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2/2)
杨泽听到这种近乎赖皮的做法也是忍俊不禁,他看着温景逸,“我看得出来你们是认准了我会同意才这么晚通知我的,其实你们的婚礼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是不是?”
“……”温景逸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杨泽继续道:“我对同性相恋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偏见,对于之女的婚姻问题也不想过多插手,不管怎么说,由你来照顾阿宁,我是很放心的。”
温景逸的眼睛不由得有些湿润,同时想说的话有很多,却最终只出口一句,“谢谢您,主人。”他没有做出任何承诺的保证,而是将那些誓言全部埋在心底,时间会见证自己是否能实现它们。
法国西部有一座山叫做尼贝利斯山,山脚有一个小镇,镇上有一个教堂就称为贝利斯教堂,该教堂坐落在小镇边缘的广袤草原之上,远处便是巍峨的尼贝利斯山。
今日的贝利斯教堂格外优雅庄严,大厅内高朋满座,而随着牧师的话语,两个身着黑色礼服的男子在鲜艳的红地毯上慢慢走了过来,在场的宾客无不以惊羡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真的,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感觉,他们当真是无比的般配,两人相携相伴的样子绝美如画。
沈遇州比温景逸的个子略矮一些,也就挽着他的手,两人面上都是淡淡的微笑,虽然并不浓烈,却可以将他们的幸福传递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顾非离悄悄握着文瑾的手,在他耳边对他说,早晚有一天,也要和他举办一个这样的婚礼。
amanda此时也是真正扬起了祝福的微笑,想必,只有在那个人的陪伴下,走在红地毯上的温景逸才会是那样的笑容吧,他们真的是最般配的一对。
而杨泽的心里应该和每一个参加自己孩子婚礼的家长一样,心中是无比的喜悦和安慰吧。
两个人慢慢走到牧师面前。
牧师看向温景逸,“你愿意和他分享全部的悲伤喜乐,与他一生相守、不离不弃么?”
“我愿意。”温景逸道。
牧师又看向沈遇州,“你愿意和他共度全部的挫折荣耀,与他祸福同当、荣辱与共么?”
“我愿意。”沈遇州回答。
交换戒指时,两人互相为对方佩戴上他们特意订做的婚戒,两枚钻石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象征的彼此的情比金坚。
婚礼结束后,大多数客人便饶有兴趣地参观起了这个城市,温景逸却和沈遇州两个人来到了尼贝利斯山。
这座山在中国还有一个名字叫做“两仪山”,因为山脚处是大海、沙丘与草原三者并存的状态,沙丘很浅,草原和大海却都有一望无际的姿态,两者尽收眼底的景象十分养眼。
此时的两人还穿着各自的礼服,倒也并没有影响他们的行动,这座山并不高,没有用很长的时间,两人便来到了山顶。
此处的风有些冷,两人的发在风中飞扬,向下望去,果真,深蓝、翠绿遥相呼应,中间还有一抹浅浅的黄色,那色彩奇美无比。
温景逸站在沈遇州的身后,轻轻将他抱在怀里。
这样的动作早已做过无数次,却在今天有一种别样的感受,心里流淌的暖意,仰天大笑也不足以表达。
温景逸执起那个人的手,看着他无名指上的戒指,忍不住将那只手举到唇边轻轻一吻,然后又将怀中之人转向自己,微低下头吻住他的唇瓣。
无上的甜美流转心田,唇齿交缠许久后才不舍地分开,温景逸满足地轻叹一声,含笑看着他,“你说,以后我是应该称你为‘相公’,还是‘娘子’呢?”
逗弄的话语换来怀中人的一个白眼,沈遇州抿抿唇,“叫我阿宁。”
温景逸轻笑出声,“不逗你了,你知不知道这座两仪山还有一个传说的?”温景逸的语气透着神秘。
“什么传说?”沈遇州好奇道。
“就是,如果情人间来这里拍照的话,会得到祝福哦。”
沈遇州不禁蹙起眉,“这种迷信的说法你也信。”
温景逸耸耸肩,“为什么不信呢?拍照也不会有什么坏处的嘛,我们要不要拍一张?”说着便从口袋里取出了手机。
“拍吧,”沈遇州很不在意地看看四周,“我觉得就这个位置挺好,背后是三种颜色,还挺美的。”
“好。”温景逸宠溺地答应道,然后搂住他的肩,将摄像头对准他们,拍下一张照片。
画面中,两个俊美的男子浅笑悠然,他们的背后是三种色彩织就的绝美背景,其实温景逸并没有告诉沈遇州,传说中,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拍照才会获得祝福,而他们真正的幸福,当然不会只去依靠传说,而是靠两个人一起去努力。
沈遇州和温景逸之间,究竟是谁俘虏了谁呢?很多年之后,沈遇州也同时告诉温景逸,自己也是早在最初见到他的那时便已情根深种,他们之间,应该并没有谁俘获谁的说法,而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吧。
是啊,如果当时不是沈遇州的父亲领走了温景逸,也许他们一生就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
一个人的一生只会有一个真正的爱人,也许有的人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运气去找到那个人,而可以和所爱之人相携共老,应该好好珍惜。
与子偕老,夫复何求。
九月中旬是沈遇州非常喜欢的时候,秋高气爽,天也不热,只是今天的天气似乎有点阴沉,时不时刮过一阵小风,吹得人全身打颤。
出门前韩叔还要给他带件衣服来着,他不干,现在要回去拿也太掉价,只得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希望老天爷稍微给力一点,如果要下雨一定要等自己到学校之后,并且最好下到间操结束。
一边想一边祈祷,经过一家门口时里面正好走出来一个男生,十十八岁的年纪,穿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校服,还奇迹般的有点眼熟。
“哎,你是不是叫,”沈遇州停下脚步开始冥思苦想,“那个啥……”
“我叫温景逸,”男生听到他的声音也站在原地,“你叫沈遇州是吧。”
“哇塞,我才转来三天你就知道我名字了啊。”沈遇州和他一起走着,一脸惊叹地说。
温景逸笑笑,“正因为你是转来的我才记得住,就那么三个字嘛,不过你是新来的,要记住咱全班的名字一定要花一些时间。”
“这倒是,”沈遇州点头,“我还真没想到你也住在这条街,那我们以后上学放学都一起走呗。”
“好啊。”
他们的家所在的那条街道离学校很近,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教室,两人的座位分别靠着门和墙,进了门就分开了。
第一节课是语文课,班主任老师来上,可是凭良心说,沈遇州对这门课连一丁点的兴趣都没有,或者说,他从来到这间教室、这座城市,甚至是重新回到这个年代开始,唯一在想的一件事就是怎么和那个叫温景逸的男生套近乎。
下课后,他正想着应该去找那个人聊点什么,就见温景逸前桌的女生正在和他说话。
好吧,即便只来这个地方三天,沈遇州也注意到了,温景逸在这个班级的人缘挺好,估计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学习也好,这样的男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特别讨女生喜欢。
温景逸的确是长了一张很好看的脸,想当年第一次见面时就给自己一种眼前一亮之感,他有一双特别漂亮的凤眼,眼尾上挑,顾盼神飞,光是这一双眼睛就足以吸引自己全部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