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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很想把乌兰哈特的尸体从雪地里刨出来,毫不吝啬的在她脸上亲上两口。这女人真厚道!被她打了个半死不活也不冤。
见孙志新长久不语,一直在一脸若有所思的捡麦粒,那动作,那神情,竟是比当初得了泰格的珍珠或是纳鲁赠的兽牙还更珍重。
众人互看一眼,全都开始帮孙志新拾麦粒,一粒粒全捡起来,重新寻了一个完好的皮囊装起来。
纳鲁左右瞅瞅大家,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爪子,拾麦粒这种技术活他帮不上忙,干脆运动狼尾,像扫把一样把麦粒扫拢到一起方便大家拾捡。这家伙,动作习性真的是越来越狼……
当场的气氛有些古怪的凝重,大家全在像是捡金子一样拾麦粒,直到纳鲁把尾巴当扫把使,布库又捧着自家亲爹的尾巴往下摘沾上去的麦粒后气氛才变得轻松了些。
孙志新自己也怔了怔,恍然发觉自己入了魔障,小麦的重要性和它能带来的改变让自己变成了魔戒里的穴居人,太过重视,以至于忘我。
世上有时候确实就是有一种古怪的缘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就像眼下重要无比的小麦一样。既然如此,何不抱着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洒脱态度去看待它呢?
孙志新叹了口气,终于可以轻松一笑:“大家都想知道它是什么吧?”
布库拼命点头,他早就想问了,可吉玛的脸色和现场的气氛压得他竟是不敢问。
泰格也看着孙志新,一脸的询问,能让小新露出这种表情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孙志新抱着重新装入皮囊的小麦,抓起一把,感觉它们的饱满以及在手指间流泄的美妙质感,叹道:“这个东西叫小麦。得到了它,假如它又跟我想的一样是活种,整场和乌兰哈特的恶战,我们简直是占了天大的便宜。那女人现在想来真像是专门来献宝的……”
“是吗?”泰格斜着眼,所谓的宝贝差一点就被他随手给扔了,幸好看到装着它的皮质不错才拿回来瞧瞧。
布库还是没搞懂小麦是什么,忙不迭问道:“吉玛,什么是小麦?它是拿来干什么的?”
孙志新轻轻一笑,看了看皮囊里的小麦,保守估计它们应该有两斤左右,损失一点点应该不要紧。便抓了一小把,盛到石碗里把它们煨到火去加热烘烤。
过得一阵之后,麦粒被烤熟,而且运气很好,好一阵噼啪作响声不断,竟有一大半的炸裂开来成了爆麦花。体积暴涨之下,石碗有些装不下,一满碗褐花褐花的爆麦花装着,真是好看得很。顿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