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言情小说 > 我养的毛茸茸都是大佬 > 28、第34-35章

28、第34-3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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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火红色的幼鸟听到动静,挣扎着挣开虚弱的眼睛,见到面前温柔似水的青年,发出娇嫩的叽叽声,可怜弱小又无助地看着季辞。

那声音又软又糯,听的季辞心软成了水。

对于这种小可爱,季辞是最没有抵抗能力的。

他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务必不要让幼鸟觉得有任何的威胁或压迫感。

然后他才试探性地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幼鸟的脑袋。

虽然鸟儿拥有柔软的羽毛,但是季辞从未觉得它会比小仓鼠的绒毛更加柔软。

但事实似乎有些出乎意料。

这红色幼鸟的羽毛虽然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有些绵软,但是却顺滑的有些不可思议。

如果说小仓鼠的绒毛轻轻一碰,就好像在抚摸棉花糖一般柔软,那么幼鸟的羽毛便是柔顺的如同上好的丝绸一般。

手指放在上面轻轻一动,便能滴溜滴溜地顺势滑下去。

真好摸!

季辞双眼放亮,黑而凉的瞳仁闪烁出喜爱的光芒。

“小家伙,你怎么了?”

季辞小心翼翼地将它捧起,查看一番后,发现对方并没有受伤。

他琢磨着可能是饿了。

毕竟在这个星球,人类寻找食物都异常艰难,更不要说是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了。

这般想着,季辞便将它捧在掌心,飞快地进入一楼厨房。

厨房里放着他种的大米,员工们包好的粮食则放在仓库等着明天快递前来收取。

他从米缸里舀了一小碗米,放在幼鸟的面前,招呼它过来吃。

鸟儿吃米,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

果不其然,原本颤颤巍巍,甚至有些站不直身体的小鸟,在嗅到大米的香气之后,竟挣扎着站了起来。

它一步一步,摇摇晃晃,那衰弱的姿态,看的季辞也心惊胆战。

季辞想了想,直接将碗中的米倒在了桌上,让鸟儿能够直接低头就可以吃到,不用再伸起脖子费力地啄米。

季辞满眼温柔地坐在一旁,单手托腮看着那火红色的幼鸟从费力地啄米,到后来吃了大部分之后,似乎是有了精气神,连啄米的速度都翻倍了不少。

那一碗的米,季辞只倒了一小半部分出来。

他觉得鸟儿如此瘦小,估摸着食量应该不大,所以才到了一小部分。

不过转念想到小仓鼠那堪比黑洞的胃,季辞又有些不确定。

毕竟在星际上,连蝴蝶都会吃肉,更不要说是一只鸟的食量有多离谱。

幼鸟在啄完桌上的大米之后,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期待地看着季辞,然后试探性地挥动着自己的翅膀,扑棱一下站在了碗的边沿。

它比小仓鼠刚来的时候还要瘦弱娇小。

现在的小仓鼠被他养的白白嫩嫩,胖胖乎乎,捧在掌心之中,两只手都快要合不拢。

而那鸟儿,单手就能让它站在自己的掌心上。

因此看的季辞更加怜惜万分。

他伸手,温柔地用指腹摸了摸鸟儿的小脑袋,“你吃,还有呢,放心吃。在我这,肯定饿不着你。”

这句话似乎给了鸟儿一针强心剂,只见它黑如葡萄般的小眼睛亮了亮,然后欢快地发出叽叽声,随即挥着翅膀冲入碗中,开始有条不紊地啄着米粒。

季辞一边温柔地看着,一边露出傻傻的笑,觉得自己收养第二只宠物的成就即将达成。

“你长得可真漂亮。”

这次用的碗是那种纯白色的陶瓷碗,因此映衬着幼鸟那如火般的羽毛,有了一种灼人眼球的美。

“你这么可爱,以后我养你好不好啊,小可爱。”

说完之后,季辞愣了愣,因为他忽然想到自从他养了小仓鼠之后,动不动就是小家伙小可爱小宝贝的,连个正式的名字都没有。

现在又多了只幼鸟,他也叫它小可爱的话,岂不是两只小家伙就重名了!

季辞摸摸下巴,又伸手用指腹碰碰幼鸟的小身子,暗自琢磨了一番,开口道:“不如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听到这话,幼鸟这才恋恋不舍地从大米中扬起可爱的小脑袋,绿豆眼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还因为好奇歪了一下鸟头,那可爱的歪头杀立马就让季辞又在心里嗷嗷叫。

不过,纵使内心如何的不平静,表面上他依然是一个温柔可靠的铲屎官。

“是不是很期待我给你取名?”

星际上的动物似乎都格外的有灵性,哪怕小仓鼠一开始表现的好像懵懵懂懂的样子,但是随着他们的相处,小仓鼠就忘记掩盖它的机灵劲。

季辞琢磨着这只幼鸟,估摸着应该也能听懂人话。

就算听不懂,智商也应该不低。

于是他笑了笑,“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如果你喜欢的话就点点头,不喜欢的话就摇摇头,好嘛?”

