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反坐王拱辰(3/3)
以前这个位置官职虽不是太高,然而权柄却极重,掌盐铁茶这三项要命的东西,可谓是一等一的肥缺,如今朝廷重三司轻六部,他们这些六部官员大多处于养老状态。
但是曹玘兄弟多啊!他有六个兄弟,而且各个都在朝中任职,他们的下一代如曹佾、曹傅等也都担任要职,这就要命了。
张尧佐同样不时的拿眼扫林近几眼,以前他可以轻易捏死林近,如今一年不到对方已经是五品安抚使,比自己这个皇亲国戚爬的还快,这由不得他不吃惊。
林近的产业他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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觊觎了,只是第一次失手后他就没再出手,如今他主管开封府郊外事宜,林家农庄即便在他的辖下他也不敢动手了。
此人或许可以拉拢一二。
张茂则抱着几本册子一一发了下去,朝臣们三两个围在一起仔细读了起来。
朝中从来不缺明白人,如果是欧阳修不关心这些,那么像曹玘曹家这样掌事人对此就很在意了,这涉及到自家财产的事如何能不关心?
众人读完都明白了此法于自己有利有弊,先看看别人怎么说吧!
谏官从来不是省油的灯,你不让风闻奏事,那我据实已奏总可以吧!
张方平出列道:“启禀官家,自古商人逐利,此法一旦颁布,商人们更加会无法无天。”
欧阳修回过头对着林近无奈的摇了摇头。
林近见此也明白,老师这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没出言反对。
又有一言官道:“臣赞同张知谏所言,此法不可草率颁布。”
一连数人出列都是反对此法的,大多数是谏院与御史台的官员,显然这是刻意真对林近的。
林近此时出列道:“商人逐利,士人逐名,武人逐功,农人逐收成,这本就是无可厚非的,物权法是保护我大宋子民财产的法律,商人难道不是我大宋子民吗?”
前面几位言官被问的哑口无言,商人地位低,但那也是大宋子民。
张方平道:“一遇天灾兵祸,商人便会囤积钱粮待价而沽,一旦立有此法朝廷还有何理由治他们的罪?”
林近闻言略一思忖道:“此法中有条例规定,商人囤积奇货,扰乱大宋秩序者,可依此法抄家灭产,造成严重后果者更要追究刑事责任。”
张方平闻言扭头看了看欧阳修,欧阳修点了点头确认有此条例。
张方平又道:“此法于田产、宅邸的规定也有不妥。”
林近问道:“有何不妥?”
张方平道:“每户田产不足十亩者,自本法颁布之日后所签田地买卖协议视为无效。”
“每户房屋不足三间者,自本法颁布之日后所签宅邸买卖协议视为无效。”
“请问林安抚使,此两条岂不是有损买方权利?”
林近摇头道:“一户五口之家十亩田地勉强够温饱,此为安民,买方明知此法之规定仍要购买,损失便要自负,宅邸同此理。”
又人反驳道:“此法既然要保护私人财产,没理由让买方利益无辜受损。”
林近道:“朝廷颁布此法,是为照顾大多数子民的利,不是为一家一户之利。况且朝廷此法既已如此规定,有人再行此等买卖是为知法犯法,理应拿下问罪并处罚金。”
张方平闻言向赵祯一拱手退了回去,林近的解释让他挑不出任何毛病,而且确实是安民之法。
林近却明白,法律颁布出去并不一定能很好的施行,因为此时识字的人不多,下面如果阳奉阴违的话,这部法律就很难奏效。
但是事情终究要做,如今有机会自然要先颁布,至于如何施行再慢慢想办法就是了,有总比没有好。
赵祯仔细听完林近这一番论词,反而想通透了些,这部法律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