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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买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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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洼村比起来,余家村四面环山,能耕种的土地特别少,山虽多却都是石头山,种不了什么植物。

因为交通不便利,这里的知青也很难能去县里一次。

由于这个地方太穷,很多村里姑娘都嫁到了外村,这使得当地的光棍汉特别多。

哪怕像孟迎莹这种“破了相”的女人走在路上也会勾来好几个老爷们围观。

“小娘们儿,你来我们村找谁啊?哥可以帮你带路。”

孟迎莹闻声望过去,只见一个长得又黑又壮的男人正笑嘻嘻地瞅着她,嘴里还叼着一根草,行为举止粗俗不堪。

她拧紧眉只当作没听见,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去。

余大勇见她根本不搭理自己,立刻过去拦人,“别走啊~哥跟你说话呢,你跑啥?”

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找出个路人都没有,孟迎莹望向略微荒凉的四周,屏住呼吸说道:“麻烦你让开,我是来找我丈夫的。”

怕男人听不清,她特意把“丈夫”的字音咬得极重。

“呦呵,就你这满脸大包还有人娶啊?你男人口味儿挺重啊!”余大勇也就只敢嘴上花花,真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也不敢。

几句挖苦差点儿没让孟迎莹背过气去,这种光有力气不长脑子的男人是她从前最鄙夷的,不过她又怕对方真的做出什么下流的事来,于是只能咬着牙好声好气地说:“我男人是这里的知青江淮,我认得去知青点的路,就不麻烦你了。”

平时江淮待人谦和,余大勇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但最近因为那小子多管闲事让他没了面子。

于是他看向孟迎莹的目光忽然变了,调笑中添了一抹嘲讽,“那你快去吧,不然哪天你男人被别人抢跑了可就有你哭的喽~”

“你这话什么意思?”孟迎莹的心咯噔一下,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啥意思你去知青点就知道了,可别怪哥没提醒你,你长得这么丑更应该把自家男人看住了,那帮城里人没一个好东西!”

懒得再听男人的喋喋不休,孟迎莹压抑着怒火一心只想赶去知青点,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余家村的知青点在村子的最西边,比起大洼村的大院,这里只有一排残破不堪的土房子,歪歪斜斜的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倒。

当孟迎莹走近知青点的时候,掉了半扇门页的木门半敞着。

从里面传出一阵欢笑声,具有磁性的男声无比熟悉,这还是孟迎莹第一次听见江淮笑得这么畅快。

想到刚刚余大勇说过的话,她“砰”得一声推开门,紧握双拳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除了江淮还有一男一女。

三个人坐在院子里不知道在谈论什么,其中那个女知青紧紧挨着江淮,眉眼间的柔情蜜意看起来十分刺眼。

门口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惊扰了他们,三个人闻声转过头,江淮原本充满笑意的俊脸立刻沉了下来。

“你怎么会来这里?”

其他两人的目光在江淮和孟迎莹之间来回穿梭,皆是一脸疑惑。

“你是我男人,我来看你不是应该的吗?”这话虽然是对江淮说的,但孟迎莹的目光却在打量那个女知青。

长得人模狗样、娇里娇气,一看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

“这位是?……”冯雪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却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们好像不认识吧?干嘛瞪自己?

“咳~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妻子孟迎莹。”江淮抬起右手握拳抵在唇边,内心其实很排斥介绍他们认识。

具体因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嫂子好,我是这里的知青赵鹏。”那个男知青是先反应过来的。

他和冯雪都是新下乡的知青,之前只听说江淮结了婚,却不知道他的妻子竟然是这么个形象。

两人站在一起,真不般配。

因为太惊讶了,冯雪张张嘴脑子有点卡壳。

关于江淮的妻子,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不在意,却没想到这么快他们就碰面了。

“你好,我是冯雪。”

孟迎莹冷冷地看着他们没有回应,她径直走到江淮面前说:“咱们进去说话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么不给面子,瞬间让场面变得有些尴尬。

赵鹏摸摸鼻子勉强扯出一丝笑容,“那个,你们两口子聊,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说完,他还不忘偷偷怼了怼一旁的冯雪。

待他们离开后,不大的院子里只剩下这对夫妻,江淮突然侧过头质问道:“你在外面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能不能把没素质的一面改改?”

说她没素质?孟迎莹立马就怒了,原本压抑的怒火在一刻通通爆发出来,“你背着我勾搭女人,还说我没素质?如果不是因为太有素质,我早就伸手揍人了!”

江淮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又生气,他揉了揉发疼的眉心,感到无可奈何,“我勾搭谁了?咱们能不能别一见面就吵架?你不觉得累吗?”