然后下一秒他便见到幼鸟歪着脑袋,可可爱爱地看他,然后发出娇嫩的叽叽声,像是在回应他说可以。

季辞见它如此萌态,按耐不住自己饥渴难耐的大手,上去就是一顿撸。

幼鸟微微舒服地闭起眼睛,一点也不嫌弃季辞揉乱了它火红色的羽毛。

头顶上的绒毛柔软而又绵密,随便一碰就极其容易翘起。

等季辞松了手,原本乖巧可爱的幼鸟此时变得绒毛凌乱,羽毛翻飞,还一脸迷茫地看向季辞,可把季辞萌的不行。

“哎呀,你怎么这么可爱?”

季辞笑的眼睛都弯成了一道月牙儿,他想了想道,“你全身火红,阳光下一照就跟着火了一样,那就叫你凤凰吧。”

幼鸟在听到凤凰二字后,整理羽毛的鸟喙一顿,猛的偏头看向季辞,似乎有些懵逼。

凤凰?!

看着幼鸟傻傻呆呆的样子,季辞忍不住抿唇一笑道,“在华国,凤凰是传说中的百鸟之王,浴火重生,美不可言。你长得这么漂亮,希望以后也能像凤凰一样翱翔四海。”

幼鸟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在季辞接连不断地喊它几声凤凰以加强它的印象时,它每次都会发出欢快的叽叽声来回应季辞。

季辞忍不住感慨万分,觉得星际的动物是真聪明,没几分钟就知道了凤凰是它的新名字。

不知怎么的,季辞就想到了后花园的蝴蝶和蜜蜂。

不知道它们能不能也聪慧的像仓鼠跟凤凰一样,可以听得懂他说的话。

这样的话,季辞就能跟它们打个商量。

想到这里,季辞便将幼鸟放回到碗中,告诉它,自己要出去一会儿,让它在这儿好好休息吃饭。

幼鸟挥着翅膀,抬起小脑袋目送季辞离开,随后它忽然口吐人语,“日哦,这个人类怎么知道我就是凤凰幼崽?难道老子哪里露馅了?明明伪装的挺好的呀。”

这纤弱细嫩的声音,明明听着很好听,结果开腔就带着一股社会人的气息,若是季辞在此,必然又是一脸惊恐状。

小凤凰用翅膀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最后还是决定先把这些大米吃光为上。

毕竟,它沉睡千年,一觉醒来差点要被饿死。

要不是嗅到了些许的灵气,恐怕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凤凰就要因为饥饿而死去。

想想这个死因,凤凰幼崽就觉得没脸见人。

不过,边吃米粒边在心中怀疑的凤凰幼崽内心其实很好奇。

星际怎么会出现拥有灵气的食物?

数千年前,它从蛋中孵化。

那时的地球千疮百孔,灵气微弱,它只能勉强果腹生存下来。

结果却遭遇末日,为了不让凤凰的血脉在它这里断了,幼崽用光了自己所有的能量,帮助人类一起来到了星际,开拓新纪元。

只可惜它太弱了,来到星际之后,就被迫选了一个地方长眠地下。

好不容易身体里的能量稍微恢复了一些,它才从饥饿中慢慢苏醒。

醒来之后,才发现偌大的星际居然没有一丝灵气。

就在凤凰幼崽以为自己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的时候,它忽然嗅到了一股断断续续的香味。

那种香味不断地引诱着它前往。

凤凰幼崽琢磨着现在星际的人不知道华国传承,更不知道所谓的凤凰,应该不是有人故意拿什么东西引诱抓捕它。

所以便挥着翅膀,摇摇欲坠地来到了附近。

万万没想到,飞到高空,它瞧见的居然是那么绿意盎然的一幕。

花花草草都透骨露着一股微弱的灵气,甚至,那房间里面更是灵气十足,不断地诱使着它靠近。

凤凰幼崽不管三七二十一,利用仅剩的凤凰之力乱了防御磁场,轻而易举地飞了进去。

没有想到,它破坏了防御模式,结果后头跟着的几只蝴蝶蜜蜂也借着它这阵东风飞进了后花园。

凤凰幼崽砸吧砸吧嘴,也没太计较,毕竟星际环境糟糕,这类没有开神智的生物想要生存实在太难了,日行一善也算是好事。

再然后,它便在后花园看到了季辞的一举一动,确认了对方人美心善之后,就开启了它的碰瓷道路。

事实证明,它看人的眼光从没有出过错。

……

凤凰幼崽一边得瑟自己看人的眼光,一边继续happy地啄着米。

这大米真的是比它在古时华夏吃的大米都要充满灵气。

那个时候它吃大米顶多就是果腹,身体的能量一点都没增加。

因为地球灵气不足,使得它一直都保持着幼崽的状态,无法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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