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二十四章(3/3)
程未遗轻蔑一笑,语气轻而平缓,“那你可要想清楚了,现在不卖,以后绝对卖不出一百五的价格。”
“再说,两百块足够给你儿子买身新衣服了。”
陈来弟的弟弟陈家宝,正好往这边走来,手里举着一个冰棍啃着,大摇大摆的步伐,像极了地主家横行霸道的土少爷。
他比陈来弟小四岁,这会儿应该在上初中。
“你怎么知道我有儿子?”
陈妈这话刚问出口,人群中那个瘦高的老者就小步走了过来,仔细看看程未遗,不确定地问道:“这小姑娘,你是未遗吧?”
“是程未遗吗?”
程家只是这个小镇上,普通家庭其中之一,但几乎镇上所有人都认识他们,以前程未遗每次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指点着讨论。
陈来弟时常跟她开玩笑,说整个镇上就她最出名了。
可是这种出名,却并不光彩,更不值得炫耀。
程未遗惊讶地看着眼前的老者,数秒过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如果说在这片土地上,除了外公外婆还有谁能算得上是对她好的。
大概就只有堂外公程贵了。
程贵是程未遗外公的堂弟,就住在他们前一户,平时家里蒸了馒头番薯,都会走后门上他们家,送上一两个给她吃。
“是未遗吗?”老者又问了一遍,眼睛里多了些激动。
“堂外公。”程未遗点点头,“是我。”
最后狗被程慕洲花两百块买下了,程未遗向陈来弟讨了根软绳子,牵着它跟堂外公一起回去了。并替它改名为大黄。
而关于她衣锦还乡这件事情,天还没断黑就在镇子上传遍了,所有人都在感叹她命好,麻雀变凤凰。
更有八卦之人直接借着串门的名义,找上程家一探究竟,想看看那个黑瘦的丫头,到底变成什么样了。
“程婶儿。”几个妇女挤在厨房门口打听,“听说是后妈家的舅舅,带着一起回来的?”
程贵的老婆王秀一边洗锅准备做饭,一边笑着说:“是的,孩子趁着放假回来,祭拜一下她外公外婆。”
“还挺有心的。”其中一个妇女扭头,看着停在门口的车,表情夸张,“啧啧,这车一看就贵的要死。”
夜色悄然拉开帷幕,小镇被柔和的月光,温柔地包裹起来。
王秀做了一桌子家常菜招待贵客,本以为大城市上来的阔少爷会嫌弃,还担心程未遗过了几年好日子也会吃不惯。
没曾想两人都吃的挺香。
晚饭过后,程贵找出钥匙,带着程未遗跟程慕洲去她原先的家里了。
房子还完好无损的存在着,不仅院子里没有一棵杂草,屋子里也被老俩口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十分整洁。
程未遗手里牵着大黄,有种外公外婆随时会从屋里走出来的错觉。
只可惜,狗都不是原来的狗了,已经离开的人,又怎么会再回来呢。
“那晚上只能委屈你们在这里将就一下了。”
程贵笑呵呵地说:“放心,两个房间的床单和被罩子,都是前些天刚洗干净的,还没有人睡过。”
程慕洲点头,“给您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程贵摆摆手,“屋子简陋,还怕你们住不习惯呢。”
将两人安顿好后,他就回家了,老旧的屋子陷入沉寂之中。
院子里传来阵阵蟋蟀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