如今能在余家村生活,其实对江淮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他更庆幸孟迎莹吃不了苦不愿意跟来,这里简直是一片净土,是可以让他人心放松的地方。

“你那意思是跟我在一起很累?怪不得会变心……”作为穿越人士,孟迎莹有她的自尊和骄傲。

自从“毁容”之后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毫无安全感。

本以为可以依靠的男人现在觉得她只是个累赘,这让她的内心瞬间崩溃,强忍着将要流下的泪,也顾不得男人还想解释什么,一个转身便跑出了知青点。

“……”江淮望向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本想追过去的脚步最终还是没有迈出。

每次见面没说两句话便会发生争执。

就算去追又能怎样?还是争吵。

不如让她冷静一下吧。

……

之前叶凝瑶说过想让庄秀芝和自己一起干。

平时她还要去村委办工作没有时间教,只能趁清晨早起的那一会儿功夫多教一些药理知识。

然后白天的时间庄秀芝再自己琢磨研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等叶凝瑶下工之后再询问。

如此几天下来,庄秀芝的进步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叶凝瑶不用上工,也会坐下来和她一起研究。

在这样一个年代,很多村里人就连洗脸水都是一家几口人同用一盆水,更不会花钱买香皂之类的生活用品。

如果做护肤养颜的消费品,针对的人群就变得十分有限。

由莫小青主外,客源方面,叶凝瑶倒是不太担心。

她认为,外敷永远比不过内调。

只有身体达到一定程度的健康,人的肌肤才能真正变好。之前做的桃花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一次,叶凝瑶想做一款排毒丸。

像芍药花,蒲公英花还有一些中草药都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

她完全可以就地取材制作一些药丸来卖。

叶凝瑶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庄秀芝听,因为有桃花丸那个例子在,庄秀芝对这个建议是举双手赞同的。

如果想大批量制作,自己家种的这点草药肯定是不够的。

山上虽有却还缺几味药。

两人一商量,叶凝瑶准备找个时间去市里的药店买些药材回来。

周末,由傅十冬陪着,叶凝瑶坐上了去市里的火车。

第一次坐这种交通工具,除了新奇还有一点无法适从。

火车上人挤人,喧闹、鸡飞狗跳、空气中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儿,每一样都让叶凝瑶生出跳车的冲动。

看出媳妇难受,傅十冬揽过她的肩膀让其靠在自己身上,“睡一会儿吧,到地方我喊你。”

“嗯。”这种时候也顾不得害羞,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息,叶凝瑶环上劲腰缩进他的怀里深深吸气。

在这个男女大防的年代,两人的举动无疑很大胆。

见周围人都在看他们,傅十冬怕叶凝瑶会不好意思,于是出声解释道:“我媳妇晕车。”

一听是夫妻,人们的目光变得不再那么犀利,坐在对面的老太太还不忘调侃自家老头儿,“你看这小伙子多知道疼媳妇,我跟你过了四十年也这待遇。”

老头心虚地拿起报纸挡住半边脸,过了好几秒才甩出一句,“都这么大岁数了跟人家年轻人比啥?平时没短你吃喝就行了。”

听到这话,老太太撇撇嘴不作声了。

火车“咣咣当当”开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市里。

因为是长途车,在这一站下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傅十冬让叶凝瑶走在前面,自己用身体护着她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当叶凝瑶走下火车的瞬间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这是两人第一次来市里,比起漫天黄土的大洼村,这里的街道宽敞整洁,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干净利落,衣服上几乎都没有补丁。

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豆浆和油条,他们一路打听来到市里最大的国营药店。

今天除了买药,傅十冬还抱有和媳妇约会的小心思,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像什么电影院,公园,百货大楼都要去到才行。

叶凝瑶不知道他把行程安排得这么满。

从药店买完药走出来,她这才有心思打算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手里有介绍信,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招待所住下来,安顿好后傅十冬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任其选择。

结果,这些选项叶凝瑶通通没有选,不论是逛街还是看电影她都没什么兴趣。

每天穿梭于仙桃山,对于公园就更加不想去。

“这里有没有花市?不如咱们去看看?”

天河市是省会城市,傅十冬也不知道哪里有花市,他微微一怔,随即点头,“嗯,好,咱们找找看。”

同时又有些懊恼自己的不细心,媳妇那么喜欢花,他怎么就没想到带她去花市逛逛呢?

