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代沟就是(求收)(2/3)
然后站起来,拍了拍屁股,看着另外半只兔肉,再瞧了一眼周围口水直流的一众人直溜溜的眼睛,说道,“我这半只兔肉拍卖,以半两银子起价,价高者得。你们谁要,开始叫价吧。”
“……”
众人对于这孩子的画风转变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
而还在想着“十万个为什么”又是什么书的蒋振南,心里却在着,他怎么又没有听过。
林月兰看着没有反应的十几个人,小眉头一挑,咧着嘴笑道,“哦,不要啊。既然都不想要,那我收起来,拿回家再……”拿回家再吃。
吃货郭兵总算比其他反应过来快,他立即扑过来,把那半只兔子给抢了过去,然后迅速递给了林月兰半两银子,再拿起兔肉就进嘴,然后边咬边说道,“姑娘,这么贵的东西,反正他们也不会要,还不如半两银子卖给我得了。”
我靠,这上了调料的烤兔肉,这味道,真是绝了!
真是太好吃了!
怪不得头儿,刚才头儿一个人在闷声不吭的在那嚼得巴巴响的。
原来,是如此的香味儿!
被诬蔑东西贵不会要的众人反应过来时,郭兵已经把整个兔肉都添满了他的口水。
为得是什么?不就是怕到手的兔肉被一众属下给抢走嘛,所以,当然要先占有了。
整个兔肉都是他的口水,看他们敢不敢吃。
哼,跟他抢,再练个十年八年吧。
卧槽!
郭中尉真是太无耻了!
只是郭中尉以为他就这个样子就可以独占食物吗?
真是想得美!
因此,众人在对视一眼之后,搓了搓手心,然后,立即一哄而散。
林月兰瞅了一眼这些人的开心抢食打闹,就拿起地上的布包背起,准备离开的样子。
蒋振南立即叫做,“姑娘,你这是?”
她就这样走了,以后还能见到吗?
只是看着这姑娘身体利落,性子洒脱,不像是长期居住在这深山野林之中的野孩子。
她这一离开,应该见不到了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