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庭审1(3/3)
“大家可以看向大屏幕,5月26日晚上6点10分,有顾婷婷进入美术学院的监控记录,在美术学院511教室里面有楚临东和顾婷婷掉落的头发,说明5月26日晚上楚临东和顾婷婷到过美术学院。”
“反对!”被告人楚临东的律师陆纪潇站起来,“511教室里面有楚临东和顾婷婷掉落的头发只能证明他们去过美术学院511教室,而谭天霖的死亡现场是在509,这不能证明楚临东和顾婷婷杀了谭天霖。”
审判长:“反对有效。”
程昌盛:“我出示录音证据。6月1日凌晨1点时,楚临东在吴岭山区云塘公墓的录音,在录音中楚临东详细地说出了他和顾婷婷的shā • rén过程。”
“反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陆纪潇继续说道:“鹂城区公安局在云塘公墓取得的证据是鹂城区刑侦支队唐楷警官和林蔷警官对当事人楚临东进行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程昌盛拍案而起:“你有什么证据说鹂城区公安局对楚临东进行了刑讯逼供?”
陆纪潇:“我有证据,请法官允许我出示我在云塘公墓所取得的监控视频。”
法官:“同意。”
“请大家看大屏幕,这是5月31日晚上云塘公墓的监控视频,在这条黑暗的小路上,我当事人正在云塘公墓东侧小路上拿着手电筒上山,在上山过程中被旁边埋伏的一个人用电棍袭击,然后昏迷倒地,手电筒滚落在地上,黑暗中无法看清袭击者是谁,但是经检测,我当事人的手电筒上面有唐楷警官的指纹。”
陆纪潇说完这段话的时候朝着旁听席上的林蔷看了一眼,然后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嘴角牵起了一丝微笑。
陆纪潇长相英俊,他的眉眼是那种带着冷感的英俊,在他看向林蔷的笑容里,林蔷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