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六年(完结章)(1/2)
叫卓北安的男人走了,一如上辈子那般,循着他原本的轨迹,在她二十二岁这一年,溘然而逝。秦婠活过那年秋天,终于走到她和他都没见过的岁月里。
那年的冬天,格外漫长,大雪凛冽将兆京掩埋,繁华的都市只剩下灰白墨,像卓北安屋中单调的颜色。沈泽城还不明白生与死的意思,总会想起卓北安,在秦婠面前“义父义父”地提,也会顶着对沈浩初严厉的眼神问他几时带自己去见义父……
有些思念无法宣之于口,只有孩子,毫无顾忌,替他们说出心底思念。
年关还是过得热热闹闹,大房与二房间走动得倒比从前更亲密些。沈浩文去岁终于考中进士,殿试得名六十五,进了礼部,请沈浩初过去饮酒时,宋氏终于不再如从前那般,腆着脸请沈浩初提携兄弟,那时,沈浩初已是吏部侍郎兼任内阁辅臣,一路由天子亲手提拔,乃天子近臣,京中争相结交的对象。
段谦已然外放松江,小陶氏原还忧心忡忡,但见沈芳华满面光华,并无怨气,那担忧慢慢消了下去。今年是他外放的第三年,松江匪患已平,他政绩卓着,回京述职时带着沈芳华和两个儿子去沈府拜见了小陶氏,小陶氏乐得嘴也合不拢。夫妻二人虽无锦衣玉食,却是和和美美,家里没有妾室通房,清清净净,只有儿孙笑闹,没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三年过去,三房的两个姑娘已经出服,沈芳润的年纪略大了些,秦婠正紧锣密鼓地替她相看亲事,沈芳善差一点才及笄,已出落得婷婷玉立,比其姐还要稳重三分。秦婠忖其气度,竟是有大志向与主见的人,问明她的意思后,秦婠将她送去了母亲娘家罗氏的学堂里学些经营之道。
女子从商,自是将礼法抛弃,古往今来也没几人,只是但凡留名者,无不成就一番事业。她既有这样的志向,秦婠便成全了她。
罗氏如今已舒舒服服地做状元的娘,住在皇帝赏给秦望的大宅里,秦望不耐烦久居京城,天子又正缺能替其考察民情的人,加之早两年因要处理各省各地的贪腐,便赐了他尚方宝剑,往各地暗访,一年里倒有八、九个月是在外头的,如今内局稳定,他今年冬回京述职,已不打算再外出。罗氏则急着给他张罗婚事,掐指算算秦望年纪不小,可他自己的心思却不在这上头,把亲娘给愁坏,却也无可奈何——秦望的人品脾性,能合得上的姑娘,难找。
秦家那边,江南王的贪腐案牵出浩浩荡荡一批官员,其中就有秦家大伯秦少华,分家之后秦家祖父秦厚礼上演了一出绑子上殿、大义灭亲的戏来,算是彻底抛弃大房。因着早已分家,又有秦厚礼此举,天子没有大罚秦家,只让秦厚礼告老辞官,又将秦少华流放三千里,至此,秦家大房没落,秦家只剩下一个秦望。
秦舒的婚事兜兜转转,诸般筹谋,最后蹉跎了大好时光,到如今还待字闺中,也不知来路怎样,秦婠与她,已不再相见。
一簇烟花腾空而起,在夜幕中绽开万束光芒,照亮京城繁华地,也将这未融的雪照得金光华灿,天,便没那么冷了。
秦婠倚着沈浩初,看满堂热闹,心里空落渐渐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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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团圆欢聚之时,西北狼烟骤起,一封三百里加急的战报,送入宫中。
回纥集结二十万人马,于掖城以西的天门关进犯大安,天门关内九城告急,沈浩初与一众大臣被连夜召进宫中急议。
该来的,避无可避。
万兴七年,史书所载的,大安明宗帝霍熙在位期间最大的一场战事爆发。
这场战事,绵延三年。
又是一个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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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风沙凛冽,戈壁荒芜,雪山酷寒,一至冬日便冰封千里。
