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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个十来岁的孩子。
后来,我还是被人找到了,那人不是父亲,而是我的班主任杜老师。她二十岁出头,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美丽文雅,而且温柔,绑着高高的马尾辫,总爱穿一条白色的连衫裙。我是班上的“尖子生”,杜老师非常喜欢我,知道我母亲不在身边,她总是特别关照,常常在课后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偷偷塞给我一些好吃的东西。她说话的时候,眼睛总是睁得特别圆,带着一些孩子似的稚气,声音轻柔动听。
杜老师是在我逃学以后,到我家里作家访,才知道我离家出走了。她焦急万分,发动全班同学一起找我。当她在建筑工地上见到我时,我已经饿了两天,消瘦、肮脏,而且狼狈。杜老师冲上前,一把搂住我,止不住地哭泣:“顾楠,老师终于找到你了!”
她的泪水让我感动。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逃过学,因为不想让杜老师担心。我觉得,她是这个世上唯一真正关心我的人。
五年级下学期,杜老师调去了别的学校。离开那天,她对我说:“顾楠,你是个聪明懂事的孩子,却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不过,只要你好好学习,将来一定会很有出息。”
我记住了杜老师的话。我不像豆芽巷的其他孩子一样,做烂仔,混太保。我刻苦学习,考试总是拿第一名。每天自己起床,洗衣服做饭,从来不用父亲操心。当然,他也根本不会操心我,他仍然赌钱、喝酒,醉生梦死。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我就上了初中。我的学习成绩依然名列前茅,体育虽然不是很好,但可以保证及格,一直上到初二,我的总分都排在全年级第一名,“校级三好学生”非我莫属。
在城一中,每周一都会举行升旗仪式。各年级派出优秀的学生,作升旗手和护旗手。有一个星期,正好轮到初一年级升旗。升旗手是一个叫方可莹的女生,她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眼睛亮晶晶的,穿着一件漂亮的白纱裙,薄如碎金似的阳光映着她粉嫩的脸,像初绽的蔷薇花瓣。
就那一眼,我喜欢上了她。她让我想起了杜老师,同样美丽清纯,文雅温柔,而且,说话的嗓音也是轻轻的,神态娇羞可爱。
那段时间,就像着了魔,我每天放学后都跟在方可莹身后,一路悄悄护送她回家。方可莹的家境很优越,在父母的宠爱和保护下长大,就像城堡里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小公主却不会青眯我,她狠狠地拒绝了我,而且,用一种轻蔑的语气说:“顾楠,你以后不要再送我了,也不要再给我写什么情书。我讨厌像你这种书呆子,成天就知道啃书本,傻乎乎的。实话告诉你吧,我已经有喜欢的男生了。”
那天晚上,我用锋利的刀片割伤了自己,殷红的鲜血顺着手指流淌,滴在地板上。
其实,我并不是自杀,也不是因为方可莹的拒绝而痛苦到失去理智,而是告诉自己,以后不要再轻易地动情,不要再为情所伤。
现在想来,我是有一些自虐倾向的,这一点遗传自我的父亲。他每回输了钱,都会对天发誓,以后不再dǔ • bó了,然后用烟头在胳膊上烫一个疤,甚至差点剁掉了自己的小拇指。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父亲一直到死,都没有戒赌。
而我也很快又投入了另一段感情,它给我带来的伤痛,却是一辈子都不会痊愈。
我爱上的那个女孩,她叫秦陌桑,和方可莹完全不同的类型。
如果说,方可莹是长在温室里的花朵,秦陌桑就是路边的野草,平凡,卑微,毫不起眼,但生命力超强。
老实说,她不是我喜欢的型,我本来根本就不会注意到她,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叶尘薰。
在看到叶尘薰的第一眼,我就很讨厌他。
这小子长着一张让所有女生都爱慕、男生都嫉妒的俊脸。而且,他是典型的天才少年。他经常迟到,不上早读课,但英语照样考满分。短短半个学期,他就夺走了全年级第一名的头衔,高居成绩排行榜的榜首。
叶尘薰成了全校最风云的少年,他的名字,在城一中无人不知。不但校长、老师对他纵容宠爱,女生们对他青睐有加,就连男生提到他的名字,也都翘起大拇指,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承认,我对他是有一些嫉妒的,因为他那么聪明,那么幸运。我每天看书到深夜,习题集做了一本又一本,而他每天下午都在操场上打篮球,结果全市数学竞赛还是轻而易举地拿了个第一名。我觉得上天非常不公平,为何我费尽心力,千辛万苦才能做到的事情,他却不费吹灰之力,而且比我做得还要好。
最让人气恼的,还是他张扬的个性。叶尘薰公然蔑视校规,我行我素,而且非常喜欢恶作剧,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那天下午课间,我从教师办公楼出来,抱着满满一怀数学试卷,走在初二年级的长走廊上。经过初二(5)班门口的时候,叶尘薰突然斜冲出来,拦住我的去路,一脸认真地问:“同学,考一个脑筋急转弯——你走在独木桥上,前面有一只狼,后面有一只鬼,你是射狼还是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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