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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文一脸愕然。
其实关文文也是个不错的女孩,我们两家都很希望我们能成为一对。加拿大的华人世家,不过是刘、关、庄,她可供挑选的余地似乎不大。
她经常大剌剌地走进我的办公室,以女朋友自居,或者逼婚:“之牧,如果我们三十岁都没有结婚,不如你就娶我吧?”
我说:“好!但是我不希望有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另一个女孩躺在我的床上,别人会把你的情人误会成我的。”
她被揭穿真相,恨恨说道:“得了,刘之牧!你以为除开我还有人敢嫁你这家伙?说话尖酸刻薄,面孔比自己的老婆都漂亮,鬼精鬼精的从小骗人钱,嫁给你简直是活受罪!”
我很庆幸:“谢谢,谢谢夸奖!”
关文文气得差点疯掉,她对长辈隐瞒得很好,但其实她的性取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如果不是这样,我或许真的会娶她。
当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不爱,但刚好我们身份又很合适。看到爸那么痛苦,让我有些害怕。爱这个东西,费心费力,成本又高,往往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为什么我要跳进去?这辈子像我伯父也不错,他一辈子没有结婚,但是活得很开心,玩赛马和猎狗,把它们看作自己的孩子,顺带做生意,活得风声水起,不知多消遥。他过世的时候,把所有的财产留给我,马和狗送给爸。
他去世的时候爸有些唏嘘,他说刘家的人就这样,要么永远不会爱上一个人,要么就是一生一世,伯父的爱人或者被他错过了——我暗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希望自己也能够错过。
但是女朋友还是照交不误的。
我16岁开始交第一个女朋友,是个法籍加拿大女孩,长得很美,身材也很棒,头发是那种晒干的稻谷一样的金黄色,白皮肤兰眼睛,学校里爱慕她的人很多。有次我和庄臣打篮球,我故意拿球丢到她旁边,然后说:嗨,金发女郎!拣一下球怎么样!她望着我笑起来,我和她约会时很多人都羡慕我,尤其是庄臣,要知道亚洲人能找到校花做女朋友几乎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她不太聪明,成绩很差,我经常要为她补习,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太蠢的女孩——我们交往了三个月。
接下来我陆续和一些女孩交往,这些女孩里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伊莲娜。她是我在剑桥时认识的一个华裔女孩,据说是当年的华裔健美小姐。那年爸正好去伦敦谈生意,顺道看我,他看到那个女孩。
他说她很丑:“皮肤不够白皙,嘴唇却够厚,切下来可以做菜;肩膀又太宽——刘家不需要做苦工的媳妇。”
我抗议:“伊莲娜这种美是当前最时尚的!英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想和她长得一样,那种铜色皮肤很困难才能像晒得她那么匀称。”
“那她们都应该去工地上做苦工,这种肤色和身材很容易练出来。”爸飞快接口。
“你的审美早已过时了。”
“是吗?我心目里你妈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谁敢说我这种审美观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