一路打听之下,他们找到本市最大的花市。

地点在一处不起眼的胡同里。

卖花的都是附近村子的村民,简陋的摊位上没有几盆鲜花,反倒有好几个商贩在卖手工做的假花。

叶凝瑶拉着傅十冬逛了几个摊位,不禁大失所望。

这里卖的花仙桃山上几乎都有,没什么可买性。

“咱们走吧,我逛够了。”

“里面还有,不再看看?”傅十冬指向不太亮堂的前方。

叶凝瑶本想说“不看了”,这时,一缕羸弱的气息飘至面前在向她求救。

气息来自不远处,她凝视前方蹙眉点头,“那咱们过去看看吧。”

随着那缕气息前行,叶凝瑶在一处摊位前停下脚步。

说是摊位,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男人捧着一盆快要死透的花蹲在路边,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十分抢眼。

“你这花怎么卖的?”

男人闻声抬起头惊讶出声,“你想买我的花?”

“你不卖花吗?”叶凝瑶盯着他手里的兰花,只觉得他这个问题问得有些莫名其妙。

来花市不卖花,那占着摊位干嘛?

“卖卖卖!”男人激动地站起身,随即又有些良心不安,“姑娘,你知道这是啥花不?它可不太好养。”

他是个养花爱好者,这盆花是托了很多关系花费不少钱才弄到的。结果没养几天花就快死了,知道自己养不活它,所以才趁休息时间来花市想把它卖给会养的人。

“我知道啊,这是素冠荷鼎,兰花的一种,多少钱卖?”叶凝瑶神色淡淡,心里挺诧异他会告诉自己花不好养。

见对方是个内行,男人眼前一亮,“姑娘,你懂得挺多啊~那这花咋养活你知道不?”

“它喜欢温暖的环境,需要遮荫,平时要多浇水,土壤也要好。”对方也算是个爱花之人,叶凝瑶对他知无不言。

听完这些,男人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也是这样养的,没错啊?可怎么就养不好呢?

“你能把它养活吗?如果能就卖你。”

如果这盆兰花让男人继续养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叶凝瑶对他笃定地点点头,“我养,它不会死的,你打算多少钱卖?”

“你给我三毛钱就行,连花带盆都拿走。”虽然舍不得,但男人还是狠狠心把花盆捧了过去。

“嗯,好。”叶凝瑶不太清楚花的市场价是多少,她从挎兜里掏出三毛钱递给他,傅十冬见状从男人手中接过花盆。

从花市中走出来,叶凝瑶摸上蔫蔫的花叶注入了一丝灵力。

现在时间还早,不过要抱着一个花盆到处走,她可舍不得让她家男人受这份累。

“咱们回去吧,坐了一天火车有点困。”为了让他相信,她还故意捂着嘴打了个哈欠。

傅十冬原本还想带她多转一转,看她这么累只能作罢。

现在正值九月,天气渐渐转凉。

待两人回到招待所,外面的天色也已经暗了下来。

傅十冬出去买饭了,叶凝瑶把兰花放在桌子上又给它注入了一丝灵力。

这个品种的兰花对土壤和湿度的要求很高,看来卖花之人把它从南方运过来应该费了不少心思。

正当她出神的时候,傅十冬端着饭盒从外面回来了,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样东西,待走近了,叶凝瑶才看清是什么。

一顶婴儿戴的老虎帽?

“哪儿来的呀?不会是你买来的吧?”叶凝瑶红着脸,很想从他手里拿过帽子看一看,却又觉得不好意思。

“嗯,挺可爱,就买了。”傅十冬把饭盒放到桌上,然后把那顶老虎帽扣在叶凝瑶的头上,笑得灿烂。

叶凝瑶从头上抓下那顶帽子,左看看右看看,喜欢得不得了。

虎头虎脑,好可爱!

女人眼中无意间泛起的母爱犹如璀璨的星光,美好而耀眼。

“媳妇,你喜欢男孩女孩?”傅十冬在她身旁坐下从身后抱住她,下巴抵在肩膀上,好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令人毛孔战栗,身子发软。

叶凝瑶把手里的帽子放下,脸色爆红,她侧过头想逃离男人那张薄唇若有似无的碰触。

“好痒啊,你能不能放开我?”

“你还没回答我。”

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哪里是敏感点,男人一清二楚。傅十冬埋头吻上她的颈窝,引来女人的轻声嘤咛。

“别闹了,我喜欢女儿,好了,告诉你了,快放开我啊。”

原本他只是想享受这片刻温存,却没想到叶凝瑶在怀里动来动去,反而蹭得他邪火上涌。

有些念头起了就刹不住闸。

没过五分钟,安静的房间内,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清清白白的叶凝瑶把手背抵在唇边,竭尽全力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可在男人猛烈的攻势下,那仅存的理智最后却化成娇喘微微……

第二天,清晨的一缕阳光穿透窗帘的细缝撒落在凌乱的床尾。

白皙的玉足攀在男人的腿上,黑与白的交|织十分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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