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2)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之太子苏澈,博学多才,文武并重,兹闻丞相沈常平之女沈氏,温婉淑仪、温良敦厚、品貌出众,恰逢及笄之年。故朕将沈氏指为太子妃,择吉日完婚。”
木怜推了推沈,她才突然惊醒过来,低着头捧过圣旨,“臣女接旨。”
“那沈小姐继续用晚膳,小的就不打扰了。”萧公公恭敬地道。
“多谢萧公公。”沈从袖子里摸出一点碎银子塞进萧公公的手里。
“还要恭喜沈小姐。”萧公公喜滋滋地收了银子,离开了院子。
“小姐,您怎么了?”木怜有些担心地看着身边突然像是被抽了魂的沈。
明明这是大喜之事不是吗?
“木怜,我很纠结。”沈艰难地坐下。
她应该也是有点喜欢苏澈的,不然不可能对前几日的那一个单纯的额头吻都害羞的厉害,也不可能这几日都愁眉苦脸的。
可是她也怕。
虽然如今原著早就没什么参考价值了,然而哪怕刨去原著的影响,这里是个货真价实的封建社会,男尊女卑,而苏澈又是太子,哪怕他一时答应了她的要求,那么以后呢?十年后呢?二十年后?被许以“金屋藏娇”的阿娇还被废后了呢。她废柴地一点优点都没有,以后几十载的相处,难道不会两相生厌吗?
沈还是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患得患失。
以前看书的时候还觉得那些男女主角傻得可怜,现在犯傻的人又轮到她了。
“小姐?”木怜见沈不说话,又出声喊道。
沈叹了口气,“没事,你扶我上床去歇着吧,我累了。”
太医院的药药效极好,沈又用了几日,浮肿便慢慢地消退了下去。
不过听别人说,扭伤以后复原的时候一定要多走走路,还得多用伤着的那只脚,千万不能养成一瘸一拐的坏毛病,不然以后养成了习惯,想改都难。
于是沈在摸着脚踝不疼后,便换了衣服出去散心。
固山行宫依山傍水,风景宜人。
沈绕着湖边晃悠了一会,悄悄回头问木怜,“我走路姿势有怪异吗?”
她以前有个同学就是因为脚受伤以后总是怕再伤着,于是走路一只脚重一只脚轻,慢慢地哪怕伤好了也变成了走路姿势怪异的。
沈心有戚戚,可不想变成那样。
“回小姐,您都问八百回了,您走得很正常,没有怪异的地方。”木怜叹了口气回道。
“好啦,我知道啦。”沈道,“那我还不是担心嘛!万一我变成个瘸子怎么办。”
“沈小姐好雅兴。”娇软的女生从不远处响起。
沈循声望去,那人一席合欢浅红色的海棠花襦裙,在满池败落地衬托下更下娇艳。
“王小姐。”沈也礼貌地喊道。
沈与王诗雨也认识几年了,倒也说不上熟,只是她总是喜欢和自己暗自较劲,每回宫里的宴会要与自己比穿着打扮,瞧着自己穿了什么色的衣服,下次宫宴就一定要穿个一样的来,像是小学生互相攀比一般,一直都让她很头痛。
而且后来又发生了苏澈救美这件事,让她对王诗雨的印象更加不好。
“沈小姐脚伤好得倒是快。”王诗雨似有若无地看了沈受伤的脚一眼,语气里含酸带醋阴阳怪气的。
沈笑了两声,“多亏太子殿下送来的跌打损伤散,我才能好得这么快啊。”她啧了两声,“你这么一提醒,我确实得去好好谢他。”
“你……不要脸。”王诗雨咬牙切齿地小声说道。
“王小姐这说的哪的话呀,我怎么说也是太子未过门的妻子,未来的太子妃,我去找太子怎么就不要脸了?”沈双手背在身后,绕着王诗雨走了一圈又回到原地,“说起来,也不知道谁更丢人一点,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再说了,你现在这么说我,我可不高兴了,你若是想是想遂了你那点心思,我可不会答应的。”
沈心情烦着,可没什么闲心对付情敌。
看到她就烦,听到她娇滴滴的声音就更烦了。
“你!”王诗雨气急,刚想发作却只得原地跺了两下脚就背过身离开。
太子怎么能看上这种恬不知耻的女子!
除了身份高贵以外,其余一无是处,性格又不讨喜,还喜欢到处显摆!深怕谁不知道她是太子妃是的。
“哎?这战斗力这么差啊。”沈哼哼着,“木怜走了走了,我去找陆姐姐玩去。”
站在她侧边的木怜却没说话。
“怎么了……啊?”沈本来愉悦的心情在转身以后立刻阴沉了下来,“太子殿下,翊王殿下。”
这俩人啥时候站在这里的啊?
沈行完礼就木着脸转了身背对着他们。
太丢人了吧!
十皇子捂嘴笑地也太夸张了吧?
她不要脸的吗?
怪不得刚才王诗雨战斗力这么差。
她根本就是狐假虎威了嘛!
苏灏假模假样地清了清嗓子咳了两声,“沈小姐,我和十一弟刚来,可什么都没听到啊。”
沈:“……”
这欲盖弥彰地也太刻意了吧!
“咳,我先走了,约了十弟下棋,最近十弟脾气不好,我可不想让他找了理由找我泄脾气。”苏灏眼珠子一转,找了个借口就脚底抹油带着贴身的小厮离开了。
沈望着从她身边路过的苏灏,心里尴尬地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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