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4)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
现在的他,真的是横着走了。
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以前实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宜的润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还说:“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
当时,他会极为羞窘,并立即更换品牌润手霜,与之对应的,他连纸巾盒都买了个爱马仕的放办公桌上。
现在,他已很从容地拿出各种平价日用品,而身边没有一个人会嘲笑他,还赞扬他节俭。
有次,他在杂志采访中说自己现在在私下爱穿几十美元就能买到的纯棉衬衫,这件事被广为流传,还被称赞特别勤俭、亲民。
他能明白,如果他还是集团里的一个普通职员,说自己穿几百块的纯棉衬衫,该被嘲讽成什么样子。
金兰殊虽然骨子里依旧桀骜,但也已经不是二十岁那个时候的敏感青年了。
又或者,一个人有钱有地位了,便会自带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从容。
但有时又会有些寂寞。
当年在心中暗自发誓“要么杀了金兰殊、要么干了金兰殊”的宋风时,已经放下了此等不切实际的“宏愿”了。
他正正属于“明明薪水不高却必须装扮自己来合群”的中产阶级一员。
并且觉得自己上升无望。
宝梵琉这个品牌越早越糟,尽管宋风时只是基层员工,但也是能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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