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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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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t吴叔迷迷蒙蒙地听到一个“乖”字,心里头臊得不行,嘴角却不知怎的露出微笑来,想答应一声,却连发出声音的力气都提不起来,还是只能任凭陆宇折腾,只是他忽然文邹邹、模糊糊地想:我吴胜建风流半生,有妻有儿,竟还能遇到他,靠近他,现在又被他抱着,此生何其幸也。

陆宇往日的温雅只是表面,心里其实最冷硬不过,然而他在xìng • shì之后却是例外的温柔,有一种从里到外都单纯的柔软,在这时,在他底线之上,他比往日任何时候都好说话。

这个时候,如果吴叔能有力气和胆气向他索吻,陆宇或许真的不会再拒绝,甚至给他一个温柔深吻也未可知,可惜吴叔不够了解,也没那个力气,甚至直到现在,恐怕他自己都还没注意到,原来陆宇竟还从没吻过他。

吴叔在强撑着清醒让陆宇帮他掏洗过后面通道之后,便沉沉昏睡在陆宇怀中,这个怀抱很年轻,很温暖,很有力,让他直觉心安,甚至迷迷糊糊地只想永远这么依靠下去,哪怕再也不醒来也没关系。

不知过了多久,吴叔忽然隐隐感觉身后环绕着他的温暖怀抱离开了,他十分不舍,暗暗着急,但是沉重的困倦让他一动不能动弹,马上又昏沉地睡了过去。

昏睡中,时间空白一片,吴叔终于一个激灵,挣扎着醒来,外面天色漆黑如墨,身旁早已空无一人,只有昏黄的床头灯在室内温暖。

吴叔身体散架了似的酸软得不想动弹,怔忪地半睁着眼睛,躺在被窝中愣了十几分钟,房间里始终安安静静。

真的没有别人,陆宇已经走了。

吴叔闭上眼睛,长长叹了一口气,睁眼转头时,注意到床头灯下的几上放着一页折叠起来的纸,是客厅中用来抄写菜单的纸张,他也不起身,伸手去够,手臂长度正好够得着,拿过来展开,上面的字迹遒劲有力,写着:

“吴叔见启:

首先感到抱歉,陆宇少年任性,一向随心,只因得许秧小姐青眼,与之结为姐弟,才签约星航娱乐,目前并无恋爱的想法,即便有,也不可能和吴叔,理由一如白日所说。那些话虽然不够中听,但都是肺腑之言,还请吴叔审度。

吴叔是睿智明理的成熟男人,魅力非凡,风度款款,让人观之砰然心跳,不忍拒绝,以至于,陆宇虽然不敢谈情,却还是克制不住想要拥抱的欲望,最终连番两次的荒唐,亏得吴叔大度容忍。

如果吴叔不打算怪罪,那么日后寂寥闲暇时可以找我喝酒,只不过,我的酒品似乎不好,喝了容易冲动,吴叔要有心理准备。

陆宇亲笔。”

——这就是说,以后可以做床伴了?连情人都算不上,只是单纯为了发泄生理欲望而存在的床上关系?

吴叔躺着,举着胳膊,就着灯光默默地看,一遍又一遍地读,心底忽然空荡荡的,就这么升起一股浓烈的不甘和思念来,有一种想要赶紧穿衣下床追过去,乞求他回心转意的冲动。

怔了片刻,才落寞自嘲地低笑一声,闭眼暗道:本就只想靠近一些便够,结果靠近之后竟还妄想更多,床伴就床伴吧,他虽然还显青涩,但已可见绝非池中之物,趁他年幼时靠近已是幸运,哪能是我这种有家室的老男人可以拥有的?

但想是这么想,终究只是对自己的苍白安慰而已,心里有些止不住的空虚和沉闷。好在活了老大一把年纪,别的东西没涨,经历的事情却足够多,心性也磨砺开了,不至于落到伤情流泪的地步。

他把纸轻轻叠好,伸手要放回几上,刚刚翻过来,又发现纸张后面写了一串电话号码,号码后还画着一个浅浅的笑脸,笑脸旁端端正正地写了两行小字:

“1本号码不支持煲电话粥,不支持疗爱情伤,不支持钓凯子;

2小生真实特长:识人,鉴宝,shā • rén,医命。除喝酒外,真正需要帮助时,记得打来。”

31、第三十一章

半个月的时间有多长?

对于郑毅来说,他被郑志森派出国后,蹲在马来西亚处理各宗事务,修复郑家在东南亚的旧关系,兼且搭上新线路,还在和别人把勾心斗角的把戏玩得不亦乐乎。

他这是二十岁以来头一回被委以重任,血液中的野心、渴望和激情让他热诚万分地全身心投入其中,有一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豪情!与此相对的,是强加而来的情愫被最大限度压下,即便偶尔忍不住地想一想,也会马上强制抛到脑后。

在他想来,以后有的是时间决定是否接受那个有些特别的俊小子,现在机会难得,万一处理不当被老头子看轻,再想抓住机会只怕还要等上几年!他哪里能够容忍?况且只要在老头子那里好说话,其它一切都不是问题。

再说许秧,对她来说,半个月,使她被许栋梁约束了工作时间,并因陆宇劝告而自觉修养,刚刚习惯药气蒸浴,感觉这种每天必须的流程其实并非不能忍受。

而对于陆宇来说,半个月的时间,他用练功来算的话,只来得及把身体的通透气感加深巩固了两分;用药浴来算的话,刚刚把买来后调配的九斤半中药用完;用上床来算的话,为了避免纵欲过度,他只和吴叔喝了三次酒——当然,每次都会有些酒后冲动。

如此生活,吃住行不愁,钱赚得够花,药浴练功进展迅速,不需要牵挂任何人,欲望满了,还有知情知趣、健壮成熟的干净男人等着他临幸……只青铜酒樽还没着落,这点急也没用,时不时再去搜索一番,索性不提。

拍戏的工作量对他来说十分轻松,只有一部戏,时间也不赶,还被许秧这位大姐给安排了个精明能干的经纪人,他自己又演得符合导演要求,以致拍戏这项工作完全沦为了他目前用来娱乐放松的休闲活动。

总而言之,半个月的时间本就太短,活得自在如意一些的话,更会觉得眨眼即过。

也之所以,当陆宇再次见到小黑哥时,他才会加倍地感觉怪异——好像只是刚刚一转头,一眨眼罢了,那小伙子咋就一下子埋汰成这副模样了?这真的是以前那个动作矫健得像个豹子,身板挺拔得像个军官的帅气迷彩青年?他那身挺正点的迷彩服呢?

陆宇一个人站在玉器铺门旁,收回刚要迈出去的右脚,看着不远处刚从旅店中走出来的男人。

那个男人头上戴着厚厚的棉军帽,身上裹着旧而脏的皮大衣,有些不伦不类的怪异滑稽,他脚上穿着沾满了灰尘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深统军靴,双手笼在袖中……即便如此,他还是明显冷得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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