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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围观群众中,就有一个读书人模样的年轻公子,将手里的折扇展一展,笑嘻嘻道:“还能有啥意思,叫你滚呗!”
人群哄地一声笑开了。
胖老板的脸登时就垮了下来,面皮涨得通红,气急败坏地冲身后的十几个打手道:“他娘的,跟老子来这套,今儿这钱我还真就不要了,你们把他胳膊给我卸下一条来!”
打手们答应一声,立刻举着棍棒,将那醉汉严严实实地围在最里层,说话这就要动手。旁边那只黑乎乎的狗见状,立即撅起屁股趴在地上,呲出白森森的牙,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
能在镇上开这么大一间酒楼,各方面的关系那都是少不了的,恐怕这姓周的胖老板就算把那醉汉给打死,也不见得会惹上官非。林初荷本来抱定了闲事莫理的态度,然而看见这个情景,不知怎的忽然有些不忍。
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腰间。谭氏临离开之前,给她的棉袄内层缝了一个小布口袋,嘱她将钱随身带着,以免遗失。这会子她把谭氏和徐老爷给的钱都装在身上,倒足有一千多文,幸好袄子很厚,轻易不大看得出来。她是有足够的钱帮那醉汉付账的,但这笔钱一旦给出去,往后再想要账,那可是难上加难。
她左思右想,始终拿不定主意,就这片刻的功夫,那醉汉身上已经挨了好几下,哎哟哎哟直叫,却仍是躺在地上不肯起来,既不躲也不告饶。那条黑狗凶巴巴地冲着打手们吠叫,咬住了其中一人的裤脚,也被打了几棍子,却死活就是不松口。
……罢了罢了,就算是看在这条忠心好狗的份上吧!林初荷咬牙一跺脚,走上前去,对着那胖老板扬声道:“不就是二百多文吗,值得你把人打成这样?”
胖老板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一番,见她只不过是一个衣着寒酸的乡下丫头,嘴里便发出一声嗤笑,喝停那群打手,斜着眼道:“哟嗬,还真有好打不平的,你好大的口气啊!二百两对你这种富贵人来说,自然不值一提,可我一家老小,可都靠着这间酒楼养活哪!今儿个你来白吃白喝,明儿个他也来,我这生意还做不做?干脆关门得了!”
人群复又笑起来,这一回,显然是因为胖老板将“富贵人”这三个字,安在了林初荷的脑袋上。
林初荷冲他翻了个白眼,道:“我可不是什么富贵人,只不过,二百文钱,我还真掏得起。这人不就是欠你们一顿饭钱吗?我帮他给了就是。”
“你给?”胖老板笑得差点坐到地上,“小小年纪,还挺仗义。我这么说吧,你要是能把这钱当场拿出来,我立马放人不止,还跪在地上给你磕三个响头,叫你奶奶,如何?”
他这样说,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河源镇不是个特别富裕的地方,二百文钱,对很多穷苦人来说,抵一个月的饭钱都绰绰有余。林初荷只不过是个孩子,而且,还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除非是她家大人失心疯,否则断断不会给她身上搁这么多钱。
林初荷噗地一笑道:“话不要说得那么满,小心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儿这么多人,可都是见证啊!”
“我姓周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胖老板得意洋洋地拧了拧脖子。
“那好吧。”林初荷就惋惜地看了他一眼,从棉袄里取出谭氏给的一串钱,又格外再数了一百文,一气儿拿出来,双手捧着递到那胖老板面前。
“这……”胖老板立时怔住了。一个乡下丫头,身上咋还真有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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