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林宏博的报道,闹剧结束(3/4)
欲求不满:二楼是否曾经牛逼到牛逼里去过,怎能说出如此牛逼话语。
来啊来啊:二楼、三楼正解。
我喜欢犯罪:全部禁言,待老夫慢慢道来。叶神在学校很低调,若非做了三件惊天地泣鬼神之事,估计没有人会知晓叶神;第一、叶神曾以太极之力卸去了从四楼坠落的花盆,挽救了一名女同学的生命,花盘可有十来斤许,落地之力千斤之重,可想叶神功夫之高;第二、叶神乃是绝顶篮球王子,篮球技术出神入化,难有敌手,曾一记单手大力暴扣撕下了篮筐;第三、叶神乃是学霸,模拟考试挂冠榜眼;我所诉说之事句句为真,不信者可道我们学校打听一番。
好小哦:@我喜欢犯罪所说无半分虚假,若差之毫厘,我剁下命/根子腌来喂狗。
白痴愚人:不用腌了,怕丢进去盐里找不到了!
我乃少侠矣:此乃正解矣!
好小哦:那两个谁谁,在哪?我来找两位看看什么叫做擎天柱。
......
闲扯到一百二十一楼,一个叫做小鸭子过河的评说道:此叶翔与猥亵女同学、殴打他人的叶翔是否为同一人。
我喜欢犯罪:这个问题问到了点上了,两人确实为同一人,但就事论事,我从不相信叶神会做出如此下作之事,听我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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