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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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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并活的笑容满面···而永远不尽的阴暗潮湿,铅灰布满油污的脏乱水泥墙壁,使这里阴气沉沉的,仿佛一场巨大的瘟疫。人们在瘟疫中活着,似乎心安理得。

没有门窗,也没有隔板的公厕里,总在不断的上演着男女混用的尴尬。屋窗外巷子的空中那纵横交错的铁丝电线上,更总是在间或有雨停的空当挂满了总也晾不干的各色各式的内衣裤和外套。一切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好像永远也过不完昨天。

叶婆婆轻轻推开门走进来的时候,我已经十七次撕掉了自己的手稿,正在第十八次写着这段文字的开头。当她面容清切的把叶木木和叶叶的两双小手放到我的手中,并要我握紧时,我感到很惊讶,她慈祥的微笑了一下说:“闵雨,好孩子,拜托你了!”她的声音是那么诚恳,卑微,而且无尽悲凉。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身佝偻的走了出去,我看得出老人有很重的心事,并且伴着恐惧与惊慌。

我不知道,为什么多年以后,还是会有人叫我孩子。听着屋外戛然而止的麻将声和接着大喊大叫逼债砸东西的声音,我明白了:老人想让自己的两个孙女来我这里避避乱,而自己的儿子和儿媳,他又不能不管。

听着自己父母痛苦哀求叫喊的shen • yin,两个孩子都惊慌失措了起来。我起身关好门,转身坐下来的时候,两个孩子便都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就呜呜的哭了。

木木今年十八岁了,而叶叶只有十四岁,在我所有的记忆中,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她们当做了自己的小妹妹。在我搬来有一段日子的时候,好像是在寒冬,他们两问了我一个很傻,但却很单纯的问题。

我,一直没有回答。

那是一个雨后初晴的早晨,我们三个人站在巷口。对面楼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洁白的婚纱从楼道里走出来,被新郎牵着坐进一辆尊贵的婚车,缓缓使出巷子的时候,清晨的阳光正一束一束的从楼缝中she下来,投在一滩滩积水的薄冰上,闪烁着一片片耀眼的白光,然后花瓣漫天,从巷子两旁的楼上撒下来,落满了一地。

木木望得似已醉了,叶叶也笑的更可爱,更开心了起来,她蹦着跳着抓住我的手说:“闵雨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和姐姐一起嫁给你好么?你说,好么?”我没有做声,木木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看着我似不经意的问道:“怎么,你不愿意?”看着她们认真的样子,我突然正怔住了,怔了很久···

时间似乎被拉长到了很久以前,我才记起来,在离开楼晓衣的很多年以后,我还是一直活得很无助,很孤单。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母,原来,这么多年里,我除了给他们寄去足够的钱,偶尔回一次家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呆在过他们身边了,我很想他们。

为钱拼命奔波了这么多年,我想我是累了。

天晴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在闲暇的清晨中躺在公园树荫下的草坪地里看天,四周弥漫着淡淡的草的香味,我清楚的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站在与这同样的一片碧绿的世界中与我对视相望,当我转身走开时,她难过的蹬下来哭了。我们彼此喜欢,但却固执的不肯走近。

我总是梦回到那个雨季,那个偏远的小镇;那里,是我的家乡。

我也总在问自己,我是不是太残忍了。

东方来看我的时候,他带了一瓶色泽浓艳的陈年葡萄酒,酒的味道很好。尝过后,我们一起坐在窗前的红木书桌旁抽着烟。

望着从我嘴边升腾起的一缕缕飘渺的烟雾,东方他磕了磕烟灰,轻轻的吐了一口气说:“你真的不想回去了?”

我淡淡的笑了笑说:“也许是的。”

“那,那件事,你能瞒多久?”

“不知道,也许,可能是一辈子吧!”

东方忽然站了起来,他走了几步又停住了,扭头看着我说:“那好吧,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可能会出去一段日子。”他说完这句话,就拉开门走了。我没有送他。

看着他慢慢消失在巷子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好难过。

可能,我已真的回不去了。

阴雨仍然在持续着,以至于之后的好几天里,我都无法平静下思绪。

那么,就让我从我那该死的学生时代,从我那该死的tā • mā • de恋爱说起吧。

这样,想必你们也很想听,听了也很满意。

《失路人》--人在武汉[2]

[2]

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有那么三四年,我几乎全部是在一间六楼的宿舍里渡过的。那些恍惚的日子,就像一个绵延持续了千年的的梦魇,不间断的浑浑噩噩,梦里的我,从来就没有醒过,也不知道自己在梦些什么。

这就是我所谓的大学。

我是学建筑的。

我蜗居在武汉这座畸形繁华的大城市,并在宿舍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潜伏着,其实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但绝不是为了研究这里的地理和建筑,我只是想在游戏公会的对战里杀更多的人wrshǚ.сōm,补更多的血,买更好的装备,升更高的等级。至于别的,我讨厌极了。

我不喜欢看电影,我不喜欢听音乐,所以你千万不要跟我提起电影和音乐这狗屎一样的东西。这些狗屎一样的东西让我讨厌至极。你也千万不要跟我提起学习,我只想告诉你,让这该死的东西tā • mā • de见鬼去。

我只关心我的游戏。

所以曾经,我有很多外号,比如:游戏天才,建筑系里的传奇···

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夜猫子,或者直接叫我猫哥。

因为,我通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决战通宵。在我的印象中,我逃课之多,足以被开除100次了,然而学校还是选择了留下我,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可能是我四年的学费还没有交清吧,如果交清了,学校早就恨不得每个领导一脚,全来踢我,叫我滚了。这一点,我当然很清楚了,所以每年的学费我通常是先捏在手里,下年再来交齐。

那时候,我基本上每年都挂科,有些课,我连一节都没有去上过,我觉得那些只会照着书本上念理论的老师和教授讲的实在无趣极了。我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连寝室门都没有出过,饿了就泡面吃,或者叫外卖,吃了,垃圾就随便丢在门外。累了就埋头大睡,渴了就打电话叫隔壁小卖部的同学送饮料和水,而厕所也就在寝室内。

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多久,反正一眨眼间就晃到了大三。

我开始觉得自己应该走动走动,应该做点什么。

所以在那段没有雨的日子里,我走了出去。

十二月的黄昏浸染在轻薄的水汽里,绵长而温柔,淡紫色的夕阳投在校门口那一片散乱的人影上,被光束拉动的长长人影看起来软绵绵的,很可爱。就像我见过的所有坐落在郊区的大学一样,毫不例外,我们校门口的马路对面也是一片嘈杂的繁荣,只不过,他显得很畸形。

夕阳斜过高矮新旧参差不同的屋顶,散落在窄小还很脏乱的过道里,是一抹抹迷幻的光晕,中间泛着几点昏黄的灯光向四周溢荡着,朦胧好似昨夜沉香满地的梦境。天地交接的尽头涌动着巨大的霞光,好看极了。

我穿过人群,把分秒流逝的时间甩在身后,散漫的不想再把它拾起。我讨厌这种感觉。

也不清楚是不是幻觉,那天,我总觉得背后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当我回过头时,我看见一个卖茶蛋的老婆婆正依偎在墙角,张着嘴,看着我笑,她穿着一件带斑点的的棉袄,衬着一头的银发,那微笑正分明闪着银光,让我想起了我已故的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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