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枷锁(三十五)(2/4)
言萝静静听着,没有打断他。
“……或许有人不希望我能够见到我爸。”
普通的刑事案子,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亲属才能见到犯人,在此之前,只有辩护律师、公安、检察官有权利见到犯罪嫌疑人。其中,公安和检察官是指控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是给犯罪嫌疑人作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按理说早在公安侦查时就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路检这个涉嫌职务犯罪的案子不一样,他是被监察委带走的,调查问话时为了防止串供的发生,通常不会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等到案子证据固定、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律师才能会见。
而现在,路检的案子要移送检察院了。
这就意味着,辩护律师终于可以见着人了。
……可是,如果没有人敢担任他的辩护律师呢?
如果马上要参加实习考核的路今,没能通过这次的考核呢?
这里头的关系错综复杂,言萝作为一个非脑力工作者,实在也帮不上什么忙,张了张嘴,干巴巴地安慰了一句:“肯定不会的,你的带教律师那么厉害,市律协总得给几分面子。”
路今低头啃了一口西瓜,只平静地笑了笑,没有否认,也没有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自顾另起了一个话题:“实习考核需要提交辅助办理的10个案子,这10个案子,大多是我跟着师姐做的,其它的是我跟着其他律师做的。”
言萝不知怎么又想起,她依稀听孙律师絮叨过,他那位带教律师是唯一一个敢当他的指导律师的资深大律师,虽说念着路检旧日交情收了他入门,但对他也称不上多照顾,不发工资、不发补贴、不指导案子,也不交代任何事情,一直是放养状态。
“我们这个圈子吧,没有哪个实习律师不是凭自己熬过来的。碰到肯带你的带教律师,就跟中500万彩票一样概率低。”当时,孙律师还感慨了一句,“不过,凭借老师跟路检的这层关系,师弟他原本不至如此。”
显然,带教律师放养路今的行为,是为了向某些人表态:自己会置身事外。
想明白这一切,言萝纠结地挠了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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