何寄终于亲眼见到秦婠笔下所绘的西北——比起文字描述,眼中所见更加苍凉荒芜,千疮百孔的风蚀土丘、连绵的长城烽燧、大片的沼泽水湖,天高地广,沙漠无垠。
这是他离京的第六个年头,随燕王剿清江南王的叛军,诛杀了江南王后,他又接军令随军远赴西北天门关,迎战回纥二十万大军。
战事比他想象得更加残忍,金戈铁马的诗句间,浸染无数亡魂,广袤天地被血色染红,枪魂箭影厮杀之间白骨累累,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劫后余生的悲怆,没有喜悦。
这战,胜了,回纥被败退千里,城却也毁了泰半。
皇帝班师回朝的旨意下到玉泉城时,驻扎在城中的将士齐声欢呼,夜里便燃起雄雄篝火,和玉泉城的百姓在草原上饮酒欢歌。西北的人奔放热情,女人也不拘礼法,在火堆前载歌载舞——这让何寄想起秦婠。
胡琴喑哑的声音忽然被一阵笛声压过,有人在军中唱起家乡小调。
六年未归,也不知家中妻儿老小已是何等模样,战事急苦,家书不达,多少的思念都已埋在沙场黄土之下。
何寄捧着酒坛坐在石头上,遥看被火光照得满面通红的人,他们有妻儿父母,远在大安腹地,守着这天门关,便是为家人守着那道平安的关卡,铁骑所向,便是一往无前的争战,可到底心有牵念,上了战场也都惜命,不像他,孤身一人,身后没有归处,到了沙场上便是亡命之徒,杀出一条鲜血满溢的荣耀归途。
“将……将军,他们都……都让我来问你……你娶……娶亲没有。”不到二十的少年,穿着褪色的棉袍,醉醺醺地凑到他跟前,捋不直舌头。
何寄看着他空荡荡的左臂袖管,淡道:“何事?”
“老,老莫看上将军,想……把他家二丫,许给将军,就不知道将军有没家室。我,我说将军娶过妻了,可他们不信,我们打,打赌……”少年说着打个酒嗝,用仅存的右手敬何寄酒。
酒坛撞出清脆声响,何寄饮了一大口,从石头上跳下,按着少年的脑袋:“去收银子吧。”
少年一跃而起:“将军有家室了!”
何寄转身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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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驻在城中民居,何寄的住处与普通士兵并没差别,只胜在僻静。
回到屋子时,屋里亮着灯火,有道纤细人影在他屋里站着,何寄沉了眸:“谁?”
女人抱着几件衣裳回头,露出年轻光洁的面庞,弯弯的笑眼,有些像秦婠。
“何大哥。”她将手里衣裳举了举,“我把晒好的衣裳送过来。”
声音温柔,颊上有几缕红晕,是莫家的二丫头,闺名妍华,土生土长的西北人,性子率真爽利。大军驻扎玉泉城已有一年时间,军中多是糙老爷们,平日里守卫疆土几无空闲,何寄又治下甚严,不许军中将士扰民,所以玉泉城的百姓对他们很是爱戴感激,战事已停,城中妇孺便组织起来,给军中将士送些衣物吃住,平时也替他们收拾屋子做些内务。
莫妍华便是其中之一。
“有劳莫姑娘。”何寄说着进屋,接过她手中衣裳,见她仍站着,便问道,“还有何事?”
莫妍华的目光落在桌案上,那上面放了根簪子。
玉兔抱桃簪,簪已有些变形,金色黯淡,上头有斑驳血迹,看得出来主人时常带在身上。
“这是……”她神色变得急切。
何寄将衣裳随意扔到椅上,拈起簪子,面无表情:“拙荆之物。”
小姑娘的面色顿时煞白,细细“哦”了声,转头飞奔而出。屋里只剩下何寄一人,他拈着簪子,指腹抚过簪身上的斑驳血迹,思绪陡然间飘远。
那是他从军第二年的事了吧,那次他带百人小队深处敌腹,差一点,便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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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第一次尝到战争残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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