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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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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贼向前冲

作者:詩梵

我是山贼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花纷飞,燕双飞,空朦烟雨笼山翠。山麓晓湿春,看花红柳翠,东风吹,一派好春光。

我伸了个懒腰,拉拉深紫的衣袖,扛着一柄大刀,不紧不慢下山去,开始我前途光明平坦的一天山贼生涯。

来得早了,山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没有生意可做。我摇摇头,叹息:这年头,山贼也不容易。

把沉重的大刀扔到一边,我从怀里摸出两个鸡蛋,一壶凉茶,开始吃早餐,一边等待送上门的买卖。

鸡蛋是笙儿为我煮的,他是山寨大娘的侄子,17岁了,模样周正,看到我就粘上来,可是,我看到一个大男人涂脂抹粉,对着我妩媚撒娇,我的鸡皮疙瘩就簌簌地落,真个无边落木萧萧下。

山寨里的女人一个比一个彪悍,平日里抢劫得多了,美貌柔弱的大家公子她们也玩过不少,放浪成性,玩腻了就卖进倌儿楼里去。大娘很是不放心她的侄子,好在大娘是山寨里的元老,寨子里是仅次于寨主陈赦的人,年纪又最长,倒没几个人敢动笙儿。

17岁在这个国家已经是急需要嫁出去的年纪,大娘一直操置着想把他嫁给众多山贼中的一个。不幸我也是候选人之一。

至于我,我也不明白自己长这么瘦弱怎么去当了山贼,还带着个老家奴。听说以前我也是吃穿不愁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后来家道败落,惹上官司,家财尽失,只剩下一个老家奴忠心耿耿跟着,为了逃命只好栖身山寨。

老家奴苏澜这么说,我也懒得去细问,这个身体的主人以前是什么境况和我没多大关系,毕竟我是半道上附身的魂魄。

天上的毛毛雨停了,山中的鸟叫声欢畅起来,鸡蛋也吃完了,还没人送上门让我抢劫。靠着树先睡会儿。

本小姐原来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刚刚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还未婚,可怜我脑子一热,断送了我的大好前程。

暑假回老家,儿时一群玩伴说起往事,笑话我竟然一直没有学会爬树。这是我的痛处,从小捉知了时,就只能眼巴巴看着他们一个个猴一样蹿上树,爬得老高,然后下来时神气活现地抓着几只正褪壳的知了。槐花开的时候,依然是流着口水看人家坐在树杈上吃得那叫一个开心,偶尔扔下几串槐花给我解馋。

不是没试过,可惜皮都蹭破也勉强爬个一米,再爬不高。

被他们笑话,我脑子一热,豪迈地表示我已经会爬树了,在他们惊讶的目光里,我雄赳赳地走到树前,脱了鞋袜,狠心爬,反正我只要爬几下证明给他们看好了。没想到我爬的意外地顺利,这棵桐树上的突起很多,我轻松地爬了上去,底下一片叫好声,我得意了,这么容易,嘿嘿,看到上面有个知了褪掉的壳,决定爬上去拿个战利品。结果战利品是拿到了。但是,我意外地发现自己爬得有多高,大概十几米的样子,然后,然后下不去了,再然后,再然后就摔下去了。

再次验证了那句真理:爬得越高,摔得越狠。

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在另一个时空里,而且拥有了另一个身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叫苏武。汗,我还苏武牧羊呢!

据我观察,这个世界虽然和古代中国的封建制度以及衣着有些相似,却不属于我所知的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甚至野史中也没记载过,我身处的国家叫青月国。

这个时空里男子身材纤秀美貌,地位低下,嫁人后靠妻主生存。以女子为尊,整个社会的权利和财富都由女子掌管着,就像是《镜花缘》里的翻版女儿国。简单地说,我的灵魂莫名其妙地穿越了时空,进入了这个身体。

更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在这个世界里是男人生孩子。

哈哈哈,我当时听那自称是我老家奴的苏澜说完后大笑三声,兴高采烈地追问孩子从哪里生出来,苏澜的嘴抖了半天,终于道:“自然是从后庭产子了,小姐,真的失忆这么彻底吗?”我扁扁嘴:“这能怪我吗?谁叫你看顾不好,让我从马上掉下来,滚到山沟里,脑袋都砸晕了,能不失忆吗?”

苏澜眨眨眼,枯皱的老皮跟着抖两抖,终于颓然叹息。

我盘算了下,以我目前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体质,空有二十一世纪的高等学历,在这个世界里却无处发挥,多媒体制作,嘿嘿,这里大家走路靠马车晚上点油灯的情况下,不知道多媒体要多少年后才会出现。

我学的是简体字,这个世界通行的是龙飞凤舞的繁体字,偶尔或许我能蒙一两个字出来,基本上就是个文盲。

最最重要的是,我没银子,苏澜也没有,也就是我连经商的资本都没有。感谢上天,虽然不能上研究生,可是老天并没有抛弃我,把我放进了这个女尊男卑的世界里,而且干的还是很有前途的职业——山贼。

山贼来钱肯定快,我暗地里窃喜,我甚至可以替二十一世纪的女同胞们出口恶气,抢个把美貌公子也来个左拥右抱。

只要我勤奋努力踏实肯干地打劫,日夜加班加点,总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致富。

可惜我兴奋地把计划告诉苏澜时,她老眼昏花地颤悠悠看了我半天,然后,感动得一塌糊涂地哭:“小姐,你果然是失忆了……”

送上门的美男

我无视她的悲戚,脑袋上的伤好了以后,就开始认真执行计划,前几次,跟着山寨里的几个老女人去抢了一个过路商客,缴给山寨一半战果,剩下的我也分了三两银子。

可惜那马车里的公子很是肥胖,臃肿的身材完全变了形,那马车怕是都塞不下了,叫人提不起一点兴致.众人大失所望,后来听说那公子是前面镇上有名的富户之子后,大家两眼放光,迅速把他打包关进山寨,送书信给那富户要赎银。

这位肥公子我就勉为其难照看,一天送一顿饭,山贼们商议过了,说如果他老娘不送银子来,就把他饿瘦了卖到山下的倌儿楼里。

这么带了几天,我已经熟门熟路,通晓抢劫的作业流程,今天,就是我值班放哨,等待送上门的商客,然后通风报信,然后大家群殴,然后,分赃。

春雨又飘洒起来,已经到了中午,我开始饥肠辘辘,还是半个人影没有,今天运气真不是一般地坏。

一壶凉茶我已经喝干了半壶,晃晃脑袋念叨道:“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咦?草丛里怎么多了一双脚,穿着锦缎面的软底鞋,弯弯窄窄,啧啧,很清秀的脚,再上面是一袭云衫,隐在云衫下的腿形看起来修长挺拔,一看就是个美人。

我眨眨眼睛猛地跳起来,面前的人束着金冠,一头青丝如瀑,乌亮亮地,衬着雪一样的肌肤,美玉无瑕,脸上一对妖媚的双瞳,幽深如海,眼梢妖娆地上翘,眼睫毛一根根浓密得像扇子。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个男人,而且是个绝色倾城的美男。

唉,“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我摇头晃脑记起陆老爷子《钗头凤》。他立在我身旁天高云淡,好似就是来听我念这破诗词地,满是好奇地歪着头上下打量我。

我丢了水壶,哈哈,上帝叔叔啊,你果然疼我,怕我在山寨里闷出病来,终于送一个美人来。我精神抖擞擦擦口水,朝他抛个媚眼,老兄,吐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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