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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赤血认主(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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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凌月紧握佩剑之时,曾悉数看见了佩剑的一生。

这把佩剑曾有数位主人,身份各异,性格迥异。

只,无一例外的都是女子!

有身份高贵如一国公主;

亦有身份卑微如尘的奴隶;

甚至还有平凡的普通人……

公主执起此剑,守护国土,上阵杀敌,最终却被属下反叛,被守护的自己所抛弃,死于自己人之手;

奴隶手执此剑,只想安身立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却一声都在杀戮中度过,最终亦是属于杀戮;

平凡的普通人,流离失所,执起此剑,最终成了shā • rén如麻的嗜血狂暴之徒;

……

几乎每一任得到了此剑的主人,下场皆是不得善终。

叶凌月心中虽有恨,可却无覆灭苍生之心。

因而不愿执起这样的屠刀,屠戮众生。

“若有一日,百人身陷囹圄,杀四十九,活五十一,杀是不杀,救是不救?”

这道剑意之问。

叶凌月沉默了。

“若有一日,斗兽之争,无冤无仇,杀对手方可活,一日杀一人,百日便杀百人,千日便杀千人。”

“活或是不活,你杀,还是不杀?”

叶凌月默然不语,为了活命,她定会选择杀!

百年追杀,疲于奔命,她早该是个冷血无心之辈……

“苍生是命,一人也是命,苍生无辜,一人又何辜!”

这世上没有任何一条性命来走一遭,便就是为了出世便被人杀死的!

没有谁,天生就该为了谁而牺牲。

谁也没有这样的权利,谁也没有这样的义务。

“既然如此,以我为刃,屠戮敌命,杀出一条属于你的血路,有何不可!”

“是啊,有何不可!”

杀出一条属于她叶凌月的血路!

“既然天道不公,这天道,逆了又何妨!”

叶凌月举起佩剑,双手持之,眸中的血色已然褪尽。

“逆天道,又何妨,我要清醒着杀出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血路!”

不疯魔不成活,即便疯魔,那也该是她叶凌月疯魔!

而不是被疯魔占据主导!

这身体,这神志,决不许他人,或是任何力量染指半分!

剑身不在颤抖,那嗡鸣之声也渐渐褪去。

这,是认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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