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小说 > 女主她没有心[快穿] > 83、第 83 章

83、第 83 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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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秋出现在新世界时,穿的一件略有年代感的衣服,但看上去倒是很新,只是尺码偏小。

这个年代的人都不富裕,普通家庭一件衣服缝缝补补再正常不过了,经常是小的出生就开始穿大的衣服,原身家条件还算可以,还能钱买新衣服,唯一与其它家庭不同的是,原身的家里是大的穿小的换下来的衣服。

这就不得不说原身有些复杂的身世了,她并非这个家庭亲生,当初霍大勇与李秀兰结婚,几年了都迟迟没有孩子,但在那个艰苦的年代,物资不足,能保证自己生活就已是不容易了,哪还有钱再去买个儿子回来?

于是他们动了歪心思。

在当时的风气下,重男轻女被视作一件很寻常的事,许多人在生不出儿子后,都会选择一生再生,而前面生出的女儿怎么办呢?心肠软点的,咬咬牙还是会选择把孩子养起来,心肠不好的,就直接选择掐死扔掉,再狠一点的,就是连恶鬼都未必能想象出的恶毒了。

原身的父母村外不远处,有一条路,被叫作晦路,没有儿子的家庭每次忙完回家,都会选择从那条路上走回家,因为很多女婴,都被他们选择活埋在了那儿,这样她们就不会选择投胎到他们村里了,他们也能盼来儿子。

为什么要如此残忍?

因为有的女的就是贱骨头,不欢迎她来还非要来,活埋、践踏,都是告诉后来想要投胎到这儿的女孩,赶紧滚,不然就是这个下场。

活埋是统一埋的,会选在神婆挑出的黄道吉日里,那之前弃婴都只会被扔进坑里而不会立刻死去,也无人看守,因为没人会想要这么晦气的孩子,连看一眼都怕沾染上晦气,原身的父母便趁着这个机会偷出来一个。

为了不让别人察觉出什么破绽来,他俩甚至早早开始准备起了‘怀孕’,等生产那天,就直接从那边的女婴中抱回来一个,虽说女儿在当时不受重视,尤其是在他们附近的几个村子里,但有一个能养老的,总比一个都没有要好,一个丫头片子也不需要多费心去养。

谁知刚把女婴捡回来没多久,李秀兰竟然真的怀孕了。

又惊又喜之下,他们甚至想把孩子重新扔回去,但转念一想,还不知道这胎怀的是啥了,便没有扔,还把孩子‘早产’生了下来。

虽然也是个女儿,但毕竟是亲生的,跟野孩子不同,所以霍大勇和李秀兰也精心养着,对另一个捡回来的,自然也就不精心了,但却又怕她离心,所以反复告诉她要对他们和妹妹好,要孝顺。

原身不知道这些隐情,在她眼里,父母已经很好了,毕竟在所有人都觉得女孩晦气,哪怕勉强养着也非打即骂的情况下,她的父母从未这样做过,至于砍柴做饭洗衣服?父母都忙,这不是她应该做的吗?

而妹妹又是早产生下的,干不得这些粗活,那也是很正常的。

因此原身勤勤恳恳的当着家里的老黄牛,与妹妹一起上学,穿她不喜欢不想穿的旧衣服,霍芳芳是他们的亲女儿,又个性讨喜嘴巴甜,会说话,还因为不下地不干活养得像个娇小姐,对方想要什么,霍家自然是有能力都会想办法给她了。

但也因为太过娇宠着,哪怕原身放学之后还要干许多农活,成绩也比她好上太多,父母从不让她在家里说自己的成绩,怕霍芳芳听了难受,甚至还想过让原身考得差一点,但他们也不傻,这种事真说出去肯定是会让人心寒的,他们还打算以后让原身供芳芳上大学呢,哪会现在就与她离心?

