?”
魏之远被她这蠢得超出预期的问题问得眉尖一跳,三秒钟以后,他决定配合这个脑供血不足的蠢货,于是用一种严肃正经的口气说:“还行吧,花花绿绿的,红的是西瓜味的,绿的是苹果味的,耗子都爱吃。”
宋小宝眼巴巴地:“脆么?”
魏之远:“脆。”
魏谦:“……”
魏之远毕竟是个孩子,魏谦其实看得出,他有时候故意装傻,不过魏谦一直以为小远是在讨好小宝,没往自己身上想过。
……毕竟,他一生中鲜少得到关怀,连自己都会忽略自己。
这件事原本魏谦听过就算了,因为他到最后也没能通过小宝的叙述想起“妞妞”是什么人。可是这件被他忽略的事并没有过去,傍晚,三胖和麻子一起买了菜,到他家来做饭,端菜的时候,三胖故意不满地踹了魏谦一脚:“老子来伺候你当大爷的是吧?别坐那等吃,不是还有一只手呢吗?拿碗筷去!”
魏谦扬声:“麻子!”
麻子利落地答应一声,就要替他去干活,被三胖眼睛一瞪给吓得缩了回去。
“麻子啊,”魏谦慢慢腾腾地站起来,中肯地评价说,“您老人家可真是怂得难受啊!”
麻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美滋滋地说:“是呢!”
魏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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