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2/4)
所以,身在大魏的公孙鞅可以理直气壮的和我是谁说大周的是非了。
但就算是如此,也不能说我是谁就是个东夷人,一个连自己叫什么都说不出的人会一定知道自己的人种么?公孙鞅不信,但这种文字的确是有可能算东夷文字。是不是不知道,但无论怎么说,再要问,我是谁想也是不会说了,所以公孙鞅也就不打算再问下去了。
就当那是东夷文就是了。
但郑重却是从这些对话中得到了一些毛头,在他看来,我是谁纵然不是一位王子,也是位大祭祀般的人物了,传说这种人都有秘法大智慧,所以不能得罪的。
同时,这身份也显示出了我是谁的高贵。
所以,郑重拿出了一些好玩意。
四把剑,一把吴勾,两支长殳。殳,音shu,属于棒类,后世叫棒(《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它分三种,一种有锤状的铜箍和上出的矛刺;一种也有这两样,但锤状铜箍上还有旁出的刺,类似宋代的狼牙棒;还有一种完全不同,只有管状的铜头,无锋,曾侯乙墓的遣册叫“晋殳”。
我是谁选了吴勾,他对这种锋口长的兵器十分喜欢,这样的长口,可以更方便给人加大伤口,虽说刺死砍伤,但在这种医疗落后的时代,加大的伤口等同于死亡。军队里正常是不会给重伤士兵治伤的,没死就是大幸,至于断手断脚,回家烧香去吧,以后军队再也不会征你的徭役了。直到清朝,军队里的重伤者,一般都是给赶到野地里,自生自灭,如果有没死的,也许还会要求战友补上一刀,甚至于自己人就把他们杀光了。因为放任重伤员,是有可能造成时疫的。
不过,有一口剑太漂亮了,我是谁很喜欢,就拿了,正应了公孙鞅的话,不要钱,能拿就拿了。这口剑拿得郑重头疼,因为那的确是口好剑,在这个时代,甲具贵于一般的戟殳,但剑,无疑比甲还贵。
那口剑的确不算神品,但也可说得上是上品之剑了,这样一口剑足可以拉拢到一个高明的剑手为其效力。
“这的确是口好剑。”看出我是谁更在意那把吴勾,郑重有些为那把剑叫屈。
“只是漂亮罢了,你看看,这剑的身形没有弧度,上面也没有放血槽,长度也太短了,剑柄更是不好,回去要包包布,不然杠手,不过做做装饰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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