然而等真的考大学时,事情却并没有完全按照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发展。

霍芳芳从小被娇宠着长大,小时候根本没被压着学习,基础不好,长大后心思又全在比美,找男人上,这种情况下,不落榜才是稀奇事。

而与之相对的,则是原身,哪怕在这种境地下,考得也极好,顺利被大学录取了下来,他们怎么能容忍自己的女儿还不如一个捡来的了。

于是他们跪在原身面前求她,说什么事都越不过去血缘亲情,就当可怜可怜他们,把这个名额让给芳芳,又说芳芳身子弱,除了读书,别的她能干什么?万一太累了病死了怎么办?你这个做姐姐的狠心看自己妹妹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吗?

原身自小在这个家庭长大,从小就被反复洗-脑,再加上父母都给她跪下来求她了,虽然原身也很想去上学,但她还是妥协了。

那个年代,假冒成另一个人上学并不是件难事,甚至有些鼠目寸光之辈,还会在别人开价后,立马就接过钱转让自己的身份。

于是,那天之后,原身便成了霍秀秀,霍秀秀则改名成了霍秋。

但如愿上了大学后,这家人对原身的剥削却并没有停止,因为霍芳芳进城后,见识过大城市的繁华,想要的就更多了,可家里的情况谁都知道,哪怕有原身也一起出去赚钱,也是没办法让她过上城里人的生活,那怎么办呢?当然是把姐姐卖了。

原身长得比被娇养着的霍秀秀还要好看点,毕竟霍家人当初挑弃婴时,还专门挑三拣四,挑了个最好看的,后来打听后才知道,原身的母亲是某家人专门从外面买回来的,被拐前还读过几年书,他们是土里刨食的,却不会希望子承父业,所以专门挑了个有学问的回来,谁知生的竟然是个女孩,也就扔进坑里打算活埋了。

霍秀秀是被娇养出的皮肤白,一旦像原身那么干活立马就得现原形,因为她只是白,但长得一般,而原身虽然风吹雨淋,但她的三庭五眼却很标准,哪怕从小风吹雨淋并不白,站在霍秀秀面前也不会被衬托成丑小鸭,只能说人一开始肯定是会注意到一看就像城里姑娘皮肤更白的霍秀秀,但一旦仔细盯着原身瞧,就能发现她长得很俊。

加上她人又勤快,不像霍秀秀,从小到大就不干活,村里人想娶回家的媳妇儿,自然会想要是原身这种,但村里知根知底的,能出得起多少彩礼?于是霍家人精挑细选,将她嫁给了一个村长的儿子。

原身相信家里不会害自己,不读书她这个年纪自然也早就该嫁人了,因此在霍家人满嘴都说好的前提下,她自然也就被嫁过去了,但与其说是嫁,不如说是对方花重金买回去的。

从外面买媳妇儿还要担心媳妇儿跑,附近村子的却知根知底,根本不用担心逃跑,因为原身长得还行,她嫁过去一开始过得还算可以。

但村长儿子不求上进,在这个年代还游手好闲,原身劝他一开始还能好好听着,后来听烦了就开始动手打人,哪怕如此,原身也没怀疑家里,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村子儿子一开始表现得太好,又条件好,她爸妈会被一时骗过去也正常。

然而原身除了被家里哄了十几年被忽悠瘸了以外,本身并不是个逆来顺受的人,所以她找着机会跑回了家,希望父母能为自己做主。

可彩礼都收了,也被霍芳芳花了,离婚那不得把彩礼给退回去?

在这个年代,没人会把离婚挂在嘴边,甚至还会视为耻辱,所以原身父母劝她好好过,她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觉得有些失望,明明他们平常挺开明的,妹妹打扮得像是城里人被人说风凉话他们还会去反驳,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就这么固执呢?

她没多想,知道父母不希望她离婚后,便也放弃了,这个时代这么过确实也不现实,于是她又想了其它办法,比如跟公公告状,但很快她就发现公公只是嘴上说说,被丈夫知道后还会打得更惨。

原身不认命,直接就趁着一次他跟狐朋狗友打牌喝酒回来后自己动手打他,直把人打得哭天喊娘,还与他对殴,对方欺软怕硬,还真让原身过起了平静日子,她也不劝对方上进了,自己过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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