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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完结失败的作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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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是顺着这些问题随便的去想一想,霍淩就觉得不寒而栗,也终于明白这篇遣词造句的水平就比他好一点(?)的策论,为什么能够引起那么多考官的瞩目。

不过,北疆牧民凭什么放着马和羊不管转而去养兔子?

霍淩一时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写文的考生就笔锋一转的写到这个问题,并提到燕云十六州同北疆之间隔着的两个小国家——楼兰和大宛国。

龙蛇混杂的楼兰和大宛国是最混乱的地方,但有时候也是最和平的地方。北疆和大周之间虽然隔着持续了上百年的血海深仇,但大周人和北疆人却能在楼兰和大宛国勉强和平相处,因为他们要在这里做生意。

假设有一支大商队或者几支大商队向北疆人大量收购兔子,在不涉及马匹和盐矿的情况下,北疆人会警惕吗?

不会。

利益当道,北疆贩子连马匹和盐矿都敢走私——只要第一道过手的人不是大周人,更不用说几只兔子。

大量需求的兔子从哪里来?

从北疆的牧民那里。

一旦特别能生而且生长期短暂的一只兔子获得的收益,获得的收益几乎能够和养一只羊得到的收益持平,北疆牧民都不用人催就会去养兔子,至于草原会怎么样?

不过就是一只兔子,能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嘛。

当怀着这种想法的人多了以后,兔子也就会多起来了,等到某一天商队不再收购兔子的时候,北疆人就会明白——云州为什么会有个“兔子坳”却被放着不管了。

云州的“兔子坳”真的要解决的话,需要放火烧山,北疆的“兔子坳”要解决的话,火烧草原吗?

烧掉草原以后,北疆怎么办?

光是想一想,霍淩就忍不住为北疆掬一把同情泪。

霍淩手中的这篇策论语言简洁而直白,能直接说的地方就不会用比喻,不像公孙洵一样将人比喻成雄鹰或者猎豹,而是直接在文中用上了“部落虽弱,然与大周可一挡三”这样的话来说明北疆人骁勇善战,写的每一句话都让霍淩不用在脑子里过三圈就能想明白。

尤其是一个接一个简单而又意味深长的设问。

正因为霍淩这种脑子都想明白了,他这才意识到,“这种断人根本的方法,还真是……”抖了抖手中的卷子,忍不住眯起眼的霍淩歪头想了一下,才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比公孙洵都要歹毒。”

恭敬的站在下首的宫嶷:……陛下,名字都还糊着,您怎么就确定第一份策论是公孙洵写的了?

回忆起曾经见到过的霍淩同公孙洵之间的相处景象,张口欲言的宫嶷抬起头看向陷入自己思绪的霍淩,宫嶷忍了又忍以后还是决定向一边的小安子学习,当好不需要存在感的花瓶。

没有人打断霍淩的思路,他甚至都将这份策论中对方没提到的问题都考虑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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