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与21之间章执子之手念亲亲〈3〉(2/4)
【我的弟弟】
编剧:“我从小是在姥爷身边长大,很多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弟弟!”
观众:“为什么?”
编剧:“因为弟弟刚出生的时候,我站在弟弟身边看弟弟长得真可爱,于是我就把我吃剩的爆米花塞到了他嘴里,然后他差点儿窒息身亡!知道情况的姥爷便把我立刻带到了东河的佬爷家里,从此与母亲和弟弟一分开就是八年!”
观众:“活该,你死不死去!”
编剧:“你又不是于谦老师,说这么狠的话干什么?”
观众:“你的所作所为给婴儿嘴里塞爆米花,简直就是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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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弟弟小时候就很聪明伶俐,很爱跟大人们交流。幼儿园的老师也很喜欢他,他竟然还给偷偷借给幼儿园老师家里的书,那本书竟然是《男婚女嫁》。”
观众:“这可能就是童言无忌吧!”
编剧:“父母知道这件事情也有些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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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弟弟第一次出门旅游,是父亲带他去的银川,去参加了草原那达慕大会。弟弟当时爱吃肉,于是不知深浅的他吃了一条献给贵宾的的羊尾巴,从那以后大概有一年多,他不再吃肉!”
观众:“杨宇博的杀伤力果然很大,看得那么肥那么厉害,竟然能吃一条,果然是一个不知深浅的好汉!”
编剧:“你要知道当时他只有4四岁!”
观众:“果然是个狠人!”
编剧:“不过是个不知深浅的顽童罢了!”
观众:“我说的很认识你父亲,给这么小的孩子吃那么油腻的东西,真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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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我弟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去游泳,他从高高的水滑梯上滑下来之后,突然看见身边浮起来一个泳裤。于是他的抓起泳裤使劲喊,谁这么不要脸,这谁的泳裤,这是谁的泳裤?后来他突然发现自己屁股一凉,原来那条泳裤是他自己的。
观众:“生活里的尴尬和幽默才是真正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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