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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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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桢没想到权微的爸是个书法迷,他不知情地点了下头,很快就发现他对权微的保证在地动山摇。

“写得这么好,练很多年了吧?”

“是家里让你学的,还是自己喜欢写啊?还是喜欢吧,字里有风骨呢。”

“以前学习成绩一定很好吧?我一看你就是个好孩子。”

……

“我们小微的字,要是有你的一半就好了,他那个狗……算了,不提他。”

罗家仪平时看着冷冷清清的,可在喜好的事物上十分热情和执着。

他以前的字儿写得很好,一手小楷打小练起,特别娟秀整齐,就是失去右手后功亏一篑,现在改用左手,虽然也能写,但少了几十年功力,又有珠玉在前比较,总是横竖不满意。

缺什么就惦记什么,而且还是他失去的东西,罗家仪相信字如其人,谁的字好他就对人有好感。

离菜场不远有个公园,每天下午都有位头发花白的老大哥用地书笔在水池边蘸水写字,笔走龙蛇,词倾河汉,恣意潇洒的形态好像时间和年龄根本无关,罗家仪下午没事,就跟上班似的去旁观欣赏。

杨桢为了生计,误打误撞地闯入了罗家仪的精神领地,现在他看小杨的眼神比看他儿子慈爱十倍,罗家仪将“西红柿”牌子端端正正地放回原位,抬眼笑吟吟地说:“小杨你还有其他作品吗,我能不能看看?”

杨桢有点里外不是人,他是个好脾气,别人对他礼遇,他很难扮出白脸。

而且他也没觉得自己的字写得好,因此罗家仪的猛夸让他有些受宠若惊。

杨桢到这里来以后,随处都是标准模子的电脑打印,很少见到手写字,没有对比,在写字这方面他的觉悟就还停留在中原那里。

中原没有电视和网络,日子寡淡而重复,百姓终日劳作、书生寒窗苦读、女子早早待嫁,每天能做的事不足这里的十分之一,做过的事便会更纯熟。

和兴元里的账房先生和赵叔,字儿写得都比他好,苦屿城里还有个为人代写家书的老秀才,一手正书曾经亲得礼部侍郎夸赞,称其为“有神之字”。

再放览整个天下,那就更加是山外有山了,牙商章舒玉只是个普通人,他的字也是平平无奇的东西,权微的爸爸看得上眼,这是他的荣幸。

就是对权微承诺在先,杨桢心里为难,撕扯了半天才出口拒绝:“难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您别说是什么作品了,我不太好意思,抱歉罗老板,没有了,我平时没有时间写字。”

其实他每天都写,记账是他当牙商的习惯,前阵子没账他就记他的货车老板的账。

这话听起来有炫耀的嫌疑,不写都能写成这样,写了那不是更了不得了?

不过同一句话,说出和听入的对象不同,交谈的走向也会不一样,杨桢的语气里没有嘚瑟,罗家仪也没觉得他是炫技,只是长辈的情怀忽然泛滥,觉得小伙子不容易。

其实读书人多数真的会有优越感,觉得体力劳动不够体面,罗家仪直到现在都做不出在菜场大声吆喝的举动来,而杨桢一个二十多岁、正谈朋友、需要面子的年轻人,却在菜场给人搬货,想想都知道是身上的担子重过了面子。

罗家仪一听就觉得可惜,不过没有没关系,他一点不气馁,还是笑呵呵地说:“那等你有时间了,跟我交流一下,行么?”

杨桢其实是想的,权微他爸身上有股文人气息,像他原来在苦屿城里的书生朋友,他暗自叹了口气,出于礼貌没法拒绝,但心里已经决定“一直没有时间”了。

罗家仪回到自家的摊位上,因为顾客寥寥无几,他老婆不务正业,正在跟隔壁摊子的老板娘聊天,话题不偏不倚,仍然锁定在昨天的惊魂一瞬上。

只隔一天,菜场砍人事件就上了电视台的“今日新闻”栏目。

主持人在节目里称砍人的男子为刘某,在购买里脊肉的时候因为口角,夺刀挥向猪肉摊的老板郑某,郑某右臂中刀后奋力逃跑,刘某提刀追赶,中途莫名改变目标,砍向了距离他最近的罗女士。

郑某逃脱及时,右臂连中两刀,鉴定为轻伤,而无辜的罗女士身中17刀,伤口集中在后背和手臂,最为致命的一刀在颈侧,大动脉被破开,要不是抢救及时,很有可能失血过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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