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商训(3/4)
为卖:不以赚钱为上,以诚信立德为最终目的,为货:不以屯货居奇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供给为目的,为财:不以纯粹敛财为最终目的,以大家共赢共利为最终目的,为承诺:不以敷衍为诺,以真心诚意为诺。
“柳兄长,这是柳家的家训吗?”
柳明志摇摇头,这是前世徽商的古训,凡是徽商者都要通读朗诵,直至领略精髓、融于血液、深达灵魂,而这商训正是中国传统的商道精神和文化精神的详细体现,是古代徽商传承中华文明,在艰苦、漫漫的经商过程中,不断摸索、重复实践而树立起来的传统经营治理理念,睿智的经商之道,以及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之道。
据悉,古代徽州大的家族几乎家家都有这样的家训,正是将这些家训集大成,徽商追求中国传统志士仁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精神。
相对于晋商的“闯”字,在徽商身上体现的更多是一个“儒”字。徽商古来素有“贾而好儒、亦贾亦儒、商而兼士”的美誉。
惟独这样的传统文化的累积,才干传承、弘扬商人的商业精神。这也是古代徽商族群之所以能够世代展壮大、基业雄据东南、足迹遍及长江流域的基本原因。
“我柳家根基尚浅,可吾不到这么高深的道理,虽说子不言父,家父行商向来霸道,还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柳兄长,常言道慈不掌兵,义不行商,令尊或许自